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5)三苗,南方少數民族。不庭,不朝於王庭。
(166)三危,山名,在今甘肅敦煌東南。
(167)彭蠡,鄱陽湖。引語見《史記·五帝本紀》張守節正義。
(168)三苗以亡,以上五語意為,三苗統治很糟,裏外互相挑撥,下麵擾亂百姓,搞得百姓無所適從,夏禹因而去討伐他,三苗就被滅亡了。引語見《逸周書·史記》。
(169)俚,通“黎”。指黎族。繇,通“瑤”。指瑤族。這裏意為現在的黎族。瑤族即來自古代的九黎、三苗。章氏後來在《論教育的根本要從自國民自心發出來》等文章中改變了這一觀點,可參看。
自禹滅三苗,而齊州為寧宅(170),民無返誌,與加爾特亞浸遠。察彼土石刻,契者,亞細亞人(171),卒居商邑,未聞其歸也。至周穆王(172),始從河宗柏夭(173),禮致河典,以極西土(174)。其《傳》言西膜者,西米特科(175),舊曰西膜,亞細亞及前後巴比倫前巴比倫即加爾特亞。皆其種人。膜稷者,西膜之穀也,膜拜者,西膜之容也;膜晝者,西膜之酋也(176)。其訓沙漠及南膜拜,皆非是(177)。又言“至於苦山,西膜之所謂茂苑”,此以著東西同言。“至於黑水,西膜之所謂鴻鷺。”鴻鷺者,神壇也。加爾特亞人所奉最上神,命曰衣路(178)。其名與希伯來人所奉哀路西摩(179),亞拉伯人所奉亞拉(180),聲皆展轉相似,則鴻鷺其近之矣。又西膜種事亞普路神(181),義曰上天之子姓(182),轉入希臘,變音曰亞泡路(183),而為光明潔清之神,聲類皆似鴻鷺,大氐其神壇在黑水雲。
(170)齊州,中州。指中國。
(171)亞西亞人,拉庫伯裏認為,商人來自西方,商人的祖先契是“西方亞細亞民族(即亞述)之後裔”“以西方亞細亞之形象文字(指楔形文字)為記,契即因傳布楔形文字得名”。見白河次郎《支那文明史》引拉庫伯裏說。
(172)周穆王,西周的第五位君主。名滿,傳說他曾遠遊西方。
(173)河宗,河神,也指掌管祭祀河神的人。這裏是後一義。伯夭,河宗氏的字。
(174)禮致河典,據《穆天子傳》,周穆王西征途中,在河宗陪同下舉行祭祀河神的典禮。以極西土,據《穆天子傳》,河宗伯夭陪同穆王祭祀河神後“乃乘渠黃之乘,為天子先,以極西土(郭璞注,極,竟)。”
(175)《傳》,指《穆天子傳》,六卷。記載了周穆王西遊傳說。西膜,《穆天子傳》中多次出現的名詞,如“西膜之所謂鴻鷺”“西膜之所謂茂苑”“西膜之人”等。章氏認為西膜即西米特科(閃米特人)的譯音。
(176)膜稷,膜拜,膜晝,見於《穆天子傳》,是周穆王西遊時,當地穀物、禮儀、人名的名稱,章氏認為它們和西米特科(閃米特)有密切聯係。
(177)其訓沙漠,舊注曾把西膜解釋為沙漠,郭璞注:“西膜,沙漠之鄉。”南膜拜“南無阿彌陀佛”的早期譯音。章氏用西膜傅會閃米特,故認為舊訓“皆非是”。
(178)衣路,古代蘇美爾人稱為“諸神之王”的天神,居在第二重即最高的一重天上,統治著整個世界。
(179)哀路西摩,今通譯為埃洛希姆(Elohim),古代希伯來人所崇拜的主神。
(180)亞拉,今通譯安拉(Allah),阿拉伯人所信奉的造物主。
(181)亞普路,今通譯阿波倫(Appolon)。古代閃米特人信奉的神。
(182)上天之子姓,即上帝之子。
(183)亞泡路,阿波羅(Apollo)的舊譯,希臘神話中的太陽神。
當穆王時,蓋先共和紀元二百餘歲,即加爾特亞既滅於亞細亞矣。然猶覽其風土,省其士女。莊周曰(184):“舊國舊都,望之暢然。雖使丘陵草木之緡(185),入之者十九,猶之暢然。況見見聞聞者也。”其後《邶風》“思西方美人”(186),而《小雅》言(187):“彼都人士,台笠緇撮(188)”,“彼君子女,卷發如蠆(189)。”台笠野服,不可施於都人。緇布冠者,始冠,冠而敝之,後不竟著(190)。《正義》亦設此疑(191),而雲:“士以上冠而敝之,庶人則雖得服委貌”(192)“而儉者服緇布。”案:《詩》明言“彼都人士”,何得以為庶人?且婦人斂發無眏(193),即孰睹其卷者(194)?《正義》謂:
“長者盡皆斂之,不使有餘;而短者若鬢,旁不可斂,則因曲以為飾。”尤迂。
明其非宗周法服(195),而念在西膜舊民也。
(184)莊周曰,引語見《莊子·則陽》。
(185)緡,盛。
(186)思西方美人《詩經·邶風·簡兮》:“山有榛,隰有苓。雲誰之思?
