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1 / 3)

第一章

(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三四年六月七日《中華日報·動向》,署名霍衝。)隔膜

清朝初年的文字之獄,到清朝末年才被從新提起。最起勁的是“南社”裏的有幾個人,為被害者輯印遺集;還有些留學生,也爭從日本撤回文證來。待到孟森的《心史叢刊》出,我們這才明白了較詳細的狀況,大家向來的意見,總以為文字之禍,是起於笑罵了清朝。然而,其實是不盡然的。

這一兩年來,故宮博物院的故事似乎不大能夠令人敬服,但它卻印給了我們一種好書,曰《清代文字獄檔》,去年已經出到八輯。其中的案件,真是五花八門,而最有趣的,則莫如乾隆四十八年二月“馮起炎注解易詩二經欲行投呈案”。

馮起炎是山西臨汾縣的生員,聞乾隆將謁泰陵,便身懷著作,在路上徘徊,意圖呈進,不料先以“形跡可疑”被捕了。那著作,是以《易》解《詩》,實則信口開河,在這裏犯不上抄錄,惟結尾有“自傳”似的文章一大段,卻是十分特別的——

“又,臣之來也,不願如何如何,亦別無願求之事,惟有一事未決,請對陛下一敘其緣由。臣……名曰馮起炎,字是南州,嚐到臣張三姨母家,見一女,可娶,而恨力不足以辦此。此女名曰小女,年十七歲,方當待字之年,而正在未字之時,乃原籍東關春牛廠長興號張守忭之次女也。又到臣杜五姨母家,見一女,可娶,而恨力不足以辦此。此女名小鳳,年十三歲,雖非必字之年,而已在可字之時,乃本京東城鬧市口瑞生號杜月之次女也。若以陛下之力,差幹員一人,選快馬一匹,克日長驅到臨邑,問彼臨邑之地方官:‘其東關春牛廠長興號中果有張守忭一人否?’誠如是也,則此事諧矣。再問:‘東城鬧市口瑞生號中果有杜月一人否?’誠如是也,則此事諧矣。二事諧,則臣之願畢矣。然臣之來也,方不知陛下納臣之言耶否耶,而必以此等事相強乎?特進言之際,一敘及之。”

這何嚐有絲毫惡意?不過著了當時通行的才子佳人小說的迷,想一舉成名,天子做媒,表妹入抱而已。不料事實結局卻不大好,署直隸總督袁守侗擬奏罪名是“閱其呈首,膽敢於聖主之前,混講經書,而呈尾措詞,尤屬狂妄。核其情罪,較衝突儀仗為更重。馮起炎一犯,應從重發往黑龍江等處,給披甲人為奴。俟部複到日,照例解部刺字發遣。”這位才子,後來大約終於單身出關做西崽去了。

此外的案情,雖然沒有這麼風雅,但並非反動的還不少。有的是鹵莽;有的是發瘋;有的是鄉曲迂儒,真的不識諱忌;有的則是草野愚民,實在關心皇家。而運命大概很悲慘,不是淩遲,滅族,便是立刻殺頭,或者“斬監候”,也仍然活不出。

凡這等事,粗略的一看,先使我們覺得清朝的凶虐,其次,是死者的可憐。但再來一想,事情是並不這麼簡單的。這些慘案的來由,都隻為了“隔膜”。

滿洲人自己,就嚴分著主奴,大臣奏事,必稱“奴才”,而漢人卻稱“臣”就好。這並非因為是“炎黃之胄”,特地優待,錫以嘉名的,其實是所以別於滿人的“奴才”,其地位還下於“奴才”數等。奴隸隻能奉行,不許言議;評論固然不可,妄自頌揚也不可,這就是“思不出其位”。譬如說:主子,您這袍角有些兒破了,拖下去怕更要破爛,還是補一補好。進言者方自以為在盡忠,而其實卻犯了罪,因為另有準其講這樣的話的人在,不是誰都可說的。一亂說,便是“越俎代謀”,當然“罪有應得”。倘自以為是“忠而獲咎”,那不過是自己的胡塗。

但是,清朝的開國之君是十分聰明的,他們雖然打定了這樣的主意,嘴裏卻並不照樣說,用的是中國的古訓:“愛民如子”,“一視同仁”。一部分的大臣,士大夫,是明白這奧妙的,並不敢相信。但有一些簡單愚蠢的人們卻上了當,真以為“陛下”是自己的老子,親親熱熱的撒嬌討好去了。他那裏要這被征服者做兒子呢?於是乎殺掉。不久,兒子們嚇得不再開口了,計劃居然成功;直到光緒時康有為們的上書,才又衝破了“祖宗的成法”。然而這奧妙,好像至今還沒有人來說明。

施蟄存先生在《文藝風景》創刊號裏,很為“忠而獲咎”者不平,就因為還不免有些“隔膜”的緣故。這是《顏氏家訓》或《莊子》《文選》裏所沒有的。

六月十日。

(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三四年七月五日上海《新語林》半月刊第一期,署名杜德機。)《木刻紀程》小引

