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見他靠的近了,努力道:“閉嘴,讓我再睡會。”
他聽了,嘟著嘴眨了眨那雙大眼睛然後又哦了一聲,若有所思的點了點頭就高高興興的走了出去。
我無暇去顧及他在想什麼,我現在隻知道一件事情,那就是我沒有死,然後就沉入夢鄉。
不得不說,我是個神經很大條的人。當我再次醒來時,據那個丫頭說,我睡了3天,我醒來時,發現自己在一個陌生的環境,看到一群陌生的人,我倒也沒有嚇的大喊大叫,也沒痛哭流涕傷心難過,隻是在心裏感謝老天,給了我重新活一次的機會。
在床上躺了兩天後我終於可以下床走動,對於自己生活的環境也有了大致的了解,原來這身體的主人雖說是個女的,卻沒有一點女人樣,整天把自己打扮成一男人,還到處的惹事生非,這不,據說是和一什麼什麼門的人結了怨,結果,結果我就來了,幸虧這裏隻是她家的一處別院,一家大大小小的都不住在這裏,所以這裏我最大,這倒是讓我放下了心,不用擔心萬一穿幫了該怎麼辦。家裏放了許許多多的書,有地理山河圖,上麵對這塊大陸介紹的還算全麵,原來這是一個我從沒有聽說過的年代,這裏是一個神經病輩出的時代,哦,對不住,我實在不應該這樣說,但是,這裏的的人居然相信什麼得道成仙,長生不老,哦,麥嘎的,這人要都長生不老了,那-----照著人類的繁衍速度,這個星球還不早就------砰-------被那麼多的人給踩塌了啊。在一個隱秘的暗格中,我居然找到一本修真的書,我拿著這本書翻看了幾頁,才發現,原來,我和那個鬼打的一架,不是,確切的說,不能叫打架,而是叫——奪舍!!!哦哦哦,麥嘎的,買嘎的,買嘎的
好可怕啊,可憐的人!我很抱歉,實在對不住,我真的不知道會是這樣!!!
是我吞噬了她的靈魂,奪了她的軀體!
我不殺伯仁,伯仁因我而死,我很難過。可惜事已至此,無可挽回!
當我靜下來時,仔細想想,若我知道,我會怎麼做,隻怕是仍會如此!人都是自私的,不是嗎?
這是一個強者為尊的世界,你不如人,便要被人吞噬,我苦笑了一聲,看來,要在這裏生存,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照著書本我努力學習,或者叫修煉,我沒有別的要求,隻想在這裏好好活著。
至於那丫頭為什麼要叫我少爺,我也不明白,但想想大概和那身男裝和那個性子有些關係,算了跟我好像也沒多大關係。
想想也不外乎那種情況,‘沒有兒子就把女兒當兒子養罷了。’
但是,再想一想,自己奪了人家女兒的舍,要是被他家老頭子知道啦,人家可饒不了我,這裏不宜久留還是早走為妙。
幸好他們見我在修煉居然也不打擾,這才讓我鬆了一口氣。
這本修行書上,也沒多少有用的,就那個隔空取物,和那個穿牆術,還行。倒是很簡單,一會就學會了,試了一下,效果還不錯。
嘿嘿,真是不好意思,我要跑路,沒有錢是不行的,隻好對不住你們了。反正你們連女兒都給我了,別的,想必也不會太在乎了。嘻嘻,嘻嘻。
沒用幾天,我就將這家裏裏外外走了個遍,倒是讓我找到了一本修煉秘籍,我翻開一看,我就哭了,老天,難道你讓我到這裏是為了做一個賊嗎?我怎麼看,都覺得我學習的幾種法術,都想是為做個小偷量身打造的!這是一本隱身術。
咬了咬牙,學吧,起碼這也是一門逃命的本事呀,翻了翻,不由地撇了撇嘴,沒難度,我中指與拇指相捏,掐了個訣,默念口訣,嘻嘻,成了,我望著空空的鏡子,嘿嘿的笑著,沒我學不會的,本姑娘是個天才。頗有些洋洋自得。
打量著這個地方,心裏有些微微的不舍,該走了,將寫好的信,放在桌上,穿牆而過,一路疾行,默默的站在曠野之中,心中忽然衝出一股豪情,口中大吼一句:天下的大帥哥們,本姑娘我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