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別看在服裝夜市上,洪衍武的人每都在用刀子刷刷地片著老百姓的肉,可偏偏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就因為貨色時髦,多種多樣,而且有自由劃價的空間。
在“挨了刀”的老百姓裏,居然有不少人,反倒感覺這個市場辦得比國營的好,讓他們受益良多。
像那些沒有工作,貪圖時髦,每隻會拎著錄音機逛大街,哭著喊著也要臭美的年輕男女們就不了。
那都是些寧肯不吃飯,偷鄰居家鴿子和自行車鈴賣錢,也得穿條牛仔褲在街上招搖的主兒。
他們是服裝夜市最穩固的客戶群體,趕都趕不走,背地裏也是最愛替服裝夜市揚名。
可除了他們以外,對服裝夜市存有好感的,也不乏許多有著穩定工作,追求正常生活的普通人。
像198年春節前就要結婚的王芬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正是因為有了這個服裝夜市,她才沒給自己的婚禮留下遺憾。
如果從社會整體氛圍來講,其實從去年起,新娘和新郎穿的結婚禮服,就已經不再像以前那樣單調刻板了,已經有人敢於把大紅色的衣服穿在外麵了。
而性格熱烈外向的王芬顯然更要超前一些,結婚頭倆月前,她就一直在琢磨,該穿什麼樣的服裝,來為自己的婚禮留下美好的回憶。
最後她想起了“運動”中毀掉的母親年輕時的照片,就決定做一身旗袍。
等有這個想法以後,她就到京城的各大商場去轉。
轉來轉去,選了一塊古香緞的料子。
雖然每個月隻掙四十多塊,可她還是狠了狠,拿出倆月工資,花了八十多塊錢把這旗袍做下來了。
要穿上倒是真美,但總覺得差了點什麼。
後來問母親的意見才知道,敢情穿旗袍是要帶首飾,穿高跟鞋的。
這下可又犯了難,因為高跟鞋和首飾價格高昂就不了,關鍵難以買到啊。
百貨商店裏即使有高跟鞋買,也需要七張工業券呢。
而珠寶首飾更是難覓其蹤跡,恐怕得到傳中的“友誼商店”才有可能一見。
憑她一個普通工人哪裏夠得上呢?
結果恰恰就在離婚期不足一周的時候,她終於從單位姐妹的口中知道了服裝夜市有賣高跟鞋的。
在這裏,她不但買到了比百貨商店裏更洋氣,更便宜的紅色高跟鞋,還買到了夢寐以求的珠寶首飾。
雖然是假貨,可既漂亮又便宜,一下子就讓她的難題迎刃而解了。
就這樣,結婚那,王芬不但帶上了項鏈,還有耳環、戒指,胸口還別了一朵珠花。
她發型是把頭發整個燙起來,那種波浪的大花。
這樣再穿上一身紅色的旗袍,踩上紅亮的皮鞋,那真是鮮亮異常,耀目至極。
果然,在她把這當時還堪稱另類的行頭穿戴好以後,再穿上大衣,坐著車來到新郎家,一經閃亮登場,就立刻吸引了全場的目光。
那婚禮上,無論是婆家人還是街坊鄰居的目光都非常新奇,盯王芬芳的旗袍看了半都不願意離開。
大家都覺得太驚訝了,怎麼穿這麼漂亮啊!
就連新郎的親兄弟都,“嫂子你太漂亮了,把我們家整條胡同都給鎮了。”
與王芬的情況差不多,在198年的春節前夕,日報社編輯杜牧林也是喜憂參半。
喜的是,春節之後,他就要參加單位的出國考察團去日本公幹了。
而憂的卻是,出國的置裝費卻嚴重不足。
他們的單位不比國家部委大機關,經費充裕。
動輒出國考察團就十幾位、幾十位成員,置裝費一發就是五百塊。除了做兩身衣服,還能有剩餘買雙好皮鞋,買條絲綢領帶的。
他們隻發了三百元。而那僅僅夠“紅都”做一身半西裝的,其餘不足部分就得自己補上了。
可他的工資才有多少啊?七十塊而已,妻子才四十塊。
填上這個窟窿就要他們兩口子一整月的工資啊。
家裏剛剛置辦上電視,不但手頭正緊,妻子還想攢錢買個洗衣機呢,這一百塊錢填上,那不等於憑空花掉了半拉洗衣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