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1 / 2)

“在我十歲之前,我的父親,是另一個人。”駱飛單腿支起,一隻手搭在膝蓋上,有些頹然地坐在地上,“他教我說話,教我認字,在過年的時候把我舉在肩膀上看焰火,給我買上學的第一個書包,親自出席我的每一次家長會。我從來沒懷疑過他是我的父親,在我很小的時候,我就發誓,以後一定要做個很厲害的人,把爸爸喜歡的東西都買來送給他,讓他高興。”

駱飛抬起頭:“他死了。”

他看起來那麼難過,即使平靜地說著這樣的事實,可他的樣子看起來那麼難過,仿佛每一個字之後,就會哭出來一樣:“我十一歲生日那天,媽媽問我,願不願意跟她一起走。那時候我才知道,我並不是爸爸的親生兒子。媽媽嫁給爸爸的時候,我已經在她肚子裏呆了兩個月。她愛著一個注定不能娶她的男人,心甘情願為他懷孕,再找了個倒黴鬼生下那個孩子。可憐爸爸被騙了十年,真相揭曉的時候,連選擇的機會都沒有。”

黎錦在他麵前坐了下來。

“我願不願意又有什麼用呢?我還是被媽媽帶走了。她愛的男人終於能正大光明地娶她,她當然要帶著他的兒子迫不及待地投奔過去。如你所知,那人是個黑社會,十年前,他是個一無所有的小弟,十年後,他成了老大,可以為所欲為,再沒人能攔著他認回自己的女人和兒子。”駱飛的語氣從來沒有這樣尖酸刻薄過,但黎錦覺得,如果自己是他,也許並不會好到哪裏去,“兒子?嗬,我一點也不想當他兒子。”

“他幹的勾當,跟電視上那些窮凶極惡的大壞蛋也沒什麼兩樣。放高利貸,收保護費,手下小弟隨隨便便就卸別人胳膊叫人家家破人亡。有一天我放學回來,看到他把別人的頭按在遊泳池裏,那人連掙紮的力氣都沒有了,或者已經死了,而他笑得那麼高興猖狂。他看見了我,還揮手叫我過去,問我,老爸帥不帥。”駱飛嗤笑一聲,接著,是疲憊痛苦到了極點,卻無力嘶吼的聲音,“我從沒有這樣厭煩過一個人——不,我甚至恨他,我恨我自己身上會流著他的血,我怕我自己有這樣暴虐的基因,有一天也會變成他那個樣子。如果可以,我願意做一次全身的換血手術或者往自己身體裏扔一片消毒片,隻要能去掉他的痕跡,怎樣都好。”

“到現在也是這樣。”他說。

“我想我自己的爸爸。”駱飛換了個姿勢,“我放學的時候偷偷跑去看他,他還住在以前我們一起生活的地方,上下班騎著輛二八大自行車。以前我還在他身邊的時候,他就把我放在自行車的橫梁上,早晨送我上學,下午接我回來。如果放學時我餓了,他就花五毛錢在道口買個小年糕給我吃。他看起來比以前老了很多,鬢角的頭發都花白了,彎腰給自行車上鎖後直起身子,還自己給自己捶了捶背。”駱飛說,“他其實一直不是個成功的男人,甚至有點窩囊。一輩子是個勤勤懇懇的小職員,鄰居拿話擠兌他,他也隻是笑。他這輩子唯一成功的,就是娶了鎮上出了名的漂亮女人,那女人還給他生了個兒子。可是到頭來,女人在利用他,兒子,也不是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