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變》第八(2 / 3)

(24)《新論》,東漢桓譚著。《後漢書·桓譚傳》:“著書言當時行事二十八篇,號曰《新論》。”《隋書·經籍誌》著錄《桓子新論》十七卷,又雲“梁有《桓譚集》五卷,亡。”今存係後人輯本。輯文對讖緯神學、災異迷信進行了批判。

(25)漢學,指清代的考據學。名物,即名號物色,指事物的名稱、特點。文辯,文辭辯論。此段意為,清代學術注重考辯名物製度,而不重視浮言華辭,其訂正虛妄,審查向背,與桓譚、王充是接近的。

東京之衰(26),刑賞無章也(27)。儒不可任,而發憤者變之以法家。王符之為《潛夫論》也(28),仲長統之造《昌言》也(29),崔癇之述《政論》也(30),皆辨章功實(31),而深嫉浮淫靡靡,比於“五蠹”(32);又惡夫以寬緩之政,治衰敝之俗。《昌言》最恢廣。上視楊雄諸家,牽製儒術,奢闊無施,而三子閎達矣(33)。法家之教,任賢考功,期於九列皆得其人(34),人有其第,官有其伍(35),故姚信《士緯》作焉(36)。亂國學者,盛容服而飾辯說,以貳人主之心(37),“修譽不誅,害在詞主。”(38)二語即《阮子正論》之言,見《意林》四引(39)。故阮武《正論》作焉(40)。自漢季以至吳、魏,法家大行,而鍾繇、陳群(41)、諸葛亮之倫,皆以其道見諸行事,治法為章(42)。然闊疏者苟務修古(43),亦欲以是快其佚蕩(44)。故魏衰而說變。

(26)東京,指東漢首都洛陽。公元一九〇年,袁紹、孫堅等起兵討伐董卓,卓挾獻帝西遷長安,縱火焚燒洛陽周圍數百裏,洛陽自此衰落。

(27)無章,不循規章。

(28)王符(約85~162年),東漢思想家。字節信,安定臨涇(今甘肅鎮原)人。一生未仕,隱居著書,以譏當時得失。《潛夫論》,現存三十六篇。書中對東漢末年的“衰世之務”,從政治、經濟到軍事邊防、風俗教化的各種弊端進行了廣泛的評析。

(29)仲長統(180~220年),東漢末思想家。字公理,山陽高平(今山東鄒縣境內)人。曾參丞相曹操軍事。《後漢書·仲長統傳》:“統每論說古今及世俗行事,恒發憤歎息,因著論名曰《昌言》,凡三十四篇,十餘萬言。”原書已佚《後漢書》本傳“簡撮其書有益政者略裁之”三篇,即《理亂》《、損益》和《法械》。

(30)崔癇(?~約170年),東漢政治家、思想家。字子真,涿郡安平(今屬河北)人。官至尚書,著有《政論》《、四民月令》。《政論》,凡五卷,現存一卷。主張儒家的“德教”與“刑罰”並用。

(31)功實,實際的功效。《史記·六國年表》“夫作事者必於東南,收功實者常於西北。”

(32)五蠹,五種害蟲。《韓非子·五蠹》把“學者”“言談者”“帶劍者”、“患禦者”“工商”斥為五蠹。

(33)而三子閎達矣,以上幾句意為,與揚雄等人受儒家思想束縛,議論宏大卻無實際用途相比,王符、仲長統、崔癇三人則顯得淵博通達。牽製,受束縛。閎達,淵博通達。

(34)九列,九卿之位。《晉書·劉頌傳》:“秦漢以來,九列執事,丞相總管。”此泛指官位。

(35)人有其第,人有考核的等第。官有其伍,官有上下編屬。

(36)姚信,三國吳人。字元道。曾官太常。著作有《昕天論》《、士緯》、《姚氏新書》等。《士緯》,姚信評論當時人物的作品,《隋書·經籍誌》列入名家。

(37)貳,疑。《爾雅·釋詁下》:“貳,疑也。”邢疏:“貳者,心疑不一也。”