西方美人。彼美人兮,西方之人兮。”舊注以為西方美人指西周賢明君王,章氏則認為西方美人是對故鄉(西膜)婦女的懷念,以下的考證即圍繞此展開。
(187)《小雅》言,指《詩經·小雅·都人士》。
(188)都,國。古代城市有國、野的區別。國內居住者為國人,地位較高,野的居住者為野人,為一般勞動者。台笠,用夫須草和竹箬編成的兩種帽子。《詩經》毛傳:“台,所以禦暑;笠,所以禦雨也。”緇,黑布帽。撮,將頭發打成髻。
(189)蠆,蠍子。如蠆,比喻卷起頭發好像翹起的蠍子尾巴。
(190)敝之,棄之。不竟著,不一直戴到帽子壞掉。據《詩經》孔穎達疏引《禮記·郊特牲》及《禮記·玉藻》,緇布冠僅作為行冠禮時的臨時裝束,禮畢便棄置,並不是作為日常穿戴。
(191)《正義》,指唐孔穎達《毛詩正義》。
(192)委貌,玄冠。為庶人的禮帽,用皮或夫須草織,但窮人則用緇布即黑麻布代替。
(193)眏(tì提),假發。斂發無眏,謂將頭發統統梳到頭頂,又不裝假發為修飾。
(194)孰睹其卷者《小雅·都人士》:“彼君子女,卷發如蠆;我不見兮,言從之邁。”意為那女子留著的鬈發,我無法看到,如果看到了,我就跟她跑了。章氏卻認為周代婦女沒有鬈發裝飾,鬈發是對故鄉婦女的懷念,所以指責孔穎達的解釋很迂腐。
(195)宗周,原文誤為“周宗”。法服,禮法規定的標準服。《孝經·卿大夫》“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
《穆傳》又曰:“天子賓於西王母(196),乃執白圭玄璧以見(197)。”案《釋地》以西王母為四荒(198)。西母與西膜同音;王,間音也(199)。西膜民族,始見猶太《舊約》,本諾亞子名(200),其後以稱種族,癷名其地。穆王見其部人之大酋。大酋者,複以地被號(201)。若《書》有將蒲姑(202),齊桓之斬孤竹(203),皆以國名名其君也。古者人君執神權,常自謂攝天帝。是故《西山經》言西王母如人,豹尾虎齒而善嘯,蓬頭戴勝(204),宜即加爾特亞所奉尼加爾神(205),其形半如人半如虎者,非大酋形體然,其所攝之神則然也。《漢·地理誌》言“臨羌西北塞外(206),有西王母石室”,及“弱水昆侖山祠(207)”。此其寢廟適在(208),而地絕遠矣。
(196)西王母,傳說中居於我國西北地區的女酋長,周穆王曾與她相會。
(197)圭《說文》“瑞玉也,上圜下方。”壁《說文》“瑞玉圜也。”
(198)四荒,四方昏亂之國。《爾雅·釋地》“觚竹、北戶、西王母、日下,謂之四荒。”
(199)間音,用以間隔前後二字的字音。
(200)諾亞,古猶太傳說中的人物,曾乘方舟躲過洪水劫難,成為洪水後人類第一代祖先。據《舊約·創世記》,諾亞生有三個兒子,名為閃、含、雅弗,洪水以後,他們的後代建立了眾多王國,所以這裏說“本諾亞子名”。
(201)以地被號,以地名作為君號。
(202)蒲姑,殷末諸侯國,在今山東博興東北,周成王時為周公所滅。
將蒲姑,出自《尚書·蔡仲之命》,周公準備遷奄國諸侯於蒲姑,命令召公寫《將蒲姑》以申述理由。將,通“戕”。
(203)孤竹,殷末諸侯國,在今河北盧龍一帶,春秋時為山戎(鮮卑前身)的同盟者。《國語·齊語》“齊桓公遂北伐山戎,荊(擊)令支,斬孤竹而南歸。”斬,伐。
(204)勝,玉勝,古代婦女的首飾。
