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何寫起《男歡女愛》?(1 / 1)

時代變了,一切似乎都跟著變了。

有時會覺得,愛已經不是愛了......

原本要經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羞捏嗒嗒、眉眼相合、含情脈脈、花前月下、山盟海誓、你情我願、天長地久、守節忠貞、不離不棄的複雜而龐大的過程。

而現今,愛,似乎跟著這個時代一起現代化了。

愛,真的已經不是愛了......

它,是發生在男女之間的事情——可以發生在任何一對男女之間;

它,是可以出現在隨時隨地的隨時發生的一件事情——似乎變得像家常便飯一樣普通了;

它,是可以一而再再而三的反複發生的事情——隻要你有足夠的時間、精力、金錢、心理承受力;

它,早已不再神秘,不再離奇,不再為人永世懷念......

它,可以是一閃念、一分鍾、一夜、一月、一年,但絕非永恒……

真的不是我們不想愛,而是這世界變化快!

愛,隻是愛,僅僅是愛本身,絕無其他。

就那一刻,感覺對了,時間、地點、人物具備了,便愛了,僅此而已。

誰會在乎天長地久?

你會在乎麼?

你確信對方在乎你麼?

你確定天亮以後,對方不會變心麼?

沒錯,這個時代的變數太大了,大到令人膽戰心驚、惶惶難安,自己能夠讓自己相信,就夠了。

物欲橫流的社會,愛情變得不再珍貴。

到底是愛情變得廉價了,

還是我們越來越輕賤自己的身體?

虐待我們的心靈?

根據真人真事寫就,絕非空穴來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