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欣玲是某初中二年級的學生。暑假來臨後她非但不能好好休息,精神反而飽受折磨。原來,自從暑假開始後一個星期,她每天都會收到騷擾短信,短信的內容大多是對她的表白或者是一些下流不堪的故事、挑逗。更讓肖欣玲無法忍受的是,有的短信內容居然以“男朋友”的口吻對其噓寒問暖,並捏造出“約會很快樂”、“你送我的禮物收到了”等內容。肖欣玲的父母看到這些短信後,認為肖欣玲正在“早戀”,於是大發雷霆,將女兒痛罵了一頓,這讓她的精神受到極大刺激。
為了證明自己的清白,肖欣玲向對方手機發了一條質問短信,但對方並沒有回應,而是繼續發送騷擾短信。肖欣玲無奈之下,隻能更換手機號碼,隻將號碼告訴了自己最要好的朋友。更換號碼後,肖欣玲再沒有收到過一條騷擾短信。
暑假不知不覺就過去了,肖欣玲重返校園。可是,她還沒有從暑假的煩惱中走出,就又陷入了噩夢之中。開學第一天,肖欣玲在下午自修課結束後正準備收拾書包回家,手機響起了短信提示音。肖欣玲拿起手機並按下“讀取”按鈕,居然又是騷擾短信,而且內容比之前更加過分。這天晚上,肖欣玲接到幾十條騷擾短信,第二天上學後由於精神受到刺激,肖欣玲神不守舍,回答問題連連出錯,被老師留堂罰寫。
肖欣玲回家後,拿出手機陷入了沉思:“手機換號後隻給了自己的好朋友,而且換號後就再也沒有收到過騷擾短信,今天也並沒有將手機號給別人,為什麼騷擾短信又出現了呢?”肖欣玲百思不得其解。為了不讓騷擾短信再影響自己,她隻能將手機關掉,準備做功課。就在她從書包中拿出課本時,不小心夾帶一張紙出來,肖欣玲將紙撿起來,發現這張紙原來是社團新學年登記表,裏麵要填寫家庭住址、郵編、電話號碼。肖欣玲恍然大悟,在填寫登記表時,自己不是將新手機號碼寫上去了嗎?登記表一式兩份,除了手中的這份外,另一份交給了社長,難道發短信的人就是社長嗎?
肖欣玲不敢相信,學習優異、性格開朗的社長竟然會做出這種事情,她並沒有聲張,而是悄悄告訴自己的好朋友。二人商量後,決定先不打草驚蛇,而是找出社長發騷擾短信的證據。
從此以後,肖欣玲和朋友時刻注意社長的舉動,終於在一天社團活動結束後,肖欣玲發現社長正鬼鬼祟祟地按動手機按鈕。肖欣玲立刻走向社長,社長發現後連忙將手機藏到書包裏,並拒不承認曾給肖欣玲發過騷擾短信。就在二人對峙陷入僵局之時,從社長書包裏傳出一陣鈴聲,撥打騷擾電話號碼的人正是肖欣玲的朋友。證據確鑿,社長隻能低頭承認。
肖欣玲立刻向派出所報警,經過調查後,公安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其做出行政拘留5天的處罰決定。
近年來,短信騷擾案屢見不鮮,究其原因,有些人是法律意識低下,還有些人是存在僥幸心理。前者認為,短信騷擾隻是利用文字,並沒有對被騷擾者造成切實的侵害,所以不算犯罪;後者認為,手機號碼無名無姓,對方查不出騷擾號碼,不會被抓。
對於騷擾短信,我國法律有明確規定。2006年3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近年來為什麼發騷擾短信的年齡段逐漸趨於年輕化,專家認為,這與手機“黃色汙染”有很大聯係。青少年正處於發育期,好奇心非常強,具有高度的可塑性,極易受到不良信息影響。長期接觸不良信息,就會認為這些東西是正常的,從而不能正確看待兩性關係,使心靈變得扭曲。如果不及時修正,就會對青少年的道德觀、價值觀和積極的生活態度造成不可逆轉的影響,其後果恐怕比發送騷擾短信更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