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結婚這件事,其實登記才是法律,婚禮隻是形式。但有趣的是,在大部分國人的意識裏,向來形式的重要性要遠大於法律。
特別在這個年代更是如此。似乎男的女的必須大張旗鼓地擺宴席舉行婚禮,才能算結婚。否則就是登記了一百次,也不能算作一回事。
另外,從“大將”和韓瑩的角度而言,雖然他們迫於情形倉促地結了婚,並不能昭告下似的大操大辦,光明正大地讓全部親友們都簇擁在他們身邊見證祝福。
但內心裏,因為都感到這份幸福太過得之不易,也都希望至少能擁有一個的形式,來紀念這人生裏最重要的時刻。
好在洪衍武早替他們想到了這一點,在“大將”走之前他就過,不出五就會帶著“海碰子”們回來參加他們的婚禮。
所以領了結婚證還隻是第一步,之後的幾裏,“大將”和韓瑩還有好些事得忙活,像理發、洗澡、照相、逛商場、選布料、做衣服、訂酒席……
合影倆人是在津門街的濱城攝影社拍的。
“大將”要求給配上玻璃鏡框,放一張二十四寸最大尺度,想掛在屋裏的牆上。他還額外洗了兩張八寸的,打算屋裏擺放一張,影集裏再收藏一張。
做衣服,時間上確實是有點急了。
好在“大將”把布料分別交給了兩家裁縫店,又用急著結婚的情況和十元一個的大紅包打動了兩家裁縫師傅,總算得到可以“加塞”的特權,好兩至三就可以去取成衣。
酒席則定在了百年老店“群英樓”。
為了保密性,“大將”用一條好煙訂下了一個招待領導用的大包間。其他的倒沒什麼,酒樓唯一的問題就是海味菜缺材料,有的菜沒法做。
不過這一點對“海碰子”們來,可就不成問題了,“大將”當場就大包大攬下來,所有海貨全由自己想辦法。
當然了,這些事一件件辦下來,錢可是花了不老少。
韓瑩剛開始還有點想彌補青春的勁頭,可越往後就越覺著著心疼,最後甚至開始攔著“大將”。“大將”的錢都是在海裏“紮”出來的,能節儉一些就節儉一些。過日子是實實在在的事,沒必要都花在這些虛頭巴腦的事上。
這份體貼自然讓“大將”挺高興。但他卻不肯降低標準,錢是人掙的,他不在乎。還和別人比,已經委屈韓瑩了。現在外麵都講究“三十六條腿”和“三轉一響”,雖然他們沒房放這些東西,可今後隻要回了家,他都得挨個給韓瑩買齊全了。
韓瑩聽了,從心裏泛起甜蜜,不過卻仍不免憂心忡忡。她擔心的是,今後如果長期住在外麵,那花費可是個大的數,她自己連工資都拿不全,他們哪兒有那麼多錢去糟踐?依她看,還是得想辦法借個房的好。最不濟,也不能聽洪衍武的,搬到那個高級招待所去,不成就找個最便宜的旅店住。
聽她這麼,“大將”卻笑了。當場拿出一遝票子來,整整一千塊錢。他這錢讓韓瑩拿著,他們今後住招待所的錢根本用不著不花這些。現在有洪衍武帶頭,他們掙錢速度是過去的幾倍,韓瑩隻要過去住就行了。那滿臉的傲氣,就透著倆字——有錢!
隻是這不但沒讓韓瑩安心,卻反倒更讓她擔心起來。韓瑩直愣愣看著錢發呆,實在是琢磨不透,“大將”怎麼會這麼不把錢當回事。最後,她根本不敢伸手接錢,並且還哆哆嗦嗦問追“大將”,“你們是不是幹了什麼違法的事?”
這可把“大將”氣壞了。他“我們全是憑力氣吃飯,錢都是靠賣海參賺出來的。你怎麼能不相信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