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有些話說出來會很尷尬,還可能會遭到對方的拒絕。在這種情形下,不妨用含蓄的語言,間接地把意思委婉地表達出來。這樣不但會顯得幽默,而且容易達到目的。
肢體語言:此時無聲勝有聲
魯迅在廈門大學擔任研究院教授時,反動校長林文慶經常克扣經費,刁難師生。一天,林文慶把研究院的負責人和教授們找去開會,提出要把經費削減一半,教授們紛紛反對:研究院的經費本來就很少,連研究成果的印刷費都付不出,絕對不能再減了。
林文慶卻陰陽怪氣地說:“關於這件事,不能聽你們的。學校的經費是有錢人拿出來的,隻有有錢人,才有發言權!”
他剛說完,魯迅立即站起來,從口袋裏摸出兩個銀幣,“啪”的一聲放在桌子上,鏗鏘有力地說道:“我有錢,我也有發言權!”
林文慶根本料不到魯迅會說出這句話來,弄得措手不及,狼狽不堪。接著,魯迅力陳研究院經費不能減少、隻能增加的道理,一條條一項項,有理有據,駁得林文慶啞口無言。
人類發出的語言信息,其中肢體語言占有較大比值。肢體語言比有聲語言內涵更豐富,更具有多變性、多意性和聯想性。肢體語言的符號就像一幅色彩斑斕的圖畫,人們常說每一個男人的心裏都有一個林黛玉的形象,每一個女人的心裏都有一個哈姆萊特的形象。這就是說,每個人在接觸藝術符號的時候,都憑借著自己人生的經驗去補充,去完善,去創造。到今天為止,學者們已發現並記錄下了二百萬種非語言的信息。莫拉賓發現一個信息的傳達是由7%的語言和38%的聲音以及55%的非語言所組成的。戴維斯在《怎樣識別肢體語言》一文中也得出了相似的結論:信息總效果=7%文字+38%聲音+55%麵部表情。因此英國學者莫裏思認為,“人類從裏到外還是‘動物性的生物’——是一種以動作、手勢、行動來表達和溝通的靈長類動物。”羅曼·羅蘭也說過:“很多世紀以來,以麵部表情這種語言培養出來的成功,比從嘴裏講出來的更複雜的語言要多千百倍。”
發揮肢體語言的魅力
肢體語言是一種無聲語言,它是一種比有聲語言更能表現一個人的情感和個性欲望的語言。美國心理學家愛德華·柯爾在他的《肢體語言》一書中說:“肢體語言所顯示的意義要比有聲語言多得多,而且深刻很多。”
從對方身體各部位的動作來了解人的思想感情,是了解和掌握說話要領的一種技巧。如:正襟危坐表示恭謹,手舞足蹈表示歡樂,振臂昂首表示慷慨激昂,點頭哈腰表示諂媚。可以說,不使用動作的人是沒有的,同時,動作也是調整體態平衡的一種需要,而且,還強化你抒發此地此時的感情。如:當孩子有錯誤時,母親往往在說理時摟著孩子。這一動作充分體現了母愛的赤誠,從而也更容易感化孩子的心靈。
肢體語言有各種各樣的表現,是比較複雜而微妙的,但不管如何,不是自然的動作,就是呆笨的動作。多年前,美國紐約市市政廳邀請瑞格去一個集會演說。事前由當地一位不善言辭也不注重體態表情的秘書明威爾作開場白。明威爾由於結結巴巴,使聽者的反應從一開始就不大熱烈。更糟的是明威爾開始慌亂起來,他的腿不停地改變姿勢,從分立變成交叉,甚至將腳尖微微相對,引起前排的婦女陣陣笑聲,他趕忙將手抽出來,環抱著,聽眾又是一陣騷動,結果,這種拙劣的表演把在場的聽眾的興致全部打消了。
良好的體態,首先要給人一個精神飽滿的印象,彎腰駝背的模樣,不僅給人一種頹喪感,而且對說話也不利。目前,西方學者提出演講者的姿勢,強調頭抬得高些,背挺得直,眼光注視觀眾,這種體態,不但充滿活力,而且使你的話語帶有權威性,因為這種體態顯示了一種自信和堅定。當然,也有人出於策略需要,故意裝出頹喪不振的樣子,以盡量打消對方聽話的興趣。在某種情況下,這也是一種技巧。美國著名律師達羅,有時會在他的對手向陪審團提出證據時耍點小花招,他亂動亂擺,甚至讓手中的雪茄煙灰逐漸增長,直到人們的眼睛望著他,直到手中煙灰落下來,使對手說不下去。
肢體語言的類型
每個人說話時都有自己獨特的肢體語言風格,但都不外乎3種類型,即情感型、示意型、陳述型。這3種肢體語言類型在具體運用中互相協調、互相聯係。
1.情感型
這是表示思想感情機能的身體語言,它分為兩種,第一種是不歡迎的意思。比如,有兩個人在一塊兒說話,你也走過去和他們在一起,如果他們隻是很平淡地看了你一眼,那就說明他們對你的到來不感興趣,你最好主動離開。第二種是歡迎的意思。比如兩個人坐在桌旁,他們的姿勢很自然地互相對稱,這表明其中一人對另一人十分感興趣。
另外,有時幾個人在一起組合成一個勢力圈,而對圈內的人來說,則是一個整體。這說明情感型肢體語言具有對立統一的特點。
2.示意型
肢體語言是可以用語言表達意思的語言。如迎接客人時“請”的姿勢就是典型。這種肢體語言在身體各個部位都有所表現。例如腿部:你在酒吧等人,但等了很久都沒有人來,這時你的腿開始抖動,甚至還出現頻頻頓足的動作,而頭部也頻繁地朝門口扭動,眼睛不時地往來人的方向張望或看手表,這一係列姿態,就把你焦躁不安的心態暴露無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