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晴空萬裏。

梔子花在空氣中素雅地綻放,散發出縷縷清幽的芬芳。

驕陽下,汪宜恩戴著寬邊遮陽帽,將長發紮成兩條辮子,蹲在庭院花叢中,用剪刀小心地剪下一朵朵花兒。

嗯,數量已差不多可以裝滿花瓶了,她直起微微發酸的腰,走到不遠處的白色雕花鐵椅前坐了下來。

汪宜恩用手背擦了擦前額的汗水,不經意向前方望去,兩個男人正向她緩緩走來。

左邊的是冷禹揚;而右邊的是…?

那人西裝革履,帶著一副金邊眼鏡,看起來極斯文的樣子。

她打量著那個男人,最終將目光鎖定在他手中一個厚厚的文件夾。刹那間就確定了一件事——這個人是冷禹揚的私人律師。

冷禹揚駐足,輕瞟了她一眼,轉而冷淡地吩咐身旁的男人:“夏律師,拿給她。”

夏律師聽從地打開文件夾,從裏麵拿出一份文件交予汪宜恩,“這是一份結婚協議書,請汪小姐過目。”

汪宜恩秀眉一蹙,有些疑惑地接了過來。

冷禹揚冷漠而不屑地盯著她臉上的表情,黑眸閃過一絲不易察覺的邪佞。

隻是為了嘉真才選擇留下來——嗬,多麼冠冕堂皇的理由!

這個唯利是圖的女人,她以為騙得了別人,就騙得過他嗎?

好,既然她將留在冷家的原因說得如此大義凜然,那他就命夏律師擬一份協議,免得家人對她卸下提防,叫她藉機從冷家撈了實惠!

夏律師推推鼻梁上的眼鏡,用極為經驗豐富的口吻說:“這份協議書是一式三份,分別由雙方及本人保有,汪小姐看過後如有需修正的地方就請現在提出。”

汪宜恩翻了翻上麵的內容,努力將它翻譯成自己能理解的話。

第一,她和冷禹揚的婚姻,是自結婚日開始至冷禹揚提出離婚,她沒有提出離婚的權力。離婚時,她不得與冷家有絲毫牽扯,不能提出贍養等一切要求,也不得從冷家帶出任何非她方的財物。

第二,婚姻期間,他們雙方不能幹涉彼此的私生活。她必須經濟獨立。換句話說,冷禹揚沒有必要負擔她生活的一切花銷,她也絕對不能碰他財產的一分一毫。

第三,婚姻期間她不得對外發表他們的婚姻關係、不得做出有礙冷氏名譽的事,否則即立刻中止婚姻關係。

第四,如果她懷孕,需立即打掉。如果偷偷生養,冷禹揚一概不承認。

………

這密密麻麻的整齊小字,無處不在說明冷禹揚心思縝密。汪宜恩忽覺眼暈,索性直接問夏律師:“在底下名字這一欄簽字就可以了吧?請問您有沒有黑色簽字筆?”

“汪小姐,你已經從頭到尾看完一遍了?”夏律師見她一臉輕鬆的神色,心中忽的閃過一絲驚異。他不禁好心提醒她,“你應該仔細去了解一下協議上每一條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