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要想身心健康,首先要和諧自己。我們稱之為疾病的征兆,本來是有機體在嚐試創建和諧,也就是說是治療的第一步。
疾病是精神——心理不和諧的一種生理表征,而這種不和諧不能依靠藥物或動手術來消除,而是有賴於我們思想的轉變。
如果我們沒有用已形成的和諧心理衛生為真正的精神——心理健康創造條件的話,那麼在精神——心理方麵也會產生不斷傳播的傳染性疾病。
隻有當心理衛生成為固定的經常性習慣後,這些精神——心理傳染病才不會有機會肆虐,其結果是心靈的和諧和不受幹擾的寧靜,它們將伴隨我們愉快地走過一生。
誰若是企圖控製別人、操縱別人或者失去在所愛的人之後封閉他的愛情的話,他就會患心髒病——他的心髒也會對此提出“控訴”,在一個和諧的人身上恰恰相反,這兩種功能是平衡的——他找到了他的“中心”。因此我們做任何事情都不應該“半心半意”,而應該獻出我們的心,以贏得完全的自我。
健康是人體內完整的神聖秩序的表達。它意味著更有意義的健康,也意味著美麗、力量、純潔和吉祥。隻有當一個人與大自然、與同類處於完全的和諧之中時,才可以說他享有真正的健康。
社會不和諧,會激化矛盾,影響安定;自己不和諧,會內心苦悶,惹是生非,頓生煩惱。所以為了自己的身心健康,要無條件地和諧自己。
每天早晨醒來,在關心有什麼事情待做之前,選擇回想並大膽宣告下列永恒的事實:
今天,我選擇和諧、平靜、完全的健康……還有從天而降的靈感。我知道,當我要求這些生命的真理時,我喚醒並啟動了我潛意識中的力量,它使我表現所有力量及特質。我感恩這一切。
對於一個人來說其最難做到的就是能否真正做到正確地認識自己,欣賞自己,與自己和諧地相處。通常人們總是喜歡用大眾的評價標準來要求自己,框定自己。常常會看到別人是如何如何的優秀,而看不到自己的優點與長處。其實,看到自己的長處,使自己更好地發展下去是十分重要的,這樣不至於使自己經常陷入失敗者的陰影之中,從而使自己快樂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