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W?史可瑞普士,美國新聞業巨子。20世紀初期,他在美國的15個州擁有一個包括日報、新聞聯合會、美國電影辛迪加和許多別的公司的媒體帝國。他很少花時間在他的辦公室裏,而更喜歡在聖地亞哥郊外的大農場或他的遊艇上工作。他在把他的媒體帝國傳給他的兒子羅伯特時,也傳給他兒子關於創造金錢的一些重要的法則。下麵是史可瑞普士關於賺錢的二十三條重要準則:
1.從來不要掙多少花多少。支出占你所掙的比例越小,你就能更快地富起來。
2.付工資是比接受它們更幸運的事。至少,它是更有利可圖的事。
3.你能讓別人為你做事,就永遠不要親自動手。別人為你做的事情越多,你就越有時間和精力來做你不得不做而別人不能為你做的事。
4.永遠不要今天就做你可以明天做的事。今天要做的事永遠是那麼多,所以你不要因為做了明天可以做的事而浪費你的時間和精力。絕大多數你不必今天就做的事壓根兒就不值得做。
5.不停地買進,不要賣出。如果你有足夠的常識,就不要再度冒險,並且相信自己是最聰慧的,但在每次冒險時做好最壞的打算。使用我的方法,你遭受損失的幾率會減少一半。
6.不要認為別人能做的自己就一定能做到。為什麼總要與他人競爭,在某一職業或某一行獨領風騷呢?
7.如果環境逼迫你不得不從事別人正在從事的某一職業或某一行當,那就在方式方法上另辟蹊徑。在方式方法上總有好、較好、最好之分。力爭最好,不給對手以可乘之機。
8.無論做什麼,無論怎麼做,永遠別重複同一件事、同一種方法。須知永無止境。
9.如果你已獲成功,切記守口如瓶,因為別人一旦知道,會模仿你的做法,從而成為你的對手。
10.在你按照我的建議致富後,切記不可露富。你致富的消息隻會招來收稅者和垂涎者,他們會想盡辦法取你所愛,得他所需。當你發現掌聲盈耳而批評之聲嗡嗡時,你就該斷定自己已經開始犯錯誤,因為你正在幹傻子們歡呼的事。
11.一個人能獨守的最大財富往往是被人標榜為特立獨行。如果你有這樣的名聲,你就可以放手做很多事,而且不會招致別人的嫉恨。許多事若由常人做,往往引起憤怒,而由一個特立獨行的人去做,隻會帶來興奮或是遺憾。當然做事需懷善意而非歹意。
12.永遠不要憎恨任何人。憎恨是一個人精神和神經能量的無用支出。報仇花去太多的能量,而且一無所獲。
13.當嘲笑與蔑視撲麵而來的時候,你至少可以知道自己正幹著明智的事。要知道人的本能就是貪戀掌聲。明智的人理智行事,而非率性而為。
14.學會不做什麼比學會做什麼是更為重要的事。你能從兩種方式中學到這種價值無法衡量的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