中國木刻圖畫,從唐到明,曾經有過很體麵的曆史。但現在的新的木刻,卻和這曆史不相幹。新的木刻,是受了歐洲的創作木刻的影響的。創作木刻的紹介,始於朝花社,那出版的《藝苑朝華》四本,雖然選擇印造,並不精工,且為藝術名家所不齒,卻頗引起了青年學徒的注意。到一九三一年夏,在上海遂有了中國最初的木刻講習會。又由是蔓衍而有木鈴社,曾印《木鈴木刻集》兩本。又有野穗社,曾印《木刻畫》一輯。有無名木刻社,曾印《木刻集》。但木鈴社早被毀滅,後兩社也未有繼續或發展的消息。前些時在上海還剩有M·K·木刻研究社,是一個曆史較長的小團體,曾經屢次展覽作品,並且將出《木刻畫選集》的,可惜今夏又被私怨者告密。社員多遭捕逐,木版也為工部局所沒收了。

據我們所知道,現在似乎已經沒有一個研究木刻的團體了。但尚有研究木刻的個人。如羅清楨,已出《清楨木刻集》二輯;如又村,最近已印有《廖坤玉故事》的連環圖。這是都值得特記的。

而且仗著作者曆來的努力和作品的日見其優良,現在不但已得中國讀者的同情,並且也漸漸的到了跨出世界上去的第一步。雖然還未堅實,但總之,是要跨出去了。不過,同時也到了停頓的危機。因為倘沒有鼓勵和切磋,恐怕也很容易陷於自足。本集即願做一個木刻的路程碑,將自去年以來,認為應該流布的作品,陸續輯印,以為讀者的綜觀,作者的借鏡之助。但自然,隻以收集所及者為限,中國的優秀之作,是決非盡在於此的。

別的出版者,一方麵還正在紹介歐美的新作,一方麵則在複印中國的古刻,這也都是中國的新木刻的羽翼。采用外國的良規,加以發揮,使我們的作品更加豐滿是一條路;擇取中國的遺產,融合新機,使將來的作品別開生麵也是一條路。如果作者都不斷的奮發,使本集能一程一程的向前走,那就會知道上文所說,實在不僅是一種奢望的了。

一九三四年六月中,鐵木藝術社記。

(本篇最初印入《木刻紀程》一書中。)難行和不信

中國的“愚民”——沒有學問的下等人,向來就怕人注意他。如果你無端的問他多少年紀,什麼意見,兄弟幾個,家景如何,他總是支吾一通之後,躲了開去。有學識的大人物,很不高興他們這樣的脾氣。然而這脾氣總不容易改,因為他們也實在從經驗而來的。

假如你被誰注意了,一不小心,至少就不免上一點小當,譬如罷,中國是改革過的了,孩子們當然早已從“孟宗哭竹”“王祥臥冰”的教訓裏蛻出,然而不料又來了一個嶄新的“兒童年”,愛國之士,因此又想起了“小朋友”,或者用筆,或者用舌,不怕勞苦的來給他們教訓。一個說要用功,古時候曾有“囊螢照讀”“鑿壁偷光”的誌士;一個說要愛國,古時候曾有十幾歲突圍請援,十四歲上陣殺敵的奇童。這些故事,作為閑談來聽聽是不算很壞的,但萬一有誰相信了,照辦了,那就會成為乳臭未幹的吉訶德。你想,每天要捉一袋照得見四號鉛字的螢火蟲,那豈是一件容易事?但這還隻是不容易罷了,倘去鑿壁,事情就更糟,無論在那裏,至少是挨一頓罵之後,立刻由爸爸媽媽賠禮,雇人去修好。

請援,殺敵,更加是大事情,在外國,都是三四十歲的人們所做的。他們那裏的兒童,著重的是吃,玩,認字,聽些極普通,極緊要的常識。中國的兒童給大家特別看得起,那當然也很好,然而出來的題目就因此常常是難題,仍如飛劍一樣,非上武當山尋師學道之後,決計沒法辦。到了二十世紀,古人空想中的潛水艇,飛行機,是實地上成功了,但《龍文鞭影》或《幼學瓊林》裏的模範故事,卻還有些難學。我想,便是說教的人,恐怕自己也未必相信罷。

所以聽的人也不相信。我們聽了千多年的劍仙俠客,去年到武當山去的隻有三個人,隻占全人口的五百兆分之一,就可見。古時候也許還要多,現在是有了經驗,不大相信了,於是照辦的人也少了。——但這是我個人的推測。

不負責任的,不能照辦的教訓多,則相信的人少;利己損人的教訓多,則相信的人更其少。“不相信”就是“愚民”的遠害的塹壕,也是使他們成為散沙的毒素。然而有這脾氣的也不但是“愚民”,雖是說教的士大夫,相信自己和別人的,現在也未必有多少。例如既尊孔子,又拜活佛者,也就是恰如將他的錢試買各種股票,分存許多銀行一樣,其實是那一麵都不相信的。

