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1 / 3)

第十一章

(本篇在印入本書前未能發表。)隨便翻翻

我想講一點我的當作消閑的讀書——隨便翻翻。但如果弄得不好,會受害也說不定的。

我最初去讀書的地方是私塾,第一本讀的是《鑒略》,桌上除了這一本書和習字的描紅格,對字(這是做詩的準備)的課本之外,不許有別的書。但後來竟也慢慢的認識字了,一認識字,對於書就發生了興趣,家裏原有兩三箱破爛書,於是翻來翻去,大目的是找圖畫看,後來也看看文字。這樣就成了習慣,書在手頭,不管它是什麼,總要拿來翻一下,或者看一遍序目,或者讀幾葉內容,到得現在,還是如此,不用心,不費力,往往在作文或看非看不可的書籍之後,覺得疲勞的時候,也拿這玩意來作消遣了,而且它也的確能夠恢複疲勞。

倘要騙人,這方法很可以冒充博雅。現在有一些老實人,和我閑談之後,常說我書是看得很多的,略談一下,我也的確好像書看得很多,殊不知就為了常常隨手翻翻的緣故,卻並沒有本本細看。還有一種很容易到手的秘本,是《四庫書目提要》,倘還怕繁,那麼,《簡明目錄》也可以,這可要細看,它能做成你好像看過許多書。不過我也曾用過正經工夫,如什麼“國學”之類,請過先生指教,留心過學者所開的參考書目。結果都不滿意。有些書目開得太多,要十來年才能看完,我還疑心他自己就沒有看;隻開幾部的較好,可是這須看這位開書目的先生了,如果他是一位胡塗蟲,那麼,開出來的幾部一定也是極頂胡塗書,不看還好,一看就胡塗。

我並不是說,天下沒有指導後學看書的先生,有是有的,不過很難得。

這裏隻說我消閑的看書——有些正經人是反對的,以為這麼一來,就“雜”!“雜”,現在又算是很壞的形容詞。但我以為也有好處。譬如我們看一家的陳年賬簿,每天寫著“豆付三文,青菜十文,魚五十文,醬油一文”,就知先前這幾個錢就可買一天的小菜,吃夠一家;看一本舊曆本,寫著“不宜出行,不宜沐浴,不宜上梁”,就知道先前是有這麼多的禁忌。看見了宋人筆記裏的“食菜事魔”,明人筆記裏的“十彪五虎”,就知道“哦嗬,原來‘古已有之’。”但看完一部書,都是些那時的名人軼事,某將軍每餐要吃三十八碗飯,某先生體重一百七十五斤半;或是奇聞怪事,某村雷劈蜈蚣精,某婦產生人麵蛇,毫無益處的也有。這時可得自己有主意了,知道這是幫閑文士所做的書。凡幫閑,他能令人消閑消得最壞,他用的是最壞的方法。倘不小心,被他誘過去,那就墜入陷阱,後來滿腦子是某將軍的飯量,某先生的體重,蜈蚣精和人麵蛇了。

講扶乩的書,講婊子的書,倘有機會遇見,不要皺起眉頭,顯示憎厭之狀,也可以翻一翻;明知道和自己意見相反的書,已經過時的書,也用一樣的辦法。例如楊光先的《不得已》是清初的著作,但看起來,他的思想是活著的,現在意見和他相近的人們正多得很。這也有一點危險,也就是怕被它誘過去。治法是多翻,翻來翻去,一多翻,就有比較,比較是醫治受騙的好方子。鄉下人常常誤認一種硫化銅為金礦,空口是和他說不明白的,或者他還會趕緊藏起來,疑心你要白騙他的寶貝。但如果遇到一點真的金礦,隻要用手掂一掂輕重,他就死心塌地:明白了。

“隨便翻翻”是用各種別的礦石來比的方法,很費事,沒有用真的金礦來比的明白,簡單。我看現在青年的常在問人該讀什麼書,就是要看一看真金,免得受硫化銅的欺騙。而且一識得真金,一麵也就真的識得了硫化銅,一舉兩得了。

