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1 / 1)

第十三章

我所譯著的書,景宋曾經給我開過一個目錄,載在《關於魯迅及其著作》裏,但是並不完全的。這回因為開手編集雜感,打開了裝著和我有關的書籍的書箱,就順便另抄了一張書目,如上。

我還要將這附在《三閑集》的末尾。這目的,是為著自己,也有些為著別人。據書目察核起來,我在過去的近十年中,費去的力氣實在也並不少,即使校對別人的譯著,也真是一個字一個字的看下去,決不肯隨便放過,敷衍作者和讀者的,並且毫不懷著有所利用的意思。雖說做這些事,原因在於“有閑”,但我那時卻每日必須將八小時為生活而出賣,用在譯作和校對上的,全是此外的工夫,常常整天沒有休息。倒是近四五年沒有先前那麼起勁了。

但這些陸續用去了的生命,實不隻成為徒勞,據有些批評家言,倒都是應該從嚴發落的罪惡。做了“眾矢之的”者,也已經四五年,開首是“作惡”,後來是“受報”了,有幾位論客,還幾分含譏,幾分恐嚇,幾分快意的這樣“忠告”我。然而我自己卻並不全是這樣想,我以為我至今還是存在,隻有將近十年沒有創作,而現在還有人稱我為“作者”,卻是很可笑的。

我想,這緣故,有些在我自己,有些則在於後起的青年的。在我自己的,是我確曾認真譯著,並不如攻擊我的人們所說的取巧,的投機。所出的許多書,功罪姑且弗論,即使全是罪惡罷,但在出版界上,也就是一塊不小的斑痕,要“一腳踢開”,必須有較大的腿勁。憑空的攻擊,似乎也隻能一時收些效驗,而最壞的是他們自己又忽而影子似的淡去,消去了。

但是,試再一檢我的書目,那些東西的內容也實在窮乏得可以。景致命的,是:創作既因為我缺少偉大的才能,至今沒有做過一部長篇;翻譯又因為缺少外國語的學力,所以徘徊觀望,不敢譯一種世上著名的巨製。後來的青年,隻要做出相反的一件,便不但打倒,而且立刻會跨過的。但僅僅宣傳些在西湖苦吟什麼出奇的新詩,在外國創作著百萬言的小說之類卻不中用。因為言太誇則實難副,誌極高而心不專,就永遠隻能得傳揚一個可驚可喜的消息;然而靜夜一想,自覺空虛,便又不免焦躁起來,仍然看見我的黑影遮在前麵,好像一塊很大的“絆腳石”對於為了遠大的目的,並非因個人之利而攻擊我者,無論用怎樣的方法,我全都沒齒無怨言。但對於隻想以筆墨問世的青年,我現在卻敢據幾年的經驗,以誠懇的心,進一個苦口的忠告。那就是:不斷的(!)努力一些,切勿想以一年半載,幾篇文字和幾本期刊,便立了空前絕後的大勳業。還有一點,是:不要隻用力於抹殺別個,使他和自己一樣的空無,而必須跨過那站著的前人,比前人更加高大。初初出陣的時候,幼稚和淺薄都不要緊,然而也須不斷的(!)生長起來才好。並不明白文藝的理論而任意做些造謠生事的評論,寫幾句閑話便要撲滅異己的短評,譯幾篇童話就想抹殺一切的翻譯,歸根結蒂,於己於人,還都是“可憐無益費精神”的事,這也就是所謂“聰明誤”了。

當我被“進步的青年”們所口誅筆伐的時候,我“還不到五十歲”,現在卻真的過了五十歲了,據盧南(ERenan)說,年紀一大,性情就會苛刻起來。我願意竭力防止這弱點,因為我又明明白白地知道:世界決不和我同死,希望是在於將來的。但燈下獨坐,春夜又倍覺淒清,便在百靜中,信筆寫了這一番話。

一九三二年四月二十九日,魯迅於滬北寓樓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