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部落”如此神聖,如此響亮的口號,就在這位牛頭人口中被喊了出來,雖然其真實目的,不是那麼神聖,不是那麼正大,卻絲毫沒有降低這口號的影響力。
以至於他注定被星空大陸的部落所有人銘記,注定成為所有人心中的偶像。
他有一個好名字,瑪洛恩.血蹄,這個名字對部落影響,絲毫不亞於任何一個首領,他的兒子,更是一個傳奇人物,或者也是受他影響,他的兒子成為了下一代牛頭人的領袖,部落幾大傳奇領袖之一,他給他兒子起的名字,正是凱恩.血蹄。
盡管他遲疑過,盡管他害怕過,也盡管他後悔過,但是請不要在意這些細節,至少,在部落的所有人眼中,他沒有轉身,沒有逃跑,沒有任何驚恐的作態,他們看到了他在麵對死亡的時候,高舉右手,像是在向天宣誓,又像是在向天挑戰,盡管握緊的拳頭有些顫抖,但是真的不要在意這些細節,因為他喊出了令所有部落們振聾發聵的呐喊,“為了部落”。
一個可悲的誤會,卻締造了一段可歌可泣的神話,就如同奧林匹克一樣,就因為一場血腥的戰爭,一個可憐的傳信兵,締造了奧林匹克的神話,它的影響遠遠超越了那場戰爭的最終結果,血腥的戰場,如今成為了和平的象征,成為了人類追求更快,更高,更遠的平台,戰爭因為它擱淺,再猛烈的戰火,在它開始之後,都得偃旗息鼓。
部落如今是自由平等的代言詞,為了部落,可以說就是為了自由,為了平等。對一個國家,一個名族,最可怕的不是敵人的屠刀,而是精神枷鎖,是那信仰被遺忘,性情被磨滅。
英雄的意義,不在於他手刃了多少敵人,而是他讓自己人看到了希望,他喚起了人們的意誌,他激起了所有人心中已經冷卻的熱血。而此刻,瑪洛恩.血蹄他就充當了英雄的角色,他用自己的行動和言語,將陷於恐懼中的部落,拉了回來,用一種看似愚昧的犧牲,喚醒了所有人的鬥誌,所以他注定被銘記,不止是部落,而是整個星空大陸。
英雄是偉大的,但是以死道友不死貧道的角度來看,英雄也是可悲的,因為他無法逃脫自己的命運,那火焰光圈,瞬間將他吞噬,而沒有留下任何可以讓後人瞻仰的遺物,當然,他的孩子和女人,另當別論。
沒有血腥的殺戮,往往不會讓人覺得恐怖,相反,更容易激起人們的反抗,仇人讓人眼紅,而那危機,更能讓人激發潛在的血性和勇敢,所有部落的勇士,悲憤的嘶吼著,高舉著手中的武器,衝向了那可惡的怪物。
因為什麼而悲憤已經不重要,還是那句話,不要在意細節,重要的是,他們一定很勇敢,無論為了什麼,他的生命同樣也是生命,同樣是寶貴的,他們值得尊敬,所以那些畏手畏腳的人,注定被鄙視,被嘲笑,或許在以後會被拋棄。
“為了部落”不再是口號,而是行動,成百上千的人,衝向了那個劊子手,口中嗷嗷的叫著,絲毫沒有害怕的表象,相反,好像那勝利的果實,已經觸手可得。
然而現實是可怕的,那火焰,更是令人膽顫的。還沒有到百碼的距離,溫度已經高的嚇人,沸騰的空氣,將周圍變得虛幻,後麵的人看著前麵的人,似乎在解體,在扭曲。
百碼,這死亡距離,讓人心中產生一種無力感,看著有人衝進百碼,那火圈就如期而至,後麵的人紛紛往後,直到百碼之外,而裏麵的人也不住的往後退,在光圈沒有到達的時候,退出來百碼之外。
光圈在停在了眾人的麵前,而那炎熱的風,吹的所有人毛骨悚然。看見光圈消失,所有人繼續往前衝,直到30碼的距離,法師牧師們停了下來,開始自己的工作,搓寒冰箭,為隊友治療,忙碌是有意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