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淺談新醫院會計製度下藥品核算(1 / 2)

淺談新醫院會計製度下藥品核算

財會研究

作者:周嵐

摘要:新《醫院會計製度》在藥品核算方法上無論是會計科目設置還是核算理念上較之以前有很大變化。本文根據新《醫院會計製度》科目設置結合本單位藥品的管理情況,針對藥品購入、自製藥品生產到藥品銷售、結轉藥品收支結餘等環節的會計處理,和一些特殊情況的會計處理提出一些自己的想法。

關鍵詞:醫院會計製度 藥品核算 庫存

2011年下發了新《醫院會計製度》較之前的1999年版《醫院會計製度》有較大的區別。主要體現在固定資產和藥品核算方法上有很大變化,使用新方法以後使醫院會計核算方法更加貼近工業企業會計核算方法。本文主要針對藥品核算方法的改變,根據本單位的藥品管理情況提出自己的一些想法,以供大家參考。

首先,新製度將原製度下“藥品”一級科目降級並入現“庫存物資”一級科目下,與衛生材料、低值易耗品、其他材料等平級管理。同時取消原“藥品進銷差價”科目,將原藥品進銷差價核算內容並入“本期結餘-醫療收支結餘”科目下體現。

各單位可以根據自身具體情況在“庫存物資-藥品-藥庫-西藥/中成藥”四級科目下設“外購藥品”、“西/中製成品”等明細科目,以便核算醫院的外購、自製藥品的入庫/轉入、領出、月末庫存情況。

其次,取消原製度下“藥品收入”一級科目,將其降級並入現“醫療收入”一級科目下核算;取消原“藥品支出”一級科目,將其核算項目全部並入現“醫療業務成本”一級科目下“藥品費”科目中體現;期末,藥品結餘在“本期結餘-醫療收支結餘”下體現。本人認為如果實現外購藥品零差價銷售,外購藥品銷售一般無結餘(自製藥品除外)。

通過把藥品並入庫存物資,把藥品收入和藥品支出並入醫療業務收入和醫療業務成本等科目設置上的變化,可以看出在新製度核算體係下,藥品不再是一種醫院向病人出售的商品,而是醫院為了開展正常的醫療服務而必須使用的一種消耗品,其核算性質與衛生材料、一次性材料等基本無異。體現出醫院的收入不應以向病人收取各種耗材的差價為主,而應以向病人提供各種醫療服務(包括各種治療、谘詢、保健服務等)所收取的費用作為主要的醫療收入的主體思想。

這一變化可以看作是衛生部在新醫改政策中提出的:改變以藥養醫格局,解決老百姓看病貴,進一步緩解醫患矛盾,這一重要舉措在醫院會計核算方法上的具體體現。

再次,將原製度中“在加工材料”更名為“在加工物資”,僅從科目名稱就可以看出核算的範圍較之原先有所擴大。

現行會計製度在“在加工物資”一級科目下設:“自製物資”、“委托加工物資”二級科目,將原“炮製藥品”、“中藥製劑”、“西藥製劑”等二級科目的核算內容並入“自製物資”下,設置“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其他直接費用”、“間接費用”三級科目。

不難看出在加工物資的核算方法由原先的按項目核算(中藥製劑、西藥製劑)改為現在按費用歸集核算(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其他直接費用、間接費用)。其核算方法更加貼近工業企業會計製度中對於在產品的成本歸集方法。各單位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將本單位自製的藥品、衛生材料、其他材料在對應的四級科目下設:藥品A、藥品B、衛生材料A、B……

期末可以從餘額表上清晰的看出各種自製物資的成本構成(包括原材料支出、製劑人員工資支出、包裝物領用、間接費用包括房租、水電費、設備折舊等)。通過分析各項支出占自製物資總成本的比例,有利於醫院合理定價、降低成本、提高產能。

日常銷售環節:借記現金/銀行存款/應收在院病人醫療款,貸記門診收入/住院收入-醫保/非醫保-藥品收入-中/西藥。

期末結轉藥品成本:借記醫療業務成本-藥品費-中/西,貸記庫存物資-藥品-藥房-中藥/西藥.

“庫存物資-藥品-藥庫”借方發生額反映本月購進藥品數和製劑成品轉入數,貸方發生額反映本月藥房領用外購藥品和製劑成品數量,期末借方餘額反映在庫庫存情況。

“庫存物資-藥品-藥房”借方發生額反映本月從藥庫領用外購藥品和製劑成品數,貸方發生額反映本月藥房發放外購藥品和製劑成品數量,期末借方餘額反映藥房本月領用未發放的庫存情況。

“在加工物資-自製物資”借方發生額反映本月用於生產自製物資領用的原材料等的數量,貸方發生額作為本期完工成品的成本組成部分轉入“庫存物資-藥品-藥庫-自製藥品”。期末借方餘額反映尚未完工的在產品所消耗的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