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手偽裝成受害者的案例並不少,完美的作案手法,毫無作案動機,充足的不在場證據,這些等等都是我在當警察隊長那些年經常聽到的詞語。
這其中或許真或許假,但就是不能完全去相信,畢竟如果那麼輕易可以看出是假的,那也就不存在完美兩個字。對方的一步步精心設計,為的就是把自己與凶案撇清。
方卿先是思索了一下,然後說:“這個我記住了。而且我覺得不止人,甚至包括凶器等,都不能完全相信。”
方卿的舉一反三讓我非常喜歡,這證明了對方有在認真的聽,而且聽完之後還認真的思考過。
簡直是一個非常合格的聆聽者,我不禁感歎,於是這話也上來了:“你知不知道我在當隊長的時候,遇到那些離死不承認的頑固份子的時候,我是這麼做的?”
方卿搖頭:“我怎麼可能知道。不過這種情況確實不好對付,你說要用強吧那是不行的事,用軟的話,你就算磨破嘴皮子,他也不會漏出一句來。”
我這個問題估計說到他心坎裏去了,犯罪分子耍起賴來,那可不是讓人一般的恨。
“其實不是不可以用強,隻是看你要怎麼用。”我說道。關於這個所謂的用強方法,其實還是一個老前輩教我的,犯罪分子死不開口,一件案子便會耽擱下來,若是不用些手段的話,還真是很難破案。
我在說用前兩個字的時候明顯看到了方卿,眉頭皺了一下。他說:“按照規定,是不可以對凡人用強的,就算看不出來那也……”
我果斷打斷他的話:“規定是死人是活,一件凶案的幫凶,他始終都咬定不可能把主謀給供出來,難不成你就一直把他給晾著?萬一那個主謀在此行凶怎麼辦?”
我的兩個問題讓方卿語塞,可他還是猶豫:“可那……”
“若是用強可以少一個受害者,那又有什麼關係。所謂的非法逼供,這要看情況而來的。”
方卿陷入了沉思,不過卻也沒想多久,大概一兩分鍾之後,他抬頭:“那要怎麼做?”
但也不是個迂腐的人,我心中暗道。
“很簡單,這個要看人來。像是街頭小混混,這種人就需要揍一頓才肯聽話,在揍他的時候墊上一份報紙,保證不會留下傷口,還能痛得他哇哇叫。又比如,女犯人就不好出手,但沒關係,女人怕什麼?蟲子,老鼠,蟑螂任你選,總有一樣能嚇得她開口說話,當然,這些都是尋常手段。”
方卿問:“還有特殊手段?”
“當然有,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方法,這個就要從對方性格上琢磨,就比如對方沉默一些你可以……”
非法逼供這玩意,隻要別人看不出來,罪名就不會成立,而且特殊時候就要使用特殊手段,這也是破案需要。
我慢慢把當警察隊長時的經驗傳授給方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