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人能弘道,非道弘人。
——《論語》
大道是人類共同追求的人生最高境界,但是,大道自身並沒有因此而感激或者親近或者遠離。大道就在人的身邊,就在天地萬物當中,隻等你去發現和實踐,推廣和普及。你不去發現,它決不會自己走出來,並且讓你得到覺悟和提高。所以,大道的弘揚和傳播,決定著人們整體素質的高低,關係重大,然而需要一批真正發現和實踐大道的知識分子去努力弘揚傳播。
一切人事、一切曆史,都是人的問題。人才能夠弘揚道。所謂道,就是真理,這是一個抽象的名詞,呆板的,它不能弘揚人,需要人培養真理。這就是重點。所以孔子始終講的是人文的文化。
孔子認為不是“道”去光大人或社會,而是人去(自主地)光大道和理,所謂“為仁由己,豈由人乎哉”。如果把二千多年官方推行的所謂“道”(“弘道”之“道”)當作思想家夫子的“道”(仁道),那麼當然是他所謂的“情感專製主義”或“專製仁道主義”了……可是,那不恰恰就是夫子所明確反對的,其不以自由選擇為前提的強迫性之“以道弘人”嗎?
“弘道”要自由(由己,為仁由己);“弘人”以道,也要弘、施的對象自願接受——如果違背自由選擇和自願接受之前提而“人以弘道”和“以道弘人”,那麼無論該“道”事實上如何高明或正義,它實質上都在“吃人”(以道吃人,以理殺人)——此本身就是不仁不義的呀!強迫我們接受他人所弘的“道”或強製性地去將他人頒布的道以“弘人”,不謂強迫或壓迫(專製)而謂何?不謂不仁不義而謂何?
孔子思想學說在現實層麵上,實際運作的結果就是如此——但那不是孔子的謬誤,而是當權者的險惡或後人解讀再發展的愚蠢,大不了孔子的思想學說在實際推行運用時有它自己內在的致命弱點(理論上)而已:世俗化過程中可能被誤讀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