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三三年十一月十五日《申報月刊》第二卷第十一號,署名洛文。)謠言世家
雙十佳節,有一位文學家大名湯增揚先生的,在《時事新報》上給我們講光複時候的杭州的故事。
他說那時杭州殺掉許多駐防的旗人,辨別的方法,是因為旗人叫“九”為“鉤”的,所以要他說“九百九十九”,一露馬腳,刀就砍下去了。
這固然是頗武勇,也頗有趣的。但是,可惜是謠言。
中國人裏,杭州人是比較的文弱的人。當錢大王治世的時候,人民被刮得衣褲全無,隻用一片瓦掩著下部,然而還要追捐,除被打得麂一般叫之外,並無貳話。不過這出於宋人的筆記,是謠言也說不定的。但宋明的末代皇帝,帶著沒落的闊人,和暮氣一同滔滔的逃到杭州來,卻是事實,苟延殘喘,要大家有剛決的氣魄,難不難。到現在,西子湖邊還多是搖搖擺擺的雅人;連流氓也少有浙東似的“白刀子進紅刀子出”的打架。自然,倘有軍閥做著後盾,那是也會格外的撒潑的,不過當時實在並無敢於殺人的風氣,也沒有樂於殺人的人們。我們隻要看舉了老成持重的湯蟄仙先生做都督,就可以知道是不會流血的了。
不過戰事是有的。革命軍圍住旗營,開槍打進去,裏麵也有時打出來。然而圍得並不緊,我有一個熟人,白天在外麵逛,晚上卻自進旗營睡覺去了。
雖然如此,駐防軍也終於被擊潰,旗人降服了,房屋被充公是有的,卻並沒有殺戮。口糧當然取消,各人自尋生計,開初倒還好,後來就遭災。
怎麼會遭災的呢?就是發生了謠言。
杭州的旗人一向優遊於西子湖邊,秀氣所鍾,是聰明的,他們知道沒有了糧,隻好做生意,於是賣糕的也有,賣小菜的也有。杭州人是客氣的,並不歧視,生意也還不壞。然而祖傳的謠言起來了,說是旗人所賣的東西,裏麵都藏著毒藥。這一下子就使漢人避之惟恐不遠,但倒是怕旗人來毒自己,並不是自己想去害旗人。結果是他們所賣的糕餅小菜,毫無生意,隻得在路邊出賣那些不能下毒的家具。家具一完,途窮路絕,就一敗塗地了。這是杭州駐防旗人的收場。
笑裏可以有刀,自稱酷愛和平的人民,也會有殺人不見血的武器,那就是造謠言。但一麵害人,一麵也害己,弄得彼此懵懵懂懂。古時候無須提起了,即在近五十年來,甲午戰敗,就說是李鴻章害的,因為他兒子是日本的駙馬,罵了他小半世;庚子拳變,又說洋鬼子是挖眼睛的,因為造藥水,就亂殺了一大通。下毒學說起於辛亥光複之際的杭州,而複活於近來排日的時候。我還記得每有一回謠言,就總有誰被誣為下毒的奸細,給誰平白打死了。
謠言世家的子弟,是以謠言殺人,也以謠言被殺的。
至於用數目來辨別漢滿之法,我在杭州倒聽說是出於湖北的荊州的,就是要他們數一二三四,數到“六”字,讀作上聲,便殺卻。但杭州離荊州太遠了,這還是一種謠言也難說。
我有時也不大能夠分清那句是謠言,那句是真話了。
十月十三日。
(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三三年十一月十五日《申報月刊》第二卷第十一號,署名洛文。)關於婦女解放
孔子曰:“唯女子與小人為難養也,近之則不遜,遠之則怨。”女子與小人歸在一類裏,但不知道是否也包括了他的母親。
後來的道學先生們,對於母親,表麵上總算是敬重的了,然而雖然如此,中國的為母的女性,還受著自己兒子以外的一切男性的輕蔑。
辛亥革命後,為了參政權,有名的沈佩貞女士曾經一腳踢倒過議院門口的守衛。不過我很疑心那是他自己跌倒的,假使我們男人去踢罷,他一定會還踢你幾腳。這是做女子便宜的地方。還有,現在有些太太們,可以和闊男人並肩而立,在碼頭或會場上照一個照相;或者當汽船飛機開始行動之前,到前麵去敲碎一個酒瓶(這或者非小姐不可也說不定,我不知道那詳細)了,也還是做女子的便宜的地方。此外,又新有了各樣的職業,除女工,為的是她們工錢低,又聽話,因此為廠主所樂用的不算外,別的就大抵隻因為是女子,所以一麵雖然被稱為“花瓶”,一麵也常有“一切招待,全用女子”的光榮的廣告。男子倘要這麼突然的飛黃騰達,單靠原來的男性是不行的他至少非變狗不可。
這是五四運動後,提倡了婦女解放以來的成績。不過我們還常常聽到職業婦女的痛苦的呻吟,評論家的對於新式女子的譏笑。她們從閨閣走出,到了社會上,其實是又成為給大家開玩笑,發議論的新資料了。
這是因為她們雖然到了社會上,還是靠著別人的“養”;要別人“養”,就得聽人的嘮叨,甚而至於侮辱。我們看看孔夫子的嘮叨,就知道他是為了要“養”而“難”,“近之”“遠之”都不十分妥帖的緣故。這也是現在的男子漢大丈夫的一般的歎息。也是女子的一般的苦痛。在沒有消滅“養”和“被養”的界限以前,這歎息和苦痛是永遠不會消滅的。