但這樣的好東西,在中國現有的書裏,卻不容易得到。我回憶自己的得到一點知識,真是苦得可憐。幼小時候,我知道中國在“盤古氏開辟天地”之後,有三皇五帝,……宋朝,元朝,明朝,“我大清”。到二十歲,又聽說“我們”的成吉思汗征服歐洲,是“我們”最闊氣的時代。到二十五歲,才知道所謂這“我們”最闊氣的時代,其實是蒙古人征服了中國,我們做了奴才。直到今年八月裏,因為要查一點故事,翻了三部蒙古史,這才明白蒙古人的征服“斡羅思”,侵入匈奧,還在征服全中國之前,那時的成吉思還不是我們的汗,倒是俄人被奴的資格比我們老,應該他們說“我們的成吉思汗征服中國,是我們最闊氣的時代”的。

我久不看現行的曆史教科書了,不知道裏麵怎麼說;但在報章雜誌上,卻有時還看見以成吉思汗自豪的文章。事情早已過去了,原沒有什麼大關係,但也許正有著大關係,而且無論如何,總是說些真實的好。所以我想,無論是學文學的,學科學的,他應該先看一部關於曆史的簡明而可靠的書。但如果他專講天王星,或海王星,蝦蟆的神經細胞,或隻詠梅花,叫妹妹,不發關於社會的議論,那麼,自然,不看也可以的。

我自己,是因為懂一點日本文,在用日譯本《世界史教程》和新出的《中國社會史》應應急的,都比我曆來所見的曆史書類說得明確。前一種中國曾有譯本,但隻有一本,後五本不譯了,譯得怎樣,因為沒有見過,不知道。後一種中國倒先有譯本,叫作《中國社會發展史》,不過據日譯者說,是多錯誤,有刪節,靠不住的。

我還在希望中國有這兩部書。又希望不要一哄而來,一哄而散,要譯,就譯他完;也不要刪節,要刪節,就得聲明,但最好還是譯得小心,完全,替作者和讀者想一想。

十一月二日。

(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三四年十一月上海《讀書生活》月刊第一卷第二期,署名公汗。)拿破侖與隋那

我認識一個醫生,忙的,但也常受病家的攻擊,有一回,自解自歎道:要得稱讚,最好是殺人,你把拿破侖和隋那(EdwardJenner,1749—1823)去比比看……

我想,這是真的。拿破侖的戰績,和我們什麼相幹呢,我們卻總敬服他的英雄。甚而至於自己的祖宗做了蒙古人的奴隸,我們卻還恭維成吉思;從現在的字眼睛看來,黃人已經是劣種了,我們卻還誇耀希特拉。

因為他們三個,都是殺人不眨眼的大災星。

但我們看看自己的臂膊,大抵總有幾個疤,這就是種過牛痘的痕跡,是使我們脫離了天花的危症的。自從有這種牛痘法以來,在世界上真不知救活了多少孩子,——雖然有些人大起來也還是去給英雄們做炮灰,但我們有誰記得這發明者隋那的名字呢?

殺人者在毀壞世界,救人者在修補它,而炮灰資格的諸公,卻總在恭維殺人者。

這看法倘不改變,我想,世界是還要毀壞,人們也還要吃苦的。

十一月六日。

(本篇最初印入上海生活書店編輯出版的一九三五年《文藝日記》。)答《戲》周刊編者信

魯迅先生鑒:

《阿Q》的第一幕已經登完了,搬上舞台實驗雖還不是馬上可以做到,但我們的準備工作是就要開始發動了。我們希望你能在第一幕剛登完的時候先發表一點意見,一方麵對於我們的公演準備或者也有些幫助,另方麵本刊的叢書計劃一實現也可以把你的意見和《阿Q》劇本同時付印當作一篇序。這是編者的要求,也是作者,讀者和演出的同誌們的要求。

祝健!

