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家的老宅位於大柵欄的“煤市街”。門口有幾棵參的老槐樹。兩扇黑漆大門建在一個五層台階高的平台上,在大門裏應屬於比較寬大的類型。
大門旁還有一對石門墩,門檻是銅皮包著的,高約一尺。整個大門樸實無華,卻顯得敦厚大氣。
實話,因為“興居”就在附近的原因。洪衍武自打聽了父親明老宅的位置,他上班下班就會經常繞路過來看看。
而每一次他刻意經過這扇大門前,他都要停留一會兒,忍不住要想象大門和院牆裏麵的亭台樓榭。
據他所知,洪家的老宅裏包括了不但百餘間房,還有一個西式樓,這是洪家數代人不斷購置周邊房屋地產,與老宅相連,才逐漸形成了今日之規模。
而且最寶貴的是,由於洪家發跡於此。在老宅旁邊還有“衍美齋”和“衍美樓”這兩個跨街麵對麵的老鋪。
要知道,光“衍美齋”就是一棟二層樓,不下二百餘平米。“衍美樓”更了不得,那是包括了三棟樓的一個院落。
以他前世的經驗來預估一下,光這兩處門麵房,價值就頂的上京西香山的數棟別墅。那種房子,可是以億來計算的。
這麼大的產業,他要不為家裏爭取回來,那簡直就是作孽啊。
沒有人會知道,他作為洪家的子孫,一直隻能站在院牆之外遙望祖業被許多外人出入的難受滋味。
是啊,過去是隻能眼瞅著,幹看不能動,但現在總算到了他可以為洪家爭回祖業的時候。
不過出手是出手,能就這麼直眉瞪眼,急不可耐地找上門去嗎?
不,事可不能這麼辦。一聽落實政策,就猴兒屁股著火似的蹦蹬,那是不經人事的傻子。
正所謂不打無準備之仗。在動手之前,總得先詳細地觀察運籌一番。
其實纏磨父母的時候,洪衍武已經把相關條文琢磨一個月了。而他從爹媽那兒了解到的情況是這樣的。
當初“大柵欄街道辦”是1955年租用的洪家的房,原本就是因為資金緊張才沒購買。
到了1956年呢,因為資金情況進一步惡化,街道辦連房租也付不出來了。
洪祿承和王蘊琳也沒難為,就把租該為借得了。這麼著,街道辦的養老院實際上從此就白用洪家的房子了。一直用滿十五年再。
這件事表麵上可以,是洪家吃了大虧,可也得洪家不愧姓洪,錯有錯著,很有點洪福齊的意思。
因為在1956年,京城政府就提出了針對私有房產的改造意見。到了1958 年5 月17 日至1 日,則正式通過了私房改造方案。
其中規定了,改造起點以出租房屋間數和建築平方米結合計算。對其出租房屋夠15 間自然間,不夠5 平方米或夠5 平方米不夠15 間者都列入改造對象。
贖買定租也定的很低,而且為保證雨季居住安全,還采取邊留房、邊審批、邊接管的辦法。
而洪家的老宅呢,恰恰因為是給“街道辦”白使,壓根就沒交過錢。而街道辦仗著自己也是公家單位,隨便就能打電話叫房管所的人來修繕房屋。
這麼一來,洪家的房子就被所有人給忽略了。
房管部門的領導也有點馬大哈,竟然誤以為此房就是公房。便使得洪家意外地逃過了私房改造。
這應該算是老開眼,也是如今洪家人能拿回自己產業最有利的一麵。
但也得也有不利的一麵。那就是現今政策主要解決“運動產”。洪衍武他們家的房子可並不再此列之內。
還有,當初租改借,重新立下的十五年期限早就滿了。
現在已經逾期近十年,養老院是早沒了。而外麵兩個老鋪,卻已經分別被“體育用品公司”和“京城紅旗廠”的門市部占了。
這兩家營業部是從哪兒租的房?老宅院兒裏的房子裏又是些什麼人在用?這些問題誰也不好。
即使是有街道辦可以找,但估計現在在職的人知情者也不多。
所以,洪衍武就必須等徹底搞清了房子的現狀,把裏麵情況都掰扯清楚了。再琢磨該邁哪條腿,該蹚哪條路,該找什麼廟,該拜什麼神。決不能沒頭蒼蠅似的亂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