(205)尼加爾,Nergal的音譯。古巴比倫的陰間之神,管理地下世界。
(206)臨羌,古縣名。西漢置,治所在今青海湟源縣西湟水南岸。
(207)弱水,古河流名。《漢書·地理誌》“金城郡臨羌縣有弱水。”當指今湟水。
(208)寢廟,指祭祀西王母的宗廟。
《穆傳》又曰:“至於群玉之山(209),容成氏之所守(210)”,“先王之所謂冊府(211)。”此亦信矣。自薩爾宮一世,已建置書藏,其書皆陶瓦為之,而雕刻楔文於方麵,其厚三寸,其長三寸或至三尺六寸。寶書複圬陶土於外(212),更刻其文,故曆五千餘祀以至今日,外雖毀剝,內書尚完具可讀,中國初為書楔亦然。觀《說文》訓“專”為“紡專”,又訓曰“六寸簿”(213),足明古者以紡專任書。其後有簿、忽,今字作笏(214)。笏也,簿也,手版也,三者異名同實。書思對命(215),亦以“專”名。最後稱諸冊籍曰簿,其義相引申矣。夫上世無竹、帛、赫蹄(216),獨取陶瓦任文籍之用。其山產玉,則亦因而采之,足以攝代(217),故群玉為冊府,宜也。薩爾宮之在中國(218),斫木為耜,揉木為耒(219),不舉文學,而亦無教令,獨為書藏於其故國。後王懷之,知其自來,稱之曰先王。穆王既西狩,因紀銘跡於縣圃之上(220)、眐山之石(221)。亦以西膜民族本以瓦石為書,則而效之,所以崇法先民,則刻石紀功自此始。
(209)群玉之山,傳說中西王母居住的地方。《山海經·西山經》:“玉山,西王母所居者。”近人多認為是葉爾羌西南的密爾岱山。
(210)容成氏,當指容成公。周穆王時人,自稱黃帝師,善輔導之術,曾被穆王召見。
(211)冊府,古代帝王藏書冊的地方。
(212)圬,塗抹。圬陶土於外,古代巴比倫人為保存泥版文書,常在原版上再抹一層陶土,並將原文重刻一篇,這樣,當外層泥版剝落後,內層原文仍可保留下來。
(213)六寸簿《說文》:“六寸簿也,從寸,聲。一曰,紡(磚瓦作成的紡錘)。”這裏以“專”的二重解釋,證明古代曾以專為書寫工具。
(214)笏,古代官員朝見君主時所執手版,用玉、象牙或竹片製成。
(215)書思對命,語出自《禮記·玉藻》“史進象笏,書思對命。”鄭玄注:
“思,所思念,將以告君也;對,所以對君者也;命,所受君命者也。
書之以笏,為失忘也。”
(216)赫蹄(xì細—),西漢時出現的一種小幅薄紙。見《漢書·外戚傳》顏師古注引應劭說。
(217)攝代,替代。
(218)薩爾宮,指神農氏。參見注(105)。
(219)斫木為耜,揉木為耒《易·係辭》:“神農氏作,斷木為耜,揉木為耒。”耒耜為古代翻土農具。耜是耒耜的鏟,用木料斫削而成,耒是耒耜的柄,用樹枝揉曲製成。
(220)縣圃,指昆侖山巔。《楚辭·天問》“昆侖縣圃,乃上通於天地。”
(221)山,即茲,也作崦嵫山。在甘肅天水西,相傳是太陽降落的地方。
章炳麟曰:尚考方夏種族所出(222),得其符驗,而姓氏次之。
