第兩千二百三十四章 詐騙罪(1 / 3)

“孫正,是你耳朵聾了,還是故意在跟我對著來?我今天講的非常清楚,讓你配合著調查經濟案件,讓你抓人了嗎?

別以為我在金陵總部,你山高皇帝遠,就可以為所欲為,這次私自抓人,我會好好的記你一個大過。

現在,我是說現在!立刻配合葉秋,將陳若凡給放了,在沒有任何的證據之前,不允許胡來!

要是再讓我知道你擅作決定的話,那就不要在我們的隊伍裏麵繼續待下去了,你知道我一向說一不二的······”

江河態度非常的強硬,一點都沒有委婉,拿過電話對著孫正就是劈裏啪啦的一陣痛罵。

作為孫正的領導,必須得有點威嚴,若是什麼事情都做老好人的話,那華夏肯定會大亂。

所以,江河沒有任何的含糊,該批評就批評,該罵就罵,拿出了一個身居高位者該有的氣勢。

“我······”

孫正非常的委屈,他在抓人之前也沒有想那麼多,單純的就是配合趙德築的吩咐。

官大一級壓死人,雖然這趙德築不是他的頂頭上司,但職位比他高啊,自然得服從。

可沒想到,抓人還沒有一個小時的時間,事情惹大了,竟然直接將簍子捅到金陵總部那邊。

孫正唯唯諾諾的,一直低著腦袋,根本不知道說什麼好,整個人有些失魂落魄,方寸大亂。

要是江河在他麵前的話,他恨不得立刻就跪下來,承認自己這次因為魯莽,犯了這麼大的錯誤。

可他知錯,不代表趙德築也知錯啊······

這個家夥,可為國家幹了二十幾年,用他自己的話來說,就算是沒有功勞,那也是有苦勞的。

這次陳若凡涉嫌經濟詐騙,幾乎是板上釘釘的事情,有沒有確鑿的證據根本就沒那麼重要,絕對錯不了的。

隻見他直接從孫正的手裏麵搶過電話,略微有些不滿的向江河反擊道:“江河,事情不是這麼辦的把?雖然我不知道你跟這個趾高氣揚的年輕人到底是什麼關係,但咱們既然為國家辦事,那就得公平公正公開。

今天,是我讓孫隊長跟著我來抓人的,因為我覺得這個經濟詐騙罪不需要再調查了,陳若凡百分之九十九就是那個始作俑者。

我現在讓孫隊長將他控製起來,是為了避免這個家夥攜款潛逃,怎麼,有錯嗎?”

趙德築那是一個振振有詞啊,他坐現在的這個位置很多年了,這種官場上的應付和敷衍,他還是非常擅長的。

這老家夥,平時無理也要爭出三分理了,況且這次他是奉章辦事,就算這江河是金陵總部的領導,比他地位高,那也管不著他。

所以,趙德築語氣上並沒有任何的鬆動,固守著所謂的“原則”,跟江河針鋒相對的幹上了。

但是很可惜,江河是何其的聰明機智,怎麼可能不知道他的那點小心思?

“如果,陳若凡的案子就是那百分之一的呢?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你變私自聯係孫正抓人,這可是違反紀律的!”

江河一向是鐵麵無私,黑就是黑,白就是白,在他的麵前,就算是一號元首,那也不能夠顛倒黑白。

這是他的原則,眼睛裏麵揉不得沙子,之前沒有為國家辦事,可能態度和性格沒有暴露的那麼明顯。

現如今,在其位,謀其政,隻要是不按規矩辦事的,在他這裏通通過不了關,沒的商量。

任你是翻手為雲也好,覆手為雨也罷,但凡讓他江河給知道了,那就不可能輕易的罷休。

“江河,你到底在說什麼呢?聽你這意思,是說我趙某人故意藏有私心,針對那陳若凡了?”

趙德築的聲度明顯的變大了,在年紀上,他可是江河的兩倍還要多一些,絕對有倚老賣老的資格。

被一個初生牛犢不怕虎,頭發還沒有長全的愣頭青給教訓了一頓,他怎麼可能忍得了心裏麵的這口氣?

就算是官大幾級又怎樣,兩個不同的部門向來井水不犯河水,從未有過任何的矛盾。

這回,也不過是就近原則,征用孫正的人幫忙控製陳若凡而已,結果這毛頭小子就小題大做,上綱上線了。

誰還沒有點脾氣,趙德築可是出了名的不好惹,今天這事,他還真的就跟江河給杠上了。

“趙德築,真以為我不知道嗎?你迫不及待的將陳若凡抓起來,而且如此的急切的就想定罪,不就是為了績效審核嗎?

我還得提醒你一句,別來這一套,要是你有任何的私心的話,我絕對會舉報,讓你吃不了兜著走!

那後果,你自己好好的想想,最輕都是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江河也是個人精,別看他才剛剛步入這個圈子沒多久,實際上,他比很多待在機關多年的老員工,還要熟悉這些約定俗成的規矩!

當然,人有私心是人之常情,但若是為了績效評優,就草菅人命的給嫌疑人定罪,那絕對是不能忍的。

“你······你別嚇唬我,我在這個位置上做······做了這麼多年,很多規矩可比你這個新人懂的多。

且不說現在有百分之九十九可以確定陳若凡犯了經濟詐騙罪,就算他真的是那百分之一,那也情有可原。

畢竟,我並不是個聖人,就算是元首,也有可能決策錯誤的時候,國家肯定是會諒解我的!”

聽說江河要舉報,趙德築有些亂了陣腳了,他慢慢的語氣軟了下來,看樣子是準備給自己留一條後路。

不過,他講的確實有一定的道理,這個世界上確實沒有十全十美的人,判錯案非常普遍。

但是,如果是為了所謂的績效考核,故意的偷工減料,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直接對嫌疑人進行抓捕的話,那性質就完全不一樣了。

現在的關鍵是,國家怎麼界定這個案子,若將其當成一個失誤,那最多也就是提醒和批評,不會有更大的懲罰。

可若是定性為故意而為之的話,恐怕可就不僅僅是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那麼簡單了,有可能還要在監獄裏麵接受思想和道德各方麵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