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宣傳(1 / 2)

晚上的時候,沈珂派人送來了拿毛筆抄寫好的一遝宣紙,紙上的內容很簡單,用的都是常見的句子。

大致讀下來,無非是對錦緞莊的一個介紹,當然,最後內容有一點很是引人注目,因為它提到了表演。

無非是歌舞類,可這表演卻不是出自花樓和酒館,而是由一個布莊發起。

這樣的事情就惹人好奇了,彩萱看著手上厚厚一遝,約幾百張宣紙,大概明白沈珂的意思了。

這是對錦緞莊的宣傳,是為錦緞莊拉人氣的方式之一。

但這樣的方法,如若沒有一個擁有足夠吸引力的噱頭,是耗時耗力,卻收不得好的。

沈珂那些天將紅印和阿羅帶去梨園,原來是打的這個主意。

的確,憑借他們兩個異族人稀有的精致五官和容貌,這樣平民罕見的美人,會為她們帶來足夠多的人流量。

隻是,這樣的做法,卻將紅印和阿羅置於一個尷尬的境地。

他們本來是奴隸之身,即便憑借兩人的條件,能夠成為待遇較好的高等奴隸,可這身份的本質是不變的。

奴隸,雖然低廉,卻不受人鄙視,不同於沈珂要他們做的這一切背後所代表的身份。

伶人。

這在舊時代的王朝,無遺是個卑微到塵土裏的行業。

女子做了伶人,多半就已經自暴自棄,任人欺淩,伶人在皇城達官貴人的眼裏,同紅樓說唱賣笑的藝人無異。

至於男子,那更不必說了,即便是家中窮的揭不開鍋的人家,寧願將自己的孩子送進宮裏,也不願意讓他們去當伶人。

可沈珂此舉,無遺將紅印兄妹兩人推到了風口浪尖。

彩萱突然想起昨天紅印從她手上接過那把寶劍的時候。

他的眼睛很亮,裏麵閃爍著星光,但他的手卻是僵硬的,神情也呆滯。

並非像他所表現出來的那般不在意吧。

彩萱低頭歎了口氣,伸手拿過桌子上公子送來的所有宣紙,帶著它們去了前廳。

這會兒天色雖然暗了些,可店鋪還沒到打烊的時候,因此幾個夥計還呆在店裏沒有離開,看見彩萱走進來了,原本圍坐在一起聊天的幾人迅速散開,有些驚慌的跟她打了招呼。

彩萱了然,這種狀況若是叫陳叟看見,想必省不了要說他們幾句的,可自己卻不是很在意,畢竟這個時間段裏,像錦緞莊位置這麼偏僻的店鋪,是不會有客人來的。

“你們幾個,快到回去的時間了吧?”彩萱微笑著問道。

幾個人聞言對視了一眼,其中一個小廝走了出來,他是店裏的小二,雖然年紀尚輕,可卻長了一副伶牙俐齒,很是能說會道。

“小姐,我們是快要回去了,這不是等著打烊了,就收拾好東西離開麼。”

那小廝對著她賠笑,臉上的表情小心翼翼的。

“哦。”彩萱應了一聲,“我來是有件事情拜托各位,隨是勞煩了,可卻不會當誤大家休息的時間。”

彩萱對莊子裏的奴隸仆人說話一向都很客氣,這也就是的莊子了大多數仆役都很喜歡她。

一屆粗人,能被自己主家如此尊重,已是幸運,因此底下幾人聽了,麵上卻未露不滿,反而有些在意,“小姐,是什麼樣的事情?”

“其實這些事是要你們明天做的。”彩萱說著,將手裏的宣紙攤開,幾人見狀圍了上來,仔細低頭研究了起來。

其中有幾人是不識字的,彩萱見他們手裏拿著紙一臉迷茫,於是便拿起來給大家讀了聽了。

因為用的詞句都較為白話,淺顯易懂,他們都聽明白了這些話的意思。

但顯然,大家的關注點和她並不在一個方向。

“小姐。”一個年紀較大的老仆手裏夾著那張紙,有些疑惑的問道:“莊子裏要請了舞師們過來嗎?”

舞師是城中百姓對一些伶人組成的賣藝隊伍的稱呼。

“不,並不請的。”彩萱微笑,“這上麵所說的表演,隻是為了能讓莊子為更多人所知曉,叫更多人來罷了。”

“可是不請舞師們來,這表演……”店裏一個夥計猶猶豫豫,“這表演該不隻是個幌子?”

“請舞師可能要花費許多銀錢,莊子裏說的表演,其實隻有兩個人呢。”彩萱笑了,這些人的想法都異常單純。

“兩個人呀?!”其中一人詫異道:“這會不會太少了,我看城裏花樓的姑娘都是很多人一起上的…”那人這話還沒說完,就被身邊人狠狠的拍了一巴掌,拍他的人湊到他的耳邊小聲說:“掌櫃的可是個女兒家,你個說話沒分寸的熊人!”

那人像是瞬間反應過來,立刻用手撓了撓頭,裝作不經意的偷偷朝彩萱瞄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