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中日助詞“來著”與“け”的句法對比(1 / 3)

中日助詞“來著”與“け”的句法對比

外語教學與研究

作者:金靜

摘 要: 中日兩國是一衣帶水的鄰邦,中日文化交流源遠流長。漢語詞“來著”與日語詞“け”都用於口語,兼表語氣的助詞。兩者之間有著相同點和不同點,本文將試填補中日助詞“來著” 與“け”對比研究的空白,探求兩者的異同點,希望為相關習得者提供借鑒,具有實踐性意義。

關鍵詞: 助詞 來著 け 對比

引言

“來著”一直是語法學界關注的一個焦點,關於它的來源及意義和用法,都有很多人研究。對於“け”終助詞的用例,現在多以會話體的方式被男女老幼廣泛應用,在日本近代文學史上享有極高的地位,其在被稱為“國民大作家”的夏目漱石的文學作品裏也頻繁出現。助詞“來著”與“け”有著相同點和不同點,但從未有過兩者的對比研究。本論文將初步嚐試探討助詞“著”與“け”的異同點,希望為相關習得者提供借鑒,具有實踐性意義。

一、“來著”與“け”的詞性

(一)“來著”的詞性

楊希英、王國栓(2006)表示該漢語表示與時間的兩種係統有關。漢語用兩種係統表示時間,一個係統是以“說話的時間”為參照時間,從外部來觀察事件發生的時間,因而得出“現在、過去和將來”的時間觀念。另一個係統是以另一參照時間為基點來觀察事件發生的時間,因而又得出“當事、先事、後事”的時間觀念①。例如:

(1)老師進教室的時候孩子們正嚷嚷來著。

例(1)中,按照“說話的時間”為參照點,這句話就表示過去;要是“老師進教室的時候”為參照點,這句話就表是正在進行。需要特別注意的是,以“老師進教室的時候”為參照點,這個時間和事情的狀態密切相關,事件正在進行;以“說話的時間”為參照點,說明事件是過去了的,隻表示時間,和狀態沒有什麼直接的關係。本文以“說話的時間”為參照點,所以把“來著”看做表過去的時間助詞。由於“來著”摻雜著說話人的主觀語氣,因此本論文將“來著”最終定性為兼表語氣的時間助詞。

(二)“け”的詞性

日語屬於黏著語,其黏著是日語的一個主要特點,終助詞“け”就是其中一例。現代日本語中終助詞“け”本身表過去的意義漸漸消失,和表示過去、完了的“た”相結合,以“た/たっけ”的形式出現表示“過去”。《新概念日語語法》(2008)中表示在某一運動、動作、狀態的開始、繼續、結束各個階段中,從不同階段對運動、狀態進行反映的各個語言形式稱為動作體。“たっけ”屬於經驗體,經驗體是對該經曆有無加以陳述的動作體之一,表示以有過某種經曆②。所以本文將“け”定義為兼表語氣的時體助詞。

二、“來著”與“け”的句類

判斷一個詞的性質、意義的最好辦法,就是考察其實際使用環境和表達功能。為了使考察更精確,本文首先從語料庫著手,在CCL語料庫現代漢語部分檢索出帶“來著”的句子進行考察。“け”的語料是從《實用日漢詞典》、《日語語法》、《實用日語語法》等工具書和前人的論文中提取的例子。

(一)“來著”與句類

1.用於陳述句。例如:

(2)昨天是我結婚10周年,我請我丈夫吃飯來著,在貴賓樓飯店。

(3)“我和哈利在一起吃中飯來著,”她說。

例(2)、(3)中的“來著”陳述過去發生過的事件。

2.用於特指疑問句。這種用法是“來著”最常用的用法,可以問人、問事、問方式、問現象、問時間、問處所、問數量。例如:

(4)“爸爸,你在哪兒來著?”她大聲喊道。

(5)啊,是怎麼寫的來著……對了,是這樣寫的。

(6)我說什麼來著?出不了三四年,夏家連塊土坯也落不下!

例(4)表示說話人在不知道的情況下的詢問。例(5)表示詢問自己本來知道而一時忘記的情況,突出了說話人的兩種狀態,即以前知道過,但現在忘記了,表示回憶。例(6)表示一種自得的語氣。

3.用於是非疑問句。例如:

(7)他們幾曾相信過封建迷信老太太來著?沒治了。寧可信其有吧。

(8)你上我們大哥家去來著嗎?小蠻聽話嗎?

4.用於反問句。例如:

(9)我的回答是:“誰說編輯好當來著?”

(10)莫不是先生跟我一塊做夢來著?畫得怎麼這樣像!

肯定反問句表示否定的意思;否定反問句表示肯定的意思。所以例(9)表示否定的意思,例(10)表示表示肯定的意思。

5.用於選擇疑問句。“來著”用於選擇問句的例子很少。例如:

(11)左眼跳是財來著還是災?

(12)是前年來著還是大前年?她和他去外地野遊,他的錢包丟了,現金和卡都在裏麵。

例(11)、(12)中的“來著”起緩和語氣的作用。

6.用於正反問句。例如:

(13)剛進劇團的時候,咱們是不是還演父女來著,你演我爹?

(14)航空公司?不像水果籃,也不是盛雪糕的,有沒有說裏麵是什麼來著。

例(13)、(14)句中出現“是不是”、“有沒有”等詞語,表示確認語氣。

7.用於感歎句。例如:

(15)這又何苦來著!

(16)我不該忘記,父親怎樣待我們來著!

例(15)、(16)表示對過去的感歎。

(二)“け”與句類

1.用於陳述句。例如:

(17)子供の頃は、この川をよく泳いだっけ。/我小時候,常在這條河裏遊泳來著。

(18)どこかに書いてあるはずだったっけが、忘れちった。/應該是記在某個地方來的,可忘到腦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