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節 郭元振(1 / 3)

本篇選自唐·牛僧孺所撰的傳奇誌怪集《玄怪錄》。原書十卷,已亡,今存四卷殘本,中華書局1982年出版的程毅中點校的《玄怪錄》、《續玄怪錄》合編本是目前較好的版本。牛僧孺(780—848),字思黯,隴西狄道(今甘肅臨洮)人。穆宗時累官至戶部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武宗時被貶為循州(今廣東惠州一帶)員外長史。他是中唐以後“牛李黨爭”中牛黨的領袖。

代國公郭元振[1],開元中下第[2],自晉之汾[3]。夜行陰晦失道[4]。久而絕遠有燈火光,以為人居也,逕往尋之。八九裏,有宅,門宇甚峻。既入門,廊下及堂上燈燭熒煌,牢饌羅列[5],若嫁女之家,而悄無人。公係馬西廊前,曆階而升[6],徘徊堂上,不知其何處也。俄聞堂中東閣,有女子哭聲,嗚咽不已。公問曰:“堂上泣者,人耶,鬼耶?何陳設如此,無人而獨泣?”曰:“妾此鄉之一祠,有烏將軍者,能禍福人[7],每歲求偶於鄉人[8],鄉人必擇處女之美者而嫁焉。妾雖陋拙,父利鄉人之五百緡[9],潛以應選[10]。今夕,鄉人之女並為遊宴者到是,醉妾此室,共而去[11],以適於將軍者也[12]。今父母棄之就死,而今惴惴哀懼[13]。君誠人耶,能相救免,畢身為掃除之婦[14],以奉指使。”公大憤曰:“其來當何時?”曰:“二更。”公曰:“吾忝大丈夫也[15],必力救之。若不得,當殺身以狥汝[16],終不使汝枉死於淫鬼之手也[17]。”女泣少止,於是坐於西階上,移其馬於堂北,令仆侍立於前,若為賓而待之[18]。

[1]郭元振(656—713):名震,字元振,魏州貴鄉(今河北大名縣)人。屢立軍功,睿宗時,曆任吏部尚書、兵部尚書、同中書門下三品(宰相)。後因誅太平公主功高,封代國公。玄宗時,獲罪遭貶。後起用為饒州司馬,病死於道。此文記他開元間下第,與史實不合,當屬小說家隨意敷演。

[2]開元:唐玄宗李隆基的年號(713—741)。下第:落第。

[3]自晉之汾:從晉州往汾州。晉州:治所在今山西臨汾。汾州:治所在今山西汾陽。

[4]隱晦失道:黑暗中迷了路。

[5]牢饌:用牛羊等牲畜肉做成的食品。牢:古代祭祀時,牛、豬、羊三牲俱全叫“太牢”,隻有羊、豬叫“少牢”。

[6]曆階:沿著台階。

[7]能禍福人:能使人得禍或得福。

[8]偶:配偶。

[9]五百緡:即五百貫錢。緡:本指穿錢的繩索,借指成串的銅錢,古代通常以一千文為一緡。

[10]潛以應選:偷偷地拿我去應選。

[11]:同“鎖”。

[12]適:嫁。

[13]惴惴:惶恐不安的樣子。

[14]畢身為掃除之婦:一生做侍候你的妾。掃除之婦:指妾。語本《禮記·曲禮下》:“納女於天子曰備百姓,於國君曰備酒漿,於大夫曰備掃灑。”

[15]吾忝大丈夫:我不夠格做個男子漢。忝:自謙之詞,意思是辱居於……之位。

[16]殺身以狥汝:意即陪你同死。狥:同“殉”。

[17]枉死:因冤枉或不應受的損害而死。

[18]若為儐而待之:佯裝做婚禮的引導人而等待著烏將軍到來。儐:儐相,婚禮的引導人。

未幾,火光照耀,車馬駢闐[1],二紫衣吏入而複走出,曰:“相公在此[2]。”逡巡[3],二黃衣吏入而出,亦曰:“相公在此。”公私心獨喜:“吾當為宰相,必勝此鬼矣。”既而將軍漸下[4],導吏複告之。將軍曰:“入。”有戈劍弓矢,引翼以入[5],即東階下,公使仆前曰:“郭秀才見。”遂行揖。將軍曰:“秀才安得到此?”曰:“聞將軍今夕嘉禮[6],願為小相耳[7]。”將軍者喜而延坐[8],與對食,言笑極歡。公於囊中有利刀,思取刺之。乃問曰:“將軍曾食鹿脯乎?”曰:“此地難遇。”公曰:“某有少許珍者,得自禦廚[9],願削以獻。”將軍者大悅。公乃起,取鹿臘並小刀,因削之,置一小器,令自取之。將軍喜,引手取之[10],不疑其它。公伺其無機[11],乃投其脯,捉其腕而斷之。將軍失聲而走,道從之吏[12],一時驚散。公執其手,脫衣纏之。令仆夫出望之,寂無所見。乃啟門謂泣者曰:“將軍之腕已在此矣。尋其血跡,死亦不久。汝既獲免,可出就食。”泣者乃出。年可十七八,而甚佳麗。拜於公前,曰:“誓為仆妾。”公勉諭焉[13]。天方曙,開視其手,則豬蹄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