編者。

編輯先生——

在《戲》周刊上給我的公開信,我早看見了;後來又收到郵寄的一張周刊,我知道這大約是在催促我的答複。對於戲劇,我是毫無研究的,我的最可靠的答複,是一聲也不響。但如果先生和讀者們都肯豫先了解我不過是一個外行人的隨便談談,那麼,我自然也不妨說一點我個人的意見。

《阿Q》在每一期裏,登得不多,每期相隔又有六天,斷斷續續的看過,也陸陸續續的忘記了。現在回憶起來,隻記得那編排,將《呐喊》中的另外的人物也插進去,以顯示未莊或魯鎮的全貌的方法,是很好的。但阿Q所說的紹興話,我卻有許多地方看不懂。

現在我自己想說幾句的,有兩點——

一,未莊在那裏?《阿Q》的編者已經決定:在紹興。我是紹興人,所寫的背景又是紹興的居多,對於這決定,大概是誰都同意的。但是,我的一切小說中,指明著某處的卻少得很。中國人幾乎都是愛護故鄉,奚落別處的大英雄,阿Q也很有這脾氣。那時我想,假如寫一篇暴露小說,指定事情是出在某處的罷,那麼,某處人恨得不共戴天,非某處人卻無異隔岸觀火,彼此都不反省,一班人咬牙切齒,一班人卻飄飄然,不但作品的意義和作用完全失掉了,還要由此生出無聊的枝節來,大家爭一通閑氣——《閑話揚州》是最近的例子。為了醫病,方子上開人參,吃法不好,倒落得滿身浮腫,用蘿卜子來解,這才恢複了先前一樣的瘦,人參白買了,還空空的折貼了蘿卜子。人名也一樣,古今文壇消息家,往往以為有些小說的根本是在報私仇,所以一定要穿鑿書上的誰,就是實際上的誰。為免除這些才子學者們的白費心思,另生枝節起見,我就用“趙太爺”,“錢大爺”,是《百家姓》上最初的兩個字;至於阿Q的姓呢,誰也不十分了然。但是,那時還是發生了謠言。還有排行,因為我是長男,下有兩個兄弟,為豫防謠言家的毒舌起見,我的作品中的壞腳色,是沒有一個不是老大,或老四,老五的。

上麵所說那樣的苦心,並非我怕得罪人,目的是在消滅各種無聊的副作用,使作品的力量較能集中,發揮得更強烈。果戈理作《巡按使》,使演員直接對看客道:“你們笑自己!”(奇怪的是中國的譯本,卻將這極要緊的一句刪去了。)我的方法是在使讀者摸不著在寫自己以外的誰,一下子就推諉掉,變成旁觀者,而疑心到像是寫自己,又像是寫一切人,由此開出反省的道路。但我看曆來的批評家,是沒有一個注意到這一點的。這回編者的對於主角阿Q所說的紹興話,取了這樣隨手胡調的態度,我看他的眼睛也是為俗塵所蔽的。

但是,指定了紹興也好。於是跟著起來的是第二個問題——

二,阿Q該說什麼話?這似乎無須問,阿Q一生的事情既然出在紹興,他當然該說紹興話。但是第三個疑問接著又來了——

三,《阿Q》是演給那裏的人們看的?倘是演給紹興人看的,他得說紹興話無疑。紹興戲文中,一向是官員秀才用官話,堂倌獄卒用土話的,也就是生,旦,淨大抵用官話,醜用土話。我想,這也並非全為了用這來區別人的上下,雅俗,好壞,還有一個大原因,是警句或煉話,譏刺和滑稽,十之九是出於下等人之口的,所以他必用土話,使本地的看客們能夠徹底的了解。那麼,這關係之重大,也就可想而知了。其實,倘使演給紹興的人們看,別的腳色也大可以用紹興話,因為同是紹興話,所謂上等人和下等人說的也並不同,大抵前者句子簡,語助詞和感歎詞少,後者句子長,語助詞和感歎詞多,同一意思的一句話,可以冗長到一倍。但如演給別處的人們看,這劇本的作用卻減弱,或者簡直完全消失了。據我所留心觀察,凡有自以為深通紹興話的外縣人,他大抵是像目前標點明人小品的名人一樣,並不怎麼懂得的;至於北方或閩粵人,我恐怕他聽了之後,不會比聽外國馬戲裏的打諢更有所得。

