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縱容!(2 / 2)

簽發調查李明春的文件時,肖光雄就十分為難,因為在他的心目中與印象中,李明春並不像檢舉信上說的那樣不堪!他深知就像工人們上訪的那件事,如果下屬向他請示或是利用女人向他吹風,類似於這種高壓線,為官多年的李明春是根本不會蠢到去首肯的!

但是此案已發,省委書記都親自下了批示,事情是一定要查的!本來大家也就是想是那個主管的局長做的事情,很簡單一個收受賄賂,以權謀私的案子,誰知道這個局長在受到審訊時,竟然毫不猶豫的承認了自己的罪行,這讓本來準備打持久戰的調查組都吃了一驚!

但是,那個局長在認完罪之後,卻說出了一個出人意料的情況――這件事的牽頭人是一個叫徐麗娜的女人,這個女人可來頭不小,乃是現任市委書記李明春的情人!自己是迫於李明春的權威才點頭答應出租工廠的!這事情可就大了,而且也馬上就改變了此案的性質!

調查組的人大吃一驚,就問他這件事情李明春參與了沒有,他吱吱唔唔的一會兒說有,一會兒說沒有,最後逼得緊了,才說李書記曾打過電話,囑咐他這件事情可以辦的!李書記說此事成功,一來可以引來民營商人的投資解決工廠的困境,二來也免得工廠破產,大量的設備設施閑置。所以自己才答應的!當然,自己是收了錢的,這一點認罪,並且可以全額退賠,隻求可以寬大處理,保留自己的公職,不要開除!

正所謂賊咬一口,入骨三分,這就足夠了,如此簡單就坐實了李明春的罪名!也直接把他自己從貪賄妄法變成了受上級指示,最起碼減輕了三分之二的罪過!

調查組把結果彙報上來後,省委覺得對於李明春不查已經不可能的了!那就先私下查吧,畢竟李是一個正地級的幹部,如果隨隨便便的就對他展開調查,在社會上影響是十分大的!如果貿然立案,讓媒體知道了,別說各類衛視,就是網絡都會發的讓人喘不過氣來,那時如果再想保全,簡直是不可能的!

考慮再三,還是保險起見的為好,於是肖光雄就囑咐手下暗中監聽李明春的來往通訊記錄等,看看他常和誰聯係,近期有沒有什麼不正常的行為。

查了幾天,從監視情況來看,也沒有什麼收獲,李明春每天的通訊對象,以及他的日常行程,完完全全是在很稱職的履行一個市委書記的職責,沒有一點破綻可循!

可是奇怪的是:好像有一隻看不見的手,一直在牽引著調查組的方向,把他們的目光一點點的扯向李明春,在一點點的讓他們把所有的注意力都注意在李明春的身上!

例如,調查組一開始監視李明春,身份是很保密的,可以說是鮮有人知,但可煞作怪,人剛住到賓館,就適時的有信件由門縫而入,是有人以“知情群眾”的身份送來的揭發材料,雖然號稱“知情群眾”,但所說內情卻是石破天驚,無不是內層絕密!

隨著日子的更替,信件也層出不窮的出現,牽連的幹部也就越來越多,幾乎包含了李明春所提拔、所重用的大半幹部,大有把李氏嫡係一網打盡的架勢!

事情進展到了這個時候,正麵審問李明春就成了箭在弦上,不得不發了,於是,肖光雄一咬牙――雙規李明春,徹底調查!

在調查令簽發之前,肖光雄卻想起來一件事情,就是早些時候自己剛收到檢舉李明春縱容情婦的那封信時,弟弟曾說過,這個女人乃是他的情人,與李明春無關的!肖光雄突然有一種很嚴重的擔心――弟弟會不會與這件事情有涉?

他就趕緊打電話問弟弟最近是否與這個女人有來往?在得到弟弟的肯定答複後,他才長出了一口氣,因為他知道,弟弟雖然有時候行事有些乖張,也太過於好朋好友,仗義疏財,但有一點他十分深信,弟弟做事情還是有分寸的,絕不會做出違反法律的出格事情,也是絕不會騙他的!

於是,他提起筆,在那份決定李明春自由的文件上,龍飛鳳舞的簽上了幾個大字――同意!肖光雄!

麵對著通情達理的方明,肖光雄何嚐不知道此時此刻這個女人是在壓抑著多大的痛苦與焦慮坐在自己麵前啊,又何嚐不知道她來到自己辦公室的目的是什麼啊?她和弟弟肖光偉的目的是一樣的,都是想祈求自己對李明春網開一麵,使他得以恢複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