(38)修譽,追求聲譽。詞主,擅長文詞之人。

(39)《意林》,唐馬總編,五卷。南朝梁庾仲容取周秦以來諸子雜家一百零七家,摘錄其要語,輯為三十卷,名《子鈔》,總以為繁略失當,加以增刪,名《意林》。此書多有佚脫,現僅存七十一家。

(40)阮武,三國時魏人。《正論》,又稱《阮子正論》,原書已散失,據殘留的片斷看,他主張法治。

(41)鍾繇(151~230年),三國魏大臣。字元常,潁川長社(今河南長葛西)人。曹操時為侍中守司隸校尉,持節督關中諸軍。曹丕代漢,任為廷尉。明帝即位,遷太傅。工書法,與晉王羲之並稱“鍾王”。陳群(?~236年),三國魏大臣。字長文,潁川許昌(今屬河南)人。初為劉備別駕,後歸曹操,任司空掾。曹丕時任為尚書,建議選任官吏,實行九品中正製,得到采納。

(42)治法,治國的法製。章,彰明。

(43)修古,遵循古製。《商君書·更法》“湯武之王也,不修古而興。”

(44)佚蕩,超脫,無拘束。

當魏武任法時(45),孔融已不平於酒幾(46),又著論駁肉刑(47)。及魏,杜恕倜儻任意(48),蓋孟軻之徒也。凡法家,以為人性忮(49),難與為善,非製之以禮,威之以刑,不肅。故魏世議者言:“凡人天性多不善,不當待以善意,更墮其調中(50)。”惟杜恕聞之,而言:己得此輩(51),當乘桴蹈滄海,“不能自諧在其間也。”《魏誌·杜恕傳》注引《杜恕新書》。恕為《興性論》(52),其書不傳。推校之,則為主性善者。其作《體論》(53),自謂疏惰飽食,“父憂行喪(54),在禮多愆,孝聲不聞。”引見《意林》五。荀卿所謂順情性而不事禮義積偽者也。蓋自魏武審正名法(55),鍾、陳輔之(56),操下至嚴(57)。文、明以降(58),中州士大夫厭檢括苛碎久矣(59)。勢激而遷,終以循天性、簡小節相上(60),固其道也。會在易代興廢之間,高朗而不降誌者,皆陽狂遠人(61)。禮法浸微,則持論又變其始。

(45)魏武,魏武帝曹操。魏武任法,指曹操頒布《舉賢勿拘品行令》、《論吏士行能令》等,主張“舉賢勿拘品行”,“取士勿廢偏短”,“攬申商之法術”,明賞罰,行耕戰,實行法治,推行法家政策。

(46)孔融(153~208年),東漢末魯人。孔子二十世孫。字文舉。獻帝時為北海相。融言好譏諷,為武帝曹操不容。後因訕謗孫權使者,被曹操所殺。不平於酒幾《三國誌·魏書·崔毛徐何邢鮑司馬傳》引張璠《漢紀》曰“太祖(曹操)製酒禁,而融書啁之曰:‘天有酒旗之星,地列酒泉之郡,人有旨酒之德,故堯不飲千鍾,無以成其聖。且桀紂以色亡國。今令不禁婚姻也?’”酒幾,酒禁。

(47)著論駁肉刑,指孔融著《肉刑議》,借口反對肉刑以反對魏武的法治主張。

(48)杜恕,三國時魏大臣。字務伯,京兆杜陵(今陝西西安東南)人。曾任弘農太守、河東太守、幽州刺史等職。好儒術,“論議亢直”,曾上疏曰“今之學者,師商、韓而上法術,竟以儒家為迂闊,不周世用,此最風俗之流弊,創業者之所致慎者也。”(《三國誌·魏誌·杜恕傳》)倜儻,卓異不凡。任意,任憑己意。

(49)忮,狠毒凶悍。通“悍”。

(50)調中,和中。《說文·言部》:“調,和也。”《禮記·中庸》:“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墮其調中,指聽任性情的自然發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