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對不起,我愛你(1 / 1)

既不回頭,何必不忘。

若是無緣,何須誓言。

今日種種,似水無痕。

明夕何夕,君已陌路

似乎花了很久,林梓才覺得平複了心情,然而整個身子卻似乎被一種空洞包圍了起來。看了眼手表,剛過一點,他還不想走,就又要了杯拿鐵。

留聲機裏緩緩地放著宇多田光的《firstlove》,有點奇怪,他們很少播亞洲音樂的。

這家店是原先左思璿的一澳洲朋友領著去的,在交道口的大街邊上。小店被莊重的黑色籠罩著:黑色的牆壁、黑色的木製貨架、黑色的沙發,最醒目處還掛著神情嚴肅的塞繆爾·貝克特---《等待戈多》作者的巨幅黑白照片。

左思璿原先喜歡這家店有三個理由:

第一,最喜歡的藍莓冰淇淋雙球才要12塊(當然後來改價錢了);

第二,從南鑼鼓巷買完雙皮奶酪走過來半小時,而林梓要一小時後下班,正好留出半小時寫日記。

第三,他們家賣的本子很特別,別處沒有(當時798還沒怎麼火,而且也偏)。

林梓時常笑著說,你們搞“藝術”的還真會挑地方的,現在我那些哥們跟女朋友約個會什麼的,都來管我谘詢地方了,都成他們家的托了,趕明兒管丫要錢去。

一抹笑意掠過林梓略顯蒼白的嘴角,“是啊,午後的時光總是慵懶愜意的,盡管經過了那麼多,但至少這個地方,還能常來的。”

“為什麼喜歡本子?”

“因為可以寫些不舍得忘記的東東,比方你。”

“傻孩子,我又不會離開你的。”

“你會的,總有一天,你會的。”

“我再說一遍,左思璿,我決不會離開你的,除非到那一天我死了!”

“……”

“……”

“答應我,如果,我是說如果,你真的離開了,請讓我保留這本日記……”

林梓看見左思璿靈動的大眼睛泛起了一層薄霧,心有些刺痛,“我發誓,決不會讓你童年的記憶重演的!”

從包裏抽出筆記本,一並一本等待戈多的本子。這是回北京後的第90天,工程還才做到一個開始,也許該加班了,畢竟期限是死的。能有誰有這權利幫他改一下呢?

林梓是三個月前回的北京,他對左思璿說,這個工程到到收尾時段了,總公司想讓他們初期技術部的人馬都彙集,做最後的上市測評。

你原先不是說過測評不歸你們管嗎?她嘟著嘴問他。他回答說,這次這次不一樣的。

是的,真的是不一樣的。在阜外醫院住了一個多月的他,壓根就沒按著原定計劃參與測評。而在天翔集團擔當財務總監的老母親更是命令他將工作辭掉,專職養病。然而,……他已經架構了整一年的《綠奴》,他想隻有他自己才能把它完完全全,切切實實地呈現在他的參與者麵前,對的,隻有他自己!

有時候,明明看到幸福唾手可得,卻總是在滿心歡喜時飛馳而卻。對於林梓來說,那在生命中算不太長的半年卻過得及其艱澀,心悴不已。有些東西是該放手了,但到眼前,卻終是無法入戲,痛楚無處不在,甚至空氣中也似流竄著絕望被牽扯的血腥味。

林梓無力地放棄想要打開日記本的動作,修長的手指在桌上劃了半道弧線停了下來。

她說過是要這本子的,可是,這樣真的好嗎?既然無緣,何必不忘!

不該再見麵的,不該給蘇古力打電話的,不該依著她去等待戈多,更不該順路給她帶雙皮奶酪。也許,就此結束,“明夕何夕,君已陌路”!林梓喃喃念著,終究沒打開眼前的本子,隻是重又塞進包裏,起身走出了等待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