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1 / 2)

秦逸歌回到溫泉房的時候,溫泉邊隻剩了黎錦一個人。

他目光呆滯耳根通紅,衣服已經不是早上穿來那身,袖口褲腳都長,挽了好幾下才露出手腳。

“怎麼了?”秦逸歌走過去,“李奕衡呢?”

黎錦從溫泉池邊的椅子上站起來,鞋子大概進了水,每走一步都發出難聽的“吱咯”聲:“去換衣服了。”

秦逸歌拽著他的衣服看——這明顯是李奕衡的——然後問他:“你怎麼回事?”

黎錦恨恨:“幫李先生擦背的時候不小心掉進去了。”

秦逸歌“嘖嘖”兩聲,回頭對著姍姍來遲的李奕衡撇嘴:“你悠著點。”

李奕衡看著黎錦笑。

這話裏的意思越聽越不對勁,黎錦抬頭去瞅秦逸歌的表情,正趕上他轉頭,表情沒瞅到,反倒瞅到他側頸處小小的一枚紅色印記。

黎錦久經沙場,太知道那就是——吻痕!

瞬間,他便靠腦補圓潤出一個狗血而糾結的故事,後來證明,竟然八九不離十!

而此刻,他的腦補對象無知無覺,與李奕衡並肩往門外走。

“搞定了?”李奕衡問。

秦逸歌想到剛剛是如何喪權辱國就氣不打一處來,以一種恨不得把侵略者扒皮抽筋的語氣說:“搞定了,他說待會兒回去就簽字放行。”

李奕衡了解好友的脾氣,知道他達到目的就不會再記仇,於是笑了一聲,道:“林辛在你那裏還好吧?”

“挺好。”秦逸歌陰惻惻實行語言報複,“當特助屈才了。”

“那就讓她繼續在你那裏幫忙吧。”李奕衡道,“她歲數也不小了,是時候換個崗位,工作清閑些,然後抽空找個好人嫁了。她自己也早有這個意思,隻是我用慣了她,不願意換人,這才耽誤了她。”

像林辛這樣美貌而有能力的女人,男人要麼想征服她,要麼想成就她。恰巧,李奕衡與秦逸歌都屬於後者。於是秦逸歌深感讚同,同時也盡棄前嫌,開始為李奕衡打算起來:“把她留在我那裏,那誰當你助理?”

“這不是有個現成的人選?”李奕衡朝黎錦努了努嘴,“看你肯不肯給了。”

秦逸歌恍然大悟,拖長音“哦”了一聲,朝黎錦笑道:“沒辦法啊黎小同誌,拿人手短,我也隻好犧牲你了。”

五雷轟頂中的黎小同誌沒有任何反應。

他已經被這個大雷直接劈死了過去。

接下來,兩位大佬在自己的座駕前完成了簡短而敷衍的交接儀式,從此刻開始,黎錦成為李奕衡先生的特別助理,正式負責李先生的吃喝拉撒睡。

黎錦的反對意見被無情壓製。

憑良心講,成為李先生的特助好處眾多——廣闊而高級的人脈,隨時可調動的資源,以及高薪——光看林辛如今在業界地位就可知曉。但黎錦身體裏趨利避害的敏銳天線告訴他,事情絕沒有看起來那麼美好。

不出所料,命運之神下一秒就驗證了黎錦的猜想。

李先生一路把黎錦送到了家,這次碾著積著臭水的水窪一直把他送到了他家樓下。

有了上次做底,這回黎錦的窘迫減輕了些,道過謝後就要下車。

李奕衡卻叫住了他。

“你還沒換地方住?”他問。

黎錦回答得理所當然:“你以為房子那麼好找?”

實際上,上次為見李先生耗費太大,他跟駱飛都欠了一屁股債,實在沒錢換個更好的住處。

李先生點燃一支煙,深深吸了一口:“你上去,收拾一下隨身物品,搬到我家。”

黎錦怔住。

這是……要同居?

“不……不用了吧。”他幹笑。

李奕衡懶得重複,默默給車熄了火。

黎錦咽了口口水,指天誓日:“我明天就去找房子,後天就搬出去!”

“你不是說房子難找?”李奕衡拿他的話堵他。

黎錦舒了口氣:“我為什麼要換地方住?我住這裏難道會耽誤工作嗎?難道今天換了林辛在這裏,你也要讓她住你家嗎?”頓了頓,說出真正原因,“況且我下半年房租都交了,不住不是浪費錢嗎。”

李奕衡被他逗笑了:“房租我補給你。而且,如果是林辛,她根本不會問我為什麼要搬到我家,她隻會問我她應該住哪間房。”說著,探身為他打開車門,“快去收拾東西,我們還來得及回家吃晚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