古者“天子建德(223),因生以賜姓(224),胙之土而命之氏(225)。諸侯以字為諡,因以為族(226)。官有世功,則有官族(227)。邑亦如之(228)”。其後亦或以官賜姓,故曰徹官(229),有百。“物賜之姓(230),以監其官,是為百姓。姓有徹品,十於王謂之千品(231)。五物之官,陪屬萬(232),為萬官。官有十醜,為億醜(233)。”自品以下,皆稱曰氏,而得氏者亦多術:“五帝三王之世,所謂號也(234)。文、武、昭、景、成、宣、戴、桓,所謂諡也。齊、魯、吳、楚、秦、晉、燕、趙,所謂國也。王氏、侯氏、王孫、公孫,所謂爵也。司馬、司徒、中行、下軍(235),所謂官也。伯有、孟孫、子服、叔子(236),所謂字也(237)。”“巫、祝、匠、陶、段、梓、倉、庾(238),所謂事也(239)。”“東門、西門、南宮、東郭、北郭,所謂居也。三鳥、五鹿、青牛、白馬(240),所謂誌也(241)。”
(222)尚,通“上”。
(223)建德,引語見《左傳·隱公八年》。杜預注“立有德以為諸侯。”(224)因生以賜姓,參見注(44)。
(225)胙之土,謂封以國土。胙,《國語·齊語》韋注:“胙,賜也。”《韻會》“建置社稷曰胙。”命之氏,以封國名稱為氏。
(226)諡,對死者所加的褒貶稱號。以上兩句意為,諸侯於大夫,以其字為其諡,而其後人因之以為族姓。一說“諡”當為“氏”字之誤,指以其字為其姓氏。見劉文淇《春秋左傳舊注疏證》。
(227)官族,以官稱為族姓。
(228)邑亦如之,謂以邑名為族姓時,命氏規則也像以官為族姓一樣。
(229)徹官,謂名列於君主屬官名冊的官。徹《國語·楚語下》韋昭注:
“徹,達也,自以名達於上者,有百官也。”
(230)物賜之姓,謂以百官各自的職責作為姓,如司馬、太史等。物,事。指百官各自的職責。引語見《國語·楚語下》。
(231)姓有徹品,十於王謂之千品,疑為“姓有十品,徹於王謂之千品”
之誤。意為每官下設十個屬官,百官共有千品。
(232)五物之官《國語·楚語下》韋昭注“謂天地神明類事之官也。”陪屬《國語·楚語下》韋昭注“臣之臣為陪屬。”
(233)醜,類。億《國語·楚語下》韋昭注:“十萬曰億。”億醜,即十萬類。
(234)號,五帝三王的一種別稱。如黃帝號軒轅氏,顓頊號高陽氏,帝嚳號高辛氏,堯號陶唐氏,舜號有虞氏等。以下引語見《潛夫論·誌姓氏》。
(235)中行,春秋時晉國增設的三軍之一,也指統率者的官職。《左傳·僖公二十八年》“晉侯作三行以禦狄,荀林父將中行。”下軍,古代大國三軍之一,也指統率者的官職。
(236)伯有,春秋時鄭國公族良霄的字,其子孫一支以為氏。孟孫,春秋時魯國公族慶父的字,其後人以為氏。子服,春秋時魯國公族孟懿伯(慶父玄孫)的字,其子孫一支以為氏。叔子,當子叔之誤,春秋時魯國大夫聲伯、衛國公孫剽,均字子叔,他們的子孫均以子叔為氏。
(237)字,表字。古代男子冠、女子許嫁後,根據本名涵義另立別名。
《禮記·曲禮》“男子二十冠而字,女子許嫁笄而字。”
(238)段,通“鍛”。鐵匠。梓,古代木工之一。專造飲器、箭靶和鍾磬的架子。庾,庾氏。掌庾廩之官。
(239)事,指從事的職業。
(240)三鳥《潛夫論·誌氏姓》作“三烏”。
(241)誌,同“職”。指職業。《通誌·氏族略》引《風俗通》:“凡氏於職,三烏、五鹿。”《意林》引《潛夫論》作“地”,指地名。
