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我孩子,我不租了,不給孩子我就報警!”12月9日,安徽省太和縣一名34歲的婦女和丈夫千裏迢迢來到遼寧省葫蘆島尋找租給別人用以乞討的7歲男孩,將已經“租”給別人三個月的孩子帶回老家。孩子每月的“租金”僅為500元(大別山晨刊12月18日載)。
我不清楚7歲男孩的父母是否患有神經性的疾病或是智障,如是,尚有原宥的前提和條件,但從通篇報道看,可以斷定夫妻二人智力正常,體格很健全,他們當初之所以“出租”孩子,是因為家中生活困難,指望每月500元的“租金”添補家用;後來去尋找孩子,是因為覺得對不住孩子,是一種沒有徹底泯滅的親情的蘇醒。這一“租”一“找”,各有目的和動機,乍一聽似乎都有幾分在理,但一細想,筆者還是為這對夫婦殘忍且荒唐的行為,痛心並憤慨著。
人們生孩子是為了什麼?除了傳統意義上的傳宗接嗣,主要的還是為了讓孩子成人、長大,接受教育,將來成為對國家和社會有用之材,這大抵是一般做父母者的願望。孩子呱呱墜地,父母的義務和責任便會隨之而來,保障孩子有飯吃,有衣穿,有房住,有書讀,在平和的環境下生活,是最基本的要求,否則,便是父母的不稱職!畢竟在我們這個國家,即便是遇到洪澇、地震等特大自然災害,黨和政府也不會讓人民群眾的基本生活受到影響;畢竟在我們這個國家,政府免去了農村義務教育階段的學雜費,“希望工程”又在發揮作用,貧困子女照樣進課堂。而太和縣這對中年夫婦,想必也有幾畝田地,有一年幾千斤的糧食收入,按說填飽肚子應該不成問題,但卻以犧牲孩子的健康權和受教育權為代價,換取區區的每月500元錢,其根子在於大腦深處“乞討經濟”在作祟,因為這種事在他們所在鄉鎮,並不算丟人現眼,人們見怪不怪。可以如常地效仿著,這對夫婦不算第一個,但也不會是最後一個,這些人為了錢,把臉麵、尊嚴、良知統統丟到腦後去了,令人扼腕歎息!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離不開高度發展的物質文明建設,但更需要精神文明建設。治貧先治愚,萬興人為先。隻有緊緊抓住道德教育、法製教育這根紅線,把“八榮八恥”教育真正落到實處,廣大的農村才會日益興旺,我們的新農村建設才會無往而不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