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 孫斌的假名片(1 / 1)

17歲的孫斌是一名高中生,左鄰右舍都說他“命”好,這是因為他雖然學習成績不好,體育卻很在行,因此本來與重點中學無緣的他卻順利地被錄取了,還擔任班裏的體育委員,並且是學校的體育骨幹。

這一切可能與他高高大大的個子有關係,雖然孫斌還沒有成年,但是已經擁有一米八二的身高和健壯的體形了,有好幾次都被學生家長誤認為是學校的體育教師了。

暑假的一天,孫斌到電視台找當台長的爸爸,在爸爸辦公室上網的時候正趕上李叔叔來拿名片的樣板。

“李叔叔,你去幹嗎啊?”孫斌問。

“我去印名片。”

“印名片,是誰的?”

“你爸爸,還有電視台所有記者的,你要不要一起去看看?”李叔叔問。

“好啊。”孫斌和李叔叔一起去印了名片。在印名片的時候,孫斌覺得電視台的名片很精美,就對李叔叔說:“真不錯啊,李叔叔給我也印兩張吧,我也不用,就是拿著和同學們顯擺顯擺,給我印10張就行!”李叔叔想了想覺得也不是什麼大事就同意了,就給孫斌印了10張,職務也是電視台的編輯。拿著精美的名片,孫斌覺得很新鮮,高興地將它們揣進了兜裏。

第二天,爸爸媽媽都上班了,孫斌清晨起來後到附近的麥當勞吃早餐。“先生您好,請問您吃點什麼?”一個服務員熱情地問孫斌。孫斌對吃什麼有些猶豫,耽擱了不少時間,後麵排隊的人們都抱怨起來,工作人員見狀就很客氣地對孫斌說:“先生,請您到一旁想好嗎?讓後麵的朋友先點餐。”這讓孫斌很不滿意,與服務人員爭辯了起來,他雙手插在兜裏突然摸到了那些名片,心想:“他們看我這樣子一定認為我是上班族,我說我是記者他們不會懷疑的,也好嚇嚇他們。”隨後,他拿出名片理直氣壯地說:“實話告訴你們吧,我是電視台的記者,就是來暗訪你們這家麥當勞服務質量的,既然讓我撞著了,不曝光是不行了!”工作人員聞聽此言,又接過名片看了看,真的被他糊弄住了,馬上找來了大堂經理。

大堂經理和藹地與孫斌交談,期間仔細地觀察孫斌,當孫斌話裏話外表示如果經理給自己一些好處就不予追究的時候,發現孫斌並不像一位專業記者,還發現在他的外套裏麵還穿著市重點中學的短袖T恤。大堂經理便借故離開,撥打了報警電話。

當警察趕到的時候,孫斌還在耀武揚威地訓斥著與他發生爭執的工作人員,見有警察到來,孫斌隻好交代了自己的真實身份。最後,孫斌以招搖撞騙罪被拘役3個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條規定,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製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孫斌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進行招搖撞騙,其行為擾亂了社會正常的管理秩序,影響了國家機關的威信和尊嚴,理應受到法律的製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