這並未改革的社會裏,一切單獨的新花樣,都不過一塊招牌,實際上和先前並無兩樣。拿一匹小鳥關在籠中,或給站在竿子上,地位好象改變了,其實還隻是一樣的在給別人做玩意,一飲一啄,都聽命於別人。俗語說:“受人一飯,聽人使喚”,就是這。
所以一切女子,倘不得到和男子同等的經濟權,我以為所有好名目,就都是空話。自然,在生理和心理上,男女是有差別的;即在同性中,彼此也都不免有些差別,然而地位卻應該同等。必須地位同等之後,才會有真的女人和男人,才會消失了歎息和苦痛。
在真的解放之前,是戰鬥。但我並非說,女人應該和男人一樣的拿槍,或者隻給自己的孩子吸一隻奶,而使男子去負擔那一半。我隻以為應該不自苟安於目前暫時的位置,而不斷的為解放思想,經濟等等而戰鬥。解放了社會,也就解放了自己。但自然,單為了現存的惟婦女所獨有的桎梏而鬥爭,也還是必要的。
我沒有研究過婦女問題,倘使必須我說幾句,就隻有這一點空話。
十月二十一日。
(本篇最初曾否發表於報刊,未詳。)火
普洛美修斯偷火給人類,總算是犯了天條,貶入地獄。但是,鑽木取火的燧人氏卻似乎沒有犯竊盜罪,沒有破壞神聖的私有財產——那時候,樹木還是無主的公物。然而燧人氏也被忘卻了,到如今隻見中國人供火神菩薩,不見供燧人氏的。
火神菩薩隻管放火,不管點燈。凡是火著就有他的份。因此,大家把他供養起來,希望他少作惡。然而如果他不作惡,他還受得著供養麼,你想?
點燈太平凡了。從古至今,沒有聽到過點燈出名的名人,雖然人類從燧人氏那裏學會了點火已經有五六千年的時間。放火就不然。秦始皇放了一把火——燒了書沒有燒人;項羽入關又放了一把火——燒的是阿房宮不是民房(?——待考)。……羅馬的一個什麼皇帝卻放火燒百姓了;中世紀正教的僧侶就會把異教徒當柴火燒,間或還灌上油。這些都是一世之雄。現代的希特拉就是活證人。如何能不供養起來。何況現今是進化時代,火神菩薩也代代跨灶的。
譬如說罷,沒有電燈的地方,小百姓不顧什麼國貨年,人人都要買點洋貨的煤油,晚上就點起來:那麼幽黯的黃澄澄的光線映在紙窗上,多不大方!不準,不準這麼點燈!你們如果要光明的話,非得禁止這樣“浪費”煤油不可。煤油應當扛到田地裏去,灌進噴筒,呼啦呼啦的噴起來……一場大火,幾十裏路的延燒過去,稻禾,樹木,房舍——尤其是草棚——一會兒都變成飛灰了。還不夠,就有燃燒彈,硫磺彈,從飛機上麵扔下來,像上海一二八的大火似的,夠燒幾天幾晚。那才是偉大的光明嗬。
火神菩薩的威風是這樣的。可是說起來,他又不承認:火神菩薩據說原是保佑小民的,至於火災,卻要怪小民自不小心,或是為非作歹,縱火搶掠。
誰知道呢?曆代放火的名人總是這樣說,卻未必總有人信。
我們隻看見點燈是平凡的,放火是雄壯的,所以點燈就被禁止,放火就受供養。你不見海京伯馬戲團麼:宰了耕牛喂老虎,原是這年頭的“時代精神”。
十一月二日。
(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三三年十二月十五日《申報月刊》第二卷第十二號,署名洛文。)論翻印木刻
麥綏萊勒的連環圖畫四種出版並不久,日報上已有了種種的批評,這是向來的美術書出版後未能遇到的盛況,可見讀書界對於這書,是十分注意的。但議論的要點,和去年已不同:去年還是連環圖畫是否可算美術的問題,現在卻已經到了看懂這些圖畫的難易了。
出版界的進行可沒有評論界的快。其實,麥綏萊勒的木刻的翻印,是還在證陰連環圖畫確可以成為藝術這一點的。現在的社會上,有種種讀者層,出版物自然也就有種種,這四種是供給智識者層的圖畫。然而為什麼有許多地方很難懂得呢?我以為是由於經曆之不同。同是中國人,倘使曾經見過飛機救國或“下蛋”,則在圖上看見這東西,即刻就懂,但若曆來未嚐躬逢這些盛典的人,恐怕隻能看作風箏或蜻蜓罷了。
有一種自稱“中國文藝年鑒社”,而實是匿名者們所編的《中國文藝年鑒》在它的所謂“鳥瞰”中,曾經說我所發表的《連環圖畫辯護》雖將連環圖畫的藝術價值告訴了蘇汶先生,但“無意中卻把要是德國板畫那類藝術作品搬到中國來,是否能為一般大眾所理解,即是否還成其為大眾藝術的問題忽略了過去,而且這種解答是對大眾化的正題沒有直接意義的”。這真是倘不是能編《中國文藝年鑒》的選家,就不至於說出口來的聰明話,因為我本也“不”在討論將“德國板畫搬到中國來,是否為一般大眾所理解”;所辯護的隻是連環圖畫可以成為藝術,使青年藝術學徒不被曲說所迷,敢於創作,並且逐漸產生大眾化的作品而已。假使我真如那編者所希望,“有意的”來說德國板畫是否就是中國的大眾藝術,這可至少也得歸入“低能”一類裏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