然上世自母係廢絕,諸姓會最而為父係同盟(242),則邦邑、種族、姓氏三者,時瞀亂弗能理(243)。何者?大上(244),民各保其邑落,百裏之國,而種族以是為稱。其後稍有蹊隧(245),乃更以王者之都為號,故舜稱其民曰庶虞(246)。《大戴禮記·四代篇》“於時雞三號以興庶虞,庶虞動,蜚征作(247)”《;千乘篇》“祈王年,禱民命,及畜穀、蜚征,庶虞草”。是也。禹稱其民曰諸夏,《說文》:“夏,中國之人也。”周稱殷民曰庶殷,《書·召誥》:“厥既命殷庶,庶殷丕作。”皆以京師癷言民種。近世四裔或稱吾民曰漢(248),亦或曰唐,則邑居種族,其弗辨哉?薑,姓也,逋子為氐、羌(249)。《後漢書》曰:“西羌之本,蓋薑姓之別。”馬,氏也,援之潰卒為馬留(250)。隋唐時稱馬留,今曰馬來由(251)。其種族又因姓氏起雲。
(242)會最,會聚,集合。
(243)瞀亂,昏亂。
(244)大上,太上,上古時代。
(245)蹊隧,路徑,這裏指交通。
(246)庶虞,眾虞,即虞地的人們。庶,多。
(247)蜚征,飛禽和走獸。
(248)四裔,泛指世界各國。
(249)薑,相傳為炎帝的姓。逋子,逃亡的子孫。為氐、羌,據《山海經》《、國語》,炎帝後裔一部分演變為氐、羌。
(250)馬,原為嬴姓,趙國時趙國王子趙奢封為馬服君,子孫以馬服為氏,後改為單姓。援,馬援,字文淵,東漢伏波將軍。馬留,一作馬流。《水經注》溫水注:“馬文淵立兩銅柱於林邑岸北,有遺兵十餘家不反,居壽冷岸南而對銅柱,悉姓馬。今有二百戶。交州以其流寓,號曰馬流。言語飲食尚與華同。”
(251)馬來由,今通譯馬來亞。屬馬來西亞。
自《帝係》、《世本》,推跡民族,其姓氏並出五帝。五帝之臣庶,非斬無苗裔爾(252)。《晉語》曰(253):“黃帝以姬水成,炎帝以薑水成。”《河圖》亦言慶都生堯於伊祁(254)。《禦覽》一百三十五引。然則豪右貴種,因其邦貫為姓(255);細民無姓,而亦從其長者。黃帝十四子,分長一部,則因之姓其國地,與民盟誓,合符同徽,不得異誌。亦猶北虜烏桓(256),氏姓無常,以大人健者名字為姓(257)。《後漢書·烏桓傳》。援之遺卒,隋末孳衍至三百戶,而皆從其故帥,同氏曰馬矣。當是時,史籍較略,民無譜諜,仍世相習,則人人自謂出於帝子,稷、契之托高辛是也(258)。又上世習於戰鬥鈔暴(259),而擁眾多者常勝,其遇外族亡命,常尉薦拊循之(260),以為己子。希臘古史有言,受諾神以赫喬裏神為養子(261),而羅馬尼爾巴帝之世(262),其俗日浸(263)。惟中國亦然,《離》言牝牛則詳矣。又曰(264):“突如其來如、焚如、死如、棄如。”《說文》曰:“突者,也,倒子為(265),不孝子突出不容於內也。”然則異族亡命,倍其家長(266),而畜逋逃者,方煦嫗之(267),其後亦共為一姓。所謂技工兄弟者矣(268)。社會學以技工兄弟別於天屬兄弟。
(252)非斬無苗裔爾,不是沒有後代。斬,絕。《孟子·離婁》:“君子之澤,五世而斬。”
(253)《晉語》,語見《國語·晉語四》。
(254)河圖,一般與洛書並稱。儒家關於《周易》和《洪範》兩書來源的傳說。《易·係辭》“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傳說伏羲氏時,有龍馬從黃河出現,背負“河圖”;有神龜從洛水出現,背負“洛書”。伏羲根據這“圖”、“書”,畫成八卦,就是後來《周易》的來源。另劉歆認為《洪範》即洛書。慶都,相傳為帝嚳之妃,堯的母親。伊祁,姓,見《初學記》卷九引《帝王世紀》。這裏認為是以地名為姓。
(255)邦貫,世居的封國名稱。
