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隨著林誌傑的一聲輕喝,最後一筆畫完,符成!
林誌傑腳下一軟,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擦下額頭的汗罵道:“他娘的,這個身體實在太廢了,就畫個小小的金光符,居然把我好不容易積攢的靈氣用光了。”
他所畫的金光符,是可以形成一個保護罩。保護使用的人一次,免受傷害。所以這張符就定價一萬吧!
普通人應該不會買,有了,就在陵大賣。記憶中那裏的富二代全都是人傻錢多的存在。
想到這裏林誌傑的心情不錯,拍了拍屁股站了起來。可又開始愁了,這天都黑了。摸了摸褲兜,一毛都沒有了。看了看不遠處的冷板凳,林誌傑一咬牙,找了張破報紙蓋著,睡了。真是一份錢難倒英雄漢,本邪神都上萬年沒有在外麵流浪過了,沒想到重生後的我又體驗一把……
次日,來到陵大的林誌傑精神微微有些恍惚,這又是廢物的情緒在做怪了。有的時候,他都有點分不清自己究竟是邪神邪無情,還是廢物林誌傑了。記憶融合之後,他總覺得自己多了好多不屬於邪神的心性。
晃了晃頭,不在想這些煩心事,看向陵大。
陵大是頂尖的學府,在這個世界範圍內都有很大的名聲,能夠在這裏上學的那個不是當地的文理科狀元,不過嘛,凡事總是有例外的,廢柴林誌傑就是這裏上學的。有錢有勢,就代表著特權,林誌傑並不覺得奇怪,在他們那裏也很多的仙二代,妖二代。看來這種特權在那裏都是一樣。
林誌傑自嘲一下,找塊紙板在上麵了幾個大字。金光符,一萬塊,隻此一張!
寫完後。白紙板往地上一放,雙手插兜,等著有人過來買了。
“呦嗬!這不是我們的林家大少爺嗎?怎麼擺起地攤,幹起了神棍!”一陣刺耳的嘲笑聲傳了過來。
林誌傑淡淡的瞥了他一眼,認出了此人,原來是韓城,他爹在陵海市算是有點名的海鮮龍頭,可和廢物林誌傑一比,給他擦鞋都不配。那時的韓城為了巴結他,自願給他當小弟。還幫他做了不少傷天害理之事。
林誌傑淡淡的看了他一眼就不在理他了,接著賣起自己的符。
看到對自己無視的韓城,立馬火冒三丈,以前的林誌傑對他蔑視算了,這倒能理解,畢竟他是林家大少,可如今被趕出林家,成了一條流浪狗。本應該向他卑躬屈膝像當初巴結他一樣來巴結自己。
沒想到反而越加的高冷,從林誌傑那裏感受到的不是輕視,也不是蔑視,而是直接無視。
就好像自己在他麵前連坨屎都不如。
這種感覺讓韓城渾身難受的爆炸,他的呼吸都氣的粗重起來:“廢物,沒有林家,你連條狗都不如,居然還他媽的在那裏裝高冷。哈哈……大家快來看,我們堂堂的林家大少爺居然在裝神棍!擺地攤!”
隨著韓城嘲笑的聲音響起,越來越多的人向這邊聚來。
“這真的是林家大少爺,幹了那種事居然還有臉來我們陵大!”
“看看他現在這幅德行,真是越看越惡心!”
“這家夥幹嘛?賣符呢?難道被林家趕出來傻逼了?”
這些人的嘲笑聲,並沒有讓林誌傑情緒有絲毫波動。
在場之人隻不過都是些螻蟻罷了,他堂堂的邪神想讓他們死,不過分分鍾的事。這種無視是發自他的內心而來,因為螻蟻根本不配讓他多看一眼。
看著麵對眾人嘲笑,還是依然的高冷的林誌傑,韓城氣的是要噴出來老血,像炸了毛的公雞叫道:“林誌傑,他媽的到底有啥可驕傲的,現在我想弄死你,都怕髒了我的手知道不?你在我麵前連個屁都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