我想,普遍,永久,完全,這三件寶貝,自然是了不得的,不過也是作家的棺材釘,會將他釘死。譬如現在的中國,要編一本隨時隨地,無不可用的劇本,其實是不可能的,要這樣編,結果就是編不成。所以我以為現在的辦法,隻好編一種對話都是比較的容易了解的劇本,倘在學校之類這些地方扮演,可以無須改動,如果到某一省縣,某一鄉村裏麵去,那麼,這本子就算是一個底本,將其中的說白都改為當地的土話,不但語言,就是背景,人名,也都可變換,使看察覺得更加切實。譬如罷,如果這演劇之處並非水村,那麼,航船可以化為大車,七斤也可以叫作“小辮兒”的。

我的意見說完了,總括一句,不過是說,這劇本最好是不要專化,卻使大家可以活用。

臨末還有一點尾巴,當然決沒有叭兒君的尾巴的有趣。這是我十分抱歉的,不過還是非說不可。記得幾個月之前,曾經回答過一個朋友的關於大眾語的質問,這信後來被發表在《社會月報》上了,末了是楊邨人先生的一篇文章。一位紹伯先生就在《火炬》上說我已經和楊邨人先生調和,並且深深的感慨了一番中國人之富於調和性。這一回,我的這一封信,大約也要發表的罷,但我記得《戲》周刊上已曾發表過曾今可葉靈鳳兩位先生的文章;葉先生還畫了一幅阿Q像,好像我那一本《呐喊》還沒有在上茅廁時候用盡,倘不是多年便秘,那一定是又買了一本新的了。如果我被紹伯先生的判決所震懾,這回是應該不敢再寫什麼的,但我想,也不必如此。隻是在這裏要順便聲明:我並無此種權力,可以禁止別人將我的信件在刊物上發表,而且另外還有誰的文章,更無從豫先知道,所以對於同一刊物上的任何作者,都沒有表示調和與否的意思;但倘有同一營壘中人,化了裝從背後給我一刀,則我的對於他的憎惡和鄙視,是在明顯的敵人之上的。

這倒並非個人的事情,因為現在又到了紹伯先生可以施展老手段的時候,我若不聲明,則我所說過的各節,縱非買辦意識,也是調和論了,還有什麼意思呢?

專此布複,即請

文安。

魯迅。十一月十四日。

(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三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上海《中華日報》副刊《戲》周刊第十五期。)寄《戲》周刊編者信

編輯先生:

今天看《戲》周刊第十四期,《獨白》上“抱憾”於不得我的回信,但記得這信已於前天送出了,還是病中寫的,自以為巴結得很,現在特地聲明,算是討好之意。

在這周刊上,看了幾個阿Q像,我覺得都太特別,有點古裏古怪。我的意見,以為阿Q該是三十歲左右,樣子平平常常,有農民式的質樸,愚蠢,但也很沾了些遊手之徒的狡猾。在上海,從洋車夫和小車夫裏麵,恐怕可以找出他的影子來的,不過沒有流氓樣,也不像癟三樣。隻要在頭上戴上一頂瓜皮小帽,就失去了阿Q,我記得我給他戴的是氈帽。這是一種黑色的,半圓形的東西,將那帽邊翻起一寸多,戴在頭上的;上海的鄉下,恐怕也還有人戴。

報上說要圖畫,我這裏有十張,是陳鐵耕君刻的,今寄上,如不要,仍請寄回。他是廣東人,所用的背景有許多大約是廣東。第二,第三之二,第五,第七這四幅,比較刻的好;第三之一和本文不符;第九更遠於事實,那時那裏有摩托車給阿Q坐呢?該是大車,有些地方叫板車,是一種馬拉的四輪的車,平時是載貨物的。但紹興也並沒有這種車,我用的是那時的北京的情形,我在紹興,其實並未見過這樣的盛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