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連榮聽了沒幾句就有些暈,很快便開始煩,但他見雲蔚仍是一臉專注,也就按捺住沒有打斷。宋律師繼續講:“為什麼說適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較於《產品質量法》和《侵權責任法》對我方更為有利呢?一方麵是前者所規定的處罰上限較輕、涉及麵較窄,有利於我們把該事件局限於個體消費者與公司爭議的範圍;另一方麵,便於我們借助其他方麵的影響力。具體來說,《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涵蓋了消費者、生產者和銷售者三個主體,我們的策略核心就是要把裴霞所在的設計院牽涉進來,作為銷售者,使兩方的爭議變為三方。雖然設計院是無償將涉訴車輛交付裴霞使用,既沒有契約關係也未發生權屬變更,和傳統意義上的銷售者不太一樣,但我們可以想辦法證明這也是一種變相的銷售,是設計院以車的使用權抵償了本應支付給裴霞的部分薪酬或福利,這就類似於汽車銷售中的租賃模式,所以我們可以說設計院與裴霞之間就是銷售者和消費者的關係。”
“把設計院拉進來到底有什麼好處?”溫連榮實在忍不住插問道。
宋律師卻沒聽出溫連榮語氣裏麵的情緒,眉飛色舞地說:“我們現在對裴霞沒有任何製約,她怎麼鬧我們都沒辦法。如果能讓設計院明白,一旦裴霞起訴我們,我們就會把設計院牽涉進來陪綁,反訴他們不當支配和使用我們所贈予的車輛,他們就一定會對裴霞施加壓力讓其撤訴,我們就不戰而勝了。”
“這主意真高明!最好的結果也隻會是:躲掉一個官司,丟掉整個市場!”溫連榮冷笑一聲,斜眼看著宋律師,“你懂不懂我們冠馳的業務?電動汽車在一個較長時期內的市場策略就是麵向政府和企事業單位推廣,先讓他們接受電動汽車作為公務車、出租車和專用車,以替代他們的現有車隊;而對於公眾和家庭是大力宣傳、延緩銷售,除了極少數用來作樣板客戶的可以賣幾台,對於絕大多數感興趣的個人都以產能不足、供應不上作為借口婉拒,這個策略奚經理沒給你講過?你倒好,頭一個官司就把設計院牽涉進來,還要反訴人家,以後還有哪個單位敢和我們冠馳合作?!”
宋律師那幫人都已經呆若木雞,雲蔚和吳雅靜她們也是滿臉的驚愕,首先讓她們愕然的是一個從未見過的溫連榮,這個溫連榮不再木訥、毫無怯縮,竟有如此揮灑淋漓、縱橫捭闔的潛能;其次讓她們驚奇的是難道有什麼神奇的東西竟會把溫連榮的潛能瞬間激發出來。
驚愕的還有溫連榮自己,他覺得仿佛被什麼神異附了體,就像任督二脈突然貫通一樣,讓他一發不可收,他也不想收,在桌子上重重敲了下,衝著吳雅靜的方向說:“宋律師,我不懷疑你的法學造詣,相反,我很尊重。但我想說的是,法律的功夫在法律之外,不管你是學了四年、七年還是十年,如果你不懂business,沒有悟性,參不透做人和做事的真諦,隻是知道些法理、記得些法條,那你就永遠當不上經理,也成不了主任,更不會有大的出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