七月一日。

(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三四年七月二十日《新語林》半月刊第二期,署名公汗。)買《小學大全》記

線裝書真是買不起了。乾隆時候的刻本的價錢,幾乎等於那時的宋本。明版小說,是五四運動以後飛漲的;從今年起,洪運怕要輪到小品文身上去了。至於清朝禁書,則民元革命後就是寶貝,即使並無足觀的著作,也常要百餘元至數十元。我向來也走走舊書坊,但對於這類寶書,卻從不敢作非分之想。端午節前,在四馬路一帶閑逛,竟無意之間買到了一種,曰《小學大全》,共五本,價七角,看這名目,是不大有人會歡迎的,然而,卻是清朝的禁書。

這書的編纂者尹嘉銓,博野人;他父親尹會一,是有名的孝子,乾隆皇帝曾經給過褒揚的詩。他本身也是孝子,又是道學家,官又做到大理寺卿稽察覺羅學。還請令旗籍子弟也講讀朱子的《小學》,而“荷蒙朱批:所奏是。欽此。”這部書便成於兩年之後的,加疏的《小學》六卷,《考證》和《釋文》,《或問》各一卷,《後編》二卷,合成一函,是為《大全》。也曾進呈,終於在乾隆四十二年九月十七日奉旨:“好!知道了。欽此。”那明明是得了皇帝的嘉許的。

到乾隆四十六年,他已經致仕回家了,但真所謂“及其老也,戒之在得”罷,雖然欲得的乃是“名”,也還是一樣的招了大禍。這年三月,乾隆行經保定,尹嘉銓便使兒子送了一本奏章,為他的父親請夬,朱批是“與瞻乃國家定典,豈可妄求。此奏本當交部治罪,念汝為父私情,姑免之。若再不安分家居,汝罪不可追矣!欽此。”不過他豫先料不到會碰這樣的大釘子,所以接著還有一本,是請許“我朝”名臣湯斌範文程李光地顧八代張伯行等從祀孔廟,“至於臣父尹會一,既蒙禦製詩章褒嘉稱孝,已在德行之科,自可從祀,非臣所敢請也。”這回可真出了大岔子,三月十八日的朱批是:“竟大肆狂吠,不可恕矣!欽此。”

乾隆時代的一定辦法,是凡以文字獲罪者,一麵拿辦,一麵就查抄,這並非著重他的家產,乃在查看藏書和另外的文字,如果別有“狂吠”,便可以一並治罪。因為乾隆的意見,是以為既敢“狂吠”,必不止於一兩聲,非徹底根究不可的。尹嘉銓當然逃不出例外,和自己的被捕同時,他那博野的老家和北京的寓所,都被查抄了。藏書和別項著作,實在不少,但其實也並無什麼幹礙之作。不過那時是決不能這樣就算的,經大學士三寶等再三審訊之後,定為“相應請旨將尹嘉銓照大逆律淩遲處死”,幸而結果很寬大:“尹嘉銓著加恩免其淩遲之罪,改為處絞立決,其家屬一並加恩免其緣坐”就完結了。

這也還是名儒兼孝子的尹嘉銓所不及料的。

這一回的文字獄,隻絞殺了一個人,比起別的案子來,決不能算是大獄,但乾隆皇帝卻頗費心機,發表了幾篇文字。從這些文字和奏章(均見《清代文字獄檔》第六輯)看來,這回的禍機雖然發於他的“不安分”,但大原因,卻在既以名儒自居,又請將名臣從祀:這都是大“不可恕”的地方。清朝雖然尊崇朱子,但止於“尊崇”,卻不許“學樣”,因為一學樣,就要講學,於是而有學說,於是而有門徒,於是而有門戶,於是而有門戶之爭,這就足為“太平盛世”之累。況且以這樣的“名儒”而做官,便不免以“名臣”自居,“妄自尊大”。乾隆是不承認清朝會有“名臣”的,他自己是“英主”,是“明君”,所以在他的統治之下,不能有奸臣,既沒有特別壞的奸臣,也就沒有特別好的名臣,一律都是不好不壞,無所謂好壞的奴子。

特別攻擊道學先生,所以是那時的一種潮流,也就是“聖意”。我們所常見的,是紀昀總纂的《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和自著的《閱微草堂筆記》裏的時時的排擊。這就是迎合著這種潮流的,倘以為他秉性平易近人,所以憎恨了道學先生的溪刻,那是一種誤解。大學士三寶們也很明白這潮流,當會審尹嘉銓時,曾奏道:“查該犯如此狂悖不法,若即行定罪正法,尚不足以泄公憤而快人心。該犯曾任三品大員,相應遵例奏明,將該犯嚴加夾訊,多受刑法,問其究屬何心,錄取供詞,具奏,再請旨立正典刑,方足以昭炯戒。”後來究竟用了夾棍沒有,未曾查考,但看所錄供詞,卻於用他的“醜行”來打倒他的道學的策略,是做得非常起勁的。現在抄三條在下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