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1 / 2)

“哎喲,我說你輕點不行嗎?”

“我說你這麼大年紀的大叔了,怎麼還跟小孩子一樣跑去找人打架啊?”

“嘿嘿,大叔又怎麼樣,雖然都掛了彩,但是我贏了。”

“看不出來你是贏了的那個。”

“我想打這場架已經想了五年了,打完後,真的是身心舒爽啊。”

“我等下去看看他。”

“你依舊忘不了他,你還愛他。”

“我自認為我不會嫁給一個我完全不愛的人,既然我跟他結婚,生活過兩年,那麼我想,我應該是愛他的。”

“我說,你還愛他。”

“我打算讓小落去加拿大。”

“暮暮,你瘋了,你要幹什麼?”

“羅淩,羅大哥,我知道我自己在幹什麼,我求你,不要管,我不會傷害我自己,我保證。”

“你TM保證有P用,鍾暮暮,你以為我第一天認識你嗎?你的保證有用嗎?不要逼得我一個斯文的文化人頻頻暴粗口。”

“切,你本來就是個粗魯人,是借口自己要發泄。”

“不要轉移話題,暮暮,別做傻事。”

“羅淩,我是個成年人。”

“可你的思想未成年。”

“你不要管我了,我隻想做我想做的事情,不然,我是真的要瘋了。”

“你叫我不管你,你的命都是我撿回來的,現在你叫我不管你,你說,是你,你做得到嗎?”

“你去追求你的幸福,我也過得好好的,我不會做傻事。”

“可我沒見你做過什麼聰明的決定。”

暮暮聽著羅淩的話,垂下了眼簾,人的一生走到自己現在這樣的境地算是很失敗的了,自己確實沒有做過什麼聰明的決定,那就這樣一直傻下去吧,隻要自己關心的人好好的,什麼都無所謂了,但是,在自己哭泣的時候,要有個墊底的,這是必須。

“羅淩,我給bobo打了電話,她明天會過來,你不要跟我一樣太固執了,她是個好女人,看得出來,其實你也很喜歡她的,你這個年紀了,也該成家了,做了這麼多年的鑽石王老五還不滿足啊,你爸媽也該著急了吧,還有,這是我給你熬的湯,對你的傷勢有好處,你一定要幸福,把我的那份一起搭上,隻有你們都幸福了,我想,我才有那麼些資格去想想幸福的事。”

“暮暮,你到底還要囚禁自己多久,這麼多年還不夠嗎?人的生死不是你能控製的,那不是你的錯,人都走了,活著的你是不是也要為了他的那一份一起努力過得精彩。”

“不,羅淩,你不懂,我就是沒有資格幸福,我害死了別人,憑什麼能過得若無其事,憑什麼來談論幸福。”

羅淩看著暮暮漸漸激動的情緒沒敢再說下去,“一句話,好好生活,不要做傻事,不要辜負了我這麼多年投注在你身上的精力,不要忘了你還有小落,那個會甜甜地喊媽咪的孩子,他還那麼小,一輩子卻那麼長,活著才是最好的。”

“你放心,我不會那麼傻尋死的,我也想要等待一個可以幸福的機會,好好養傷。”

去到醫院,暮暮並沒有直接去賀晨的病房,而是上了樓頂,從上往下望去,下麵的汽車就像是火柴盒那樣,人更是螞蟻大小,從這裏望去,可以看清楚大半個K市的風貌,但這些,都不是暮暮想要觀賞的,她站在這麼高的地方,看著醫院門口的十字路口,那裏一點都沒有變,K市的綠化越來越好了,十字路口那裏種上了很多花,紅的黃的紫的,還有穿行的人們,在高處看下去,步履匆忙的人們都好像是電影中的慢鏡頭回放那般,緩慢卻焦急。

當年自己站在那個十字路口的時候在想著什麼呢,記不清楚了,唯一的記憶就是,那個愛她的男子,像是一根拋物線一般,飄起、落下,在自己的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