(256)烏桓,也作烏丸,東胡的一支,秦以後世居烏桓山而得名。
(257)大人健者,烏桓各氏族部落的酋長和軍事首領。《三國誌·魏書·烏丸傳》裴鬆之注引王沈《魏書》“常推募勇健,能理決鬥訟相侵犯者,為大人。”又曰“氏姓無常,以大人健者名字為姓。”
(258)稷,後稷,相傳是周朝王室的始祖。《史記·周本紀》“周後稷,名棄,其母有邰氏女,曰薑。薑為帝嚳元妃。”契,相傳是商朝王室的始祖。《史記·殷本紀》:“殷契母曰簡狄,有眑氏之女,為帝嚳次妃。”高辛,即帝嚳。
(259)鈔暴,劫掠騷擾。
(260)尉薦,慰藉,體貼。
(261)受諾,今通譯朱諾(juno),羅馬神話中主神周比特之妻,司結婚與生產,為萬神之母,相當於希臘神話中的希拉(Herru)。赫喬裏,羅馬神話中的英雄,為周比特的私生子,在希臘神話名為海格裏斯。
(262)尼爾巴帝,今通譯涅爾瓦,古羅馬安托尼努斯王朝的開創者,他在位時,收養圖拉真為繼子,開了羅馬繼子繼承王位的先例。
(263)其俗日浸,這種習俗逐漸流行。
(264)又曰,見《周易·離卦》九四爻辭。
(265)(t突),《說文》:“不順忽出也,從到(倒)子。”“古文‘子’,即《易》‘突’字。”倒子為,即為“子”的顛倒。
(266)倍,通“背”。
(267)煦嫗(x須y雨),養育。《禮記·樂記》鄭玄注:“氣曰煦,體曰嫗。”謂天地以無形有形方式生養萬物。
(268)技工兄弟,古代常以逃亡奴隸從事手工生產,由此形成不同於天然血緣群體的社會分工群體。
近在明世,薦紳之家,蒼頭百人(269)。是時承平亡戰,特以饑寒質鬻(270),然猶舍其氏族以從主人。況於五帝,部落至強,攻伐所至則摧破,以術招攜,而他族革而從之也則宜。及夫分氣受形(271),正體於上(272),以守宗眒者雖多(273),亦十而一已。若緯書《苗興》之說(274),恒以帝者受命,功在遠祖,雖起自草茅,必其前世嚐為貴種,陵夷而在皂隸者。以實推之,不亦遠乎!譜係至周世始確鑿可信,夏、商猶懼未諦。前此多亂,緯書尤甚。
(269)蒼頭,奴仆。《漢書·鮑宣傳》顏師古引孟康說:“漢名奴為蒼頭,非純黑,以別於良人也。”
(270)質鬻,典賣。
(271)分氣受形,指稟得生命和形體。
(272)正體於上《儀禮·喪服》“傳曰:何以三年也?正體於上,又乃將所傳重也。”賈公彥疏引雷次宗曰“父子一體也,而長嫡獨正,故曰體。”謂繼承嫡長子身份。
(273)眒,廟門。宗眒,宗廟。
(274)《苗興》,緯書《尚書·中侯》的一篇,已佚。清於國翰《玉函山房輯佚書》中輯得佚文三條。據《詩經·周頌·昊天有命》孔穎達疏:“《苗興》稱‘堯受圖書’,已有稷名在錄,言其苗裔當王,是周自後稷之生,已有王命,言其有將王兆也。”
上世同部男女旁午交會(275),無夫婦名。戰勝略他族,女始專屬,得正其位號(276)。故敗則丁壯旄倪悉戮(277),獨處女被矜全,使侍房闥(278)。蔣濟《萬機論》曰(279):“黃帝不好戰,四帝各以方色稱號,邊城日警,介胄不釋。黃帝歎曰:‘主失於國,其臣再嫁(280),厥病之由,非養寇邪!’遂即營壘,以滅四帝。令黃帝不虎變(281),與俗同道,則其民臣亦嫁於四帝矣。”《禦覽》七十九引,案蔣濟魏人,其言必有所據。由是言之,師失其律,則弱女遠嫁(282),彰也。
(275)旁午交會,雜亂交合。旁午,《漢書·霍光傳》顏師古注:“一縱一橫為旁午。”
