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曉的婚禮終於在推遲快半年後舉行了,新娘的家屬不多,都在C省,來的都是些較為熟悉的親朋好友,但鍾家這邊的親戚朋友可就多了,而且他們選擇的吉日還是周六,包下的酒店整層三樓,人滿為患。
暮暮雙手拍了拍發僵的雙頰,笑了大半天,真的是臉部肌肉酸痛了,再甩了甩手臂,接待這行真不是好做的。
看了眼站在一處的新郎新娘,心想,還好自己結婚的時候沒有這樣的排場,選擇裸婚未必就是遺憾的,她是那麼懶的人。
“累了?要不要休息一會。”
暮暮看了眼一旁的賀晨,難道他就不累了?自那天之後他們都很少再說話,為了避免不必要的爭吵,要麼賀晨不回家,要麼暮暮去跟小夕住,這回就是因為鍾曉的婚禮,兩人才又規規矩矩地站在了一起,接待的跟結婚的一樣累,但是結婚的起碼覺得幸福,接待的隻有苦的份了。
“算了,等下應該就開始了,到時候人不多再休息吧。”
“我在就好了,你還是下去休息一會吧。”
暮暮看了看表,不到半個鍾了,應該還是可以堅持的,眼睛在場中轉了一圈,新娘的幾個好友窩在沙發邊上玩遊戲,笑作一團,是的,這樣才有結婚的氣氛吧,場中大多數人都是笑意煥然,許多商場上的人三五成群的站在一起聊天,也許這還是一個好的機會呢,可以促成許多生意。
鍾家的公司在K市雖然不算什麼名企,但也是上得台麵的,請來的不少都是當地名人。
“暮暮姐姐,你今天好漂亮啊。”說話的是一個三歲摸樣的小女娃,穿著一條白色的蓬蓬裙,垂下的頭發微卷,白皙的臉蛋上五官很精致,長得有些像混血兒,別誤會,她的父母都是正中的中國人。
“小依依今天也好可愛啊,你爸爸媽媽呢?來了嗎?”
“我不知道,我是跟著爺爺來的。”
“哦,你爺爺來了呀?”這位程依依小朋友就是K市市長的孫女,在暮暮很小的時候,他們兩家做了許多年的鄰居,程浩也就是這位可愛的程依依的爸爸,是暮暮他們小時候的玩伴,大了暮暮四五歲。
“在那邊,我跟爺爺說了,我過來找姐姐。”
暮暮循著她的視線望去,就看見程市長在跟別人聊天,那麼這位小朋友就歸自己管好了。
“賀晨,你要不要也去休息了?我看差不多了,剩下的他們應付就好了。”
“叔叔好。”程依依拉著暮暮的手看著賀晨微微一笑,乖巧地喊了一聲。
暮暮看著她,捏了一下小臉蛋,“依依,不能叫叔叔,要叫哥哥。哦,不對,是該叫叔叔的,嗬嗬~~~不該是我姐姐,要叫我阿姨。”
“可是媽媽說,漂亮的都要叫姐姐。”小朋友瞪著一雙無辜的大眼。這句話在幾年後的機場,暮暮在另外一個孩子的口中聽到的時候,總覺得很熟悉,才想起當日跟賀晨的這一幕。
“那你媽媽有沒有說帥帥的要叫哥哥呢?”賀晨看著小依依可愛,也忍不住蹲下去摸了摸她的頭。
“沒有哦,媽媽沒有說過。”都說小孩子是最誠實的,原來是真的。
“來,叔叔抱抱。”賀晨抱起程依依,示意身邊的暮暮一起走,在大廳的邊上放著許多休息的沙發,那是他們的目的地,因為他們隻能休息一會,接下來就是開宴了。
“暮暮,這是你家小孩?”不怪別人誤會,因為別人看到的場景就是賀晨抱著孩子,暮暮端著一盤水果正要剝給孩子吃,三人都是一臉的笑意,怎麼看都是幸福的一家,而問話的正是他們當年的鄰居之一的李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