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層次都有各自的煩惱,這話是沒錯的。
邊建功的煩惱自然是房子。
不過要實話,他的個人條件還算好的呢。
家裏三間房,畢竟還有他一個屋。
真是從客觀事實出發的話,房子這事兒其實是廣大京城百姓長期、共同麵臨的一個難題,有太多的人,條件還遠不如他呢。
據統計,1978年,我國城鎮居民人均居住麵積隻有67平米。
無房戶,擁擠戶占到當時四成以上。
所以從這個時候起,房子問題,就已經成為了嚴重的社會問題。
而盡管從1979年開始,國家也通過各種辦法著手解決房子問題,可蓋得沒有需求增長快。
麵臨“運動”中複轉、下放、遣返的幹部們和人口爆炸這一代知青集中返城,再多的房子也不夠用的。
那麼即使被逼著,政府連“接、推、擴”這樣的應急辦法都想出來了。
即使是在院內、街上見縫插針,民間自發性的私搭亂建已經成為見怪不怪的普遍現象。
可到198年的時候,京城人均居住麵積依然形勢嚴峻,沒有任何好轉。
甚至是不增反減,竟然從67平米反倒降低到了474平米。
可能對於今的年輕人來,大部分人感覺憑自力更生,在一線城市擁有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子,是一個需要奮鬥終生的夢想。
覺得少則十幾年,多則幾十年全都要負擔房子高昂的貸款。
多半當圓了這個夢以後,便會發現自己早已兩鬢斑白,兒孫滿堂,很有點不值得。
於是不少人便會羨慕起父母,懷念起那一代公家管分房的年代來。
但殊不知,他們父母當年麵臨局麵又比他們難了多少。
因為這個夢再難,今至少還有辦法可圓。
貸款買房,人至少可以先住進去。
而當年在標準的計劃經濟體製中,除了靠單位分房,領導開恩,別無他法。
這樣的情況,幾乎讓沒關係,沒好單位的人,人人絕望。
如今的人需求房子更看重是房子的經濟價值,至少自己找個能睡覺的地方還算是容易的。
而當年那一代人卻不是把房子作為能夠增值的財產來看的,也不是當成什麼可以娶媳婦的條件,或是期待什麼優越點的生活條件。
完全是可憐到了最單純的生存需要。
千千萬萬的家庭,都是在老少三代同堂、父母子女同室、兄妹同室這樣的窘境下,僅僅渴望一個能夠容納幾身的空間而已。
因此有不少人,都是為了房子而選擇終身伴侶,為了房子而選擇自己不喜歡的工作。
甚至許多好不容易回城的人,又迫於無奈主動走向了偏遠山區。
這形同與主動放棄自己的未來和人生啊。
但這還不是全部。
即使是能夠分了房的人也不會如何滋潤。
因為首先是國家對職工居住麵積有硬性規定。
普通職工的標準為一類住宅,平均每套建築麵積隻允許四十至四十五平方米。
縣、處級以上才是二類住房標準,六十到七十平米。
其次呢,是大部分單位沒有能力自己蓋房。
更多的情況,都是通過單位名下騰挪老舊房屋來調配,解決職工需要的。
以房屋質量而論,最好的是筒子樓、簡易樓,其次就是平房、排房、或其他用途的房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