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批評(1 / 2)

我回隔壁休息,林可嬌回來了。

“夏主任,審的怎麼樣?”羅副主任問。

我搖了搖頭,“這個肖鵬飛什麼都沒招。”

林可嬌遞給我一瓶礦泉水,“我聽羅主任說了,你們在審交通局的科長。”

“是啊,這家夥狡猾的很,不好對付。”我說。

老邱進屋來。

“你們倆都回來了,那徐局沒人管了?”羅主任說。

“沒事,他要是跑,那就說明他問題大了。”老邱說。

我拿過床頭的包,從裏麵掏出那盒避孕套,“老邱,這是你塞給我的吧?”

“是啊,怎麼了?”老邱說,“我放你包裏,你不是看到了嗎?”

“我還以為是口香糖呢。”我看了一眼林可嬌。

“日本原裝的,別人送我的,起初,我也以為是口香糖。”老邱說。

“我差點忘了,夏主任,我剛才來的時候碰到焦書記,他讓你去他辦公室。”林可嬌說。

“他找我什麼事?”我問。

“我怎麼知道。”林可嬌說,“還有,我剛才去核實徐局的問題了,我找到方局,方局說,為了破案,引大魚上鉤,局裏才讓他收那四十萬的,趙初唐也知道這事。”

“那個商局長送他老婆20萬塊錢的事呢?你去核實了嗎?”我問。

“去了,我去看守所找了商局,他說徐局的老婆第二天就把錢退了,他承認,是他故意說謊。”

“這麼說,徐局沒事了,那我給焦書記說一聲。”我說,“應該盡快讓徐局回單位。”

“我看,還是緩兩天再說吧。”羅副主任說。

“是啊,這事不急。”林可嬌說。

“哎,我就不明白了,拖兩天有什麼意思?”我說,“還有很多命案等著他破。”

“公安局沒他就破不了案了?”林可嬌說,“夏主任,這事你別急著跟焦書記說,別怪我們沒提醒你啊。”

“行,我知道了。”

我出了招待所,去了焦書記辦公室。

推門進去,焦書記正在看文件。

“焦書記,你找我?”

焦書記摘下眼鏡,“是這樣的,市委組織部和宣傳部要聯合組建一個縣處級領導先進事跡宣講團,要抽調我們紀委一位同誌去撰寫報告,領導點名讓你去,時間大概三五天吧,宣講團要到下麵的縣去。”

“怎麼點名讓我去?哪個領導?劉部長嗎?”我說。

“馮炳輝書記。”焦書記說,“你小子可以啊,組織部長都注意到你了。”

“他怎麼知道我?”

“現在我們寧州幹部都知道你是一個大筆杆子。”焦書記說。

“你剛才說是縣處級幹部先進事跡宣講團?”我問。

“是啊,有問題嗎?”

“沒問題。”我說。

“對了,徐則光審的怎麼樣了?有突破嗎?”

“那60萬,我們去核查了,商局長送徐局老婆20萬,第二天錢就退回去了,那40萬收犯罪家屬的錢,林可嬌找方局和趙書記問過了,這錢是他們同意收的,為了釣大魚。”我說。

“還有嗎?”

“沒有了。”我說,“目前來看徐局沒什麼問題,應該早點放了,他工作忙,手裏很多命案,今天他還參與審案了呢。”

“他今天審案?誰同意讓他查案的?一個被我們雙規的人,他還要審案?他審案,那要你們幹什麼?真是荒唐?誰同意的?”焦書記說。

“是,是我同意的。”

“夏誌傑,你開什麼玩笑,你這不是違反黨紀嗎?”焦書記說,“你怎麼能這樣幹?”

“我是覺得他沒問題了。”我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