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選自唐段成式所撰的筆記小說《酉陽雜俎續集》卷一。段成式(803?—863),唐代學者,字柯古,山東臨淄人。官至太常少卿。學問淵博,能詩擅文,晚唐時與溫庭筠、李商隱齊名。傳世的著作尚有《酉陽雜俎》、《酉陽雜俎續集》及詩文若幹篇(首)。
南人相傳:秦漢前有洞主吳氏[1],士人呼為吳洞,娶兩妻。一妻卒,有女名葉限,少惠,善陶金[2],父愛之。末歲,父卒,為後母所苦,常令樵險汲深[3]。
時嚐得一鱗,二寸餘,鬐金目[4]。遂潛養於盆水,日日長,易數器,大不能受,乃投於後池中。女所得餘食,輒沉以食之。女至池,魚必露首枕岸[5],他人至,不複出。
其母知之,每伺之[6],魚未嚐見也。因詐女曰:“爾無勞乎[7],吾為爾新其襦[8]。”乃易其弊衣。後令汲於他泉,計裏數百也。母徐衣其女衣[9],袖利刃,行向池,呼魚。魚即出首,因斤殺之[10]。魚已長丈餘,膳其肉[11],味倍常魚。藏其骨於鬱棲之下[12]。
逾日女至,向池,不複見魚矣。乃哭於野,忽有人被發粗衣,自天而降,慰女曰:“爾無哭,爾母殺爾魚矣。骨在糞下,爾歸可取魚骨藏於室。所須第祈之[13],當隨爾也。”女用其言,金璣衣食[14],隨欲而具。
及洞節[15],母往,令女守庭果。女伺母行遠,亦往。衣翠紡上衣[16],躡金履。母所生女認之,謂母曰:“此甚似姊也。”母亦疑之。女覺,遽反,遂遺一隻履,為洞人所得。母歸,但見女抱庭樹眠,亦不之慮。
其洞鄰海島,島中有國名陀汗[17],兵強,三數十島,水界數千裏。洞人遂貨其履於陀汗國,國主得之,命其左右履之,足小者履減一寸[18]。乃令一國婦人履之,竟無一稱者。其輕如毛,履石無聲。陀汗王意其洞人以非道得之[19],遂禁錮而拷掠之[20]。竟不知所從來,乃以是履棄之於道旁。即遍曆人家捕之,若有女履者[21],捕之以告。陀汗王怪之。乃搜其室,得葉限,令履之而信。葉限因衣翠紡衣,躡履而進,色若天人也。始具事於王[22]。載魚骨與葉限俱還國。其母及女即為飛石擊死,洞人哀之,埋在石坑,命曰“懊女塚”。洞人以為媒祀,求女必應。
陀汗王至國,以葉限為上婦[23]。一年,王貪求,祈於魚骨寶玉無限。逾年不複應,王乃葬魚骨幹海岸,用珠百斛藏之[24],以金為際[25]。至征卒叛時,將發以贍軍[26]。一夕,為海潮所淪。
成式舊家人李士元所說[27],士元本邕州洞中人[28],多記得南中怪事[29]。
[1]洞主:古代南方少數民族部落首領。洞,古代南方少數民族部落單位。
[2]陶金:用水選法去沙取金。陶,通“淘”。
[3]樵險汲深:到險峻的山林裏去打柴,到深水邊去取水。
[4]鬐(chēnɡqí)金目:紅色的魚翅,金色的魚眼。,紅色。鬐:魚脊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