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原來我們還愛著(1 / 2)

林溪南戴著棒球帽在公園裏麵溜達,因為離宴會開始還有一段時間,所以跑到公園裏逗逗貓咪玩玩狗狗。

“溪南!”一個聲音傳來。

畢竟是自己的地盤,自己就回來幾天,這麼高頻的被人認出來啊。林溪南回頭,還沒看清楚人,就被這個女人緊緊地抱住。

“顧媛?”林溪南看著人說,“真巧,在這裏碰到你。”

“哈哈,我就說是你,一老遠就看到了,除了你還能有誰呢。”顧媛笑著說,“多會回來的?見我……”本來想問見沒見南思禹,一想這話問的太傷心了,就沒問。

“有點事,嗬嗬,你最近還好吧?”

顧媛笑,“特好!新書今天簽售哦!我正往書店走呢。”顧媛從書包裏掏出來一大本漫畫書,“送給你的!”

“送給我?”林溪南拿起書。

“是啊,誰讓你是故事的主人公呢……啊,時間不早了,我先走了,有時間聯係。”顧媛忙不迭的跑走。

林溪南翻開漫畫,忽然想起這就是上次去蹦極的時候,有小女孩認出自己,說自己是什麼秋之的那個。原來這是一本愛情漫畫呀。突然手機響起,是文森的。

“rillet,你不準備來了嗎?宴會馬上開始了。”文森的聲音大的驚人。

“就來就來!”林溪南掛掉電話,跑走。

林溪南是不喜歡宴會的,總覺得那地方和自己氣場不和。所以通常都是露個麵,需要自己講個話就說,然後找個小角落貓著。

文森看到林溪南穿著西服跑來就笑了,“為什麼你回到自己國家也是這個樣子?為什麼不能打扮的更溫柔一些呢?”

“我的衣櫃裏隻有西裝。”林溪南說。其實不是,自己的衣服也有那麼幾件,昨天回到家看得時候,一眼就看到了上次顧媛幫自己挑的粉彩的旗袍,愛美之心人皆有之,自己拿下來本想一試,但是看到它就想起了南思禹,或許這件衣服就應該封存起來,永不再見。

文森聳聳肩膀,“那你快去講話吧,發個言你就自由了!”

林溪南整理了整理衣服走向前台。

南思禹坐在車上,透過後視鏡看著後麵的那輛霸道。南思禹對助理說,“靠邊停車!”

車停在了路邊,後麵那輛車也跟著停了下來。南思禹下車走到霸道前,敲了敲窗戶,玻璃不情願的慢慢下來,露出了多芬的略帶歉意的臉。

“不是說讓你在家休息嗎?”南思禹不高興地說。

多芬笑著說,“可是我也想去看看嘛,爸爸教我公司上的事情,也是希望我能早點幫幫你,你不如帶著我多看看。”

南思禹實在不想兩年後與林溪南的重逢有多芬在場,“多芬,這個場合你去不合適,要和對手談生意,現在還不是你要擔當的。你現在的主要任務就是怪該呆在家裏,把公司那些文件報表先學清楚。”

“思禹,你是不是有啥事情瞞著我,不想讓我知道?你這次真的是公事嗎?不會是去見別的什麼人吧。”多芬說道,“我打電話問爸爸。”說著拿起手機就要打。

南思禹一把拿住電話,“好了好了,帶你去還不行嗎?但是你得聽話!”

南思禹看了看手表,距離宴會開始還有十分鍾,應該能趕過去,過去以後隻要找個借口,把多芬甩掉就可以了,然後不要讓她看到林溪南。多芬美滋滋地跟著南思禹走上前麵的別克車,一起千萬宴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