(276)得正其位號,指有夫妻的命號。章氏接受當時人類學家的觀點,認為夫妻製度最早始於男子在部族戰爭中將他族女子據為私有。
(277)旄,通“耄”。倪,通“兒”。旄倪,老幼。
(278)房闥,內室。
(279)蔣濟,三國時魏人。參見《學變》第八注(73)。
(280)再嫁,謂歸順他人。
(281)虎變,語出自《周易·革卦》:“大人虎變,君子豹變。”形容聖人創製立法,業績燦爛,好比虎皮紋彩一樣。此指發怒。
(282)師失其律《周易·師卦》:“師出以律。失律,凶也。”意為出兵不遵循法紀。弱女遠嫁,指子女被人掠走。
其次不以累囚釁器(283),使服力役,於是有廝養隸圉(284)。則勝者常在督製係統,而敗者常在供給係統。一部悉主,一部悉伏地為僮仆。轉相混淆,同處一域,猶不能廢階級。印度《摩尼法典》(285),製國人為四階(286),累世異禮。中國亦雲(287):“天有十日(288),人有十等。”“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皂,皂臣輿(289),輿臣隸,隸臣僚(290),僚臣仆,仆臣台(291);馬有圉,牛有牧(292),以共百事。”隸、僚以下,其始皆俘虜,而後漸以懲謫罪人。一人一族,升降不恒,則階級自是廢也。然其賈販齊民,猶以財力相君(293),江左區區,旅寓眂葦(294),“一婢之身,重婢以使,一豎之家,列豎以役,瓦金皮繡、漿酒藿肉者(295),故不可勝紀。至有列以遊敖(296),飾兵以驅叱。”《宋書·周朗傳》郎上書語。痛夫!十等之法,隸以下迭相君臣(297),其名則喪,實故在也。
(283)累囚,俘虜。釁器,古代重要器物製成後,常殺牲畜或俘虜,用血來塗其裂縫,同時舉行祭神或祭鬼儀式。
(284)廝養,服賤役者,即奴隸。隸圉,有罪遭禁者,指充當奴隸的囚徒。
(285)《摩尼法典》,今通譯《摩奴法典》,約編於公元一至五世紀,古印度記述宗教職責和民法的重要法典,反映了早期雅利安人的種姓製度。
(286)四階,指《摩奴法典》把人分為婆羅門(僧侶)、刹帝利(武士)、吠舍(平民)和首佗羅(賤民)四個界限森嚴的等級。
(287)中國亦雲,引語見《左傳·昭公七年》。
(288)天有十日,指古代幹支記日法中的天幹十數,即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古人誤以為太陽繞地球運轉,所以把太陽之日和地球自轉一周之日混為一談,他們把一晝夜分為七時,分別以十個幹支表示,故稱“天有十日”。另,相傳堯時十日並出,但據《論衡·說日篇》,儒者認為隻有一日,故不可以“十日並出”理解“天有十日”。
(289)皂,俞正燮《癸己類稿·仆臣台義》“皂者《趙策》(指《戰國策·趙策》))所雲‘:黑衣之隊’,衛士無爵而有員額者,非今皂役也。’輿,眾也,佐皂舉眾事也。”
(290)僚《左傳·昭公七年》孔穎達疏引服虔說:“勞也,共勞事也。”即今所謂苦差。
(291)台《左傳·昭公七年》孔穎達疏引服虔說“給台下微名也。”即備官僚貴族使喚的賤役。
(292)馬有圉,牛有牧,《左傳·昭公七年》杜預注:“養馬曰圉,養牛曰牧。”
(293)相君,比擬君主,同君主一樣。相,視,比擬。
(294)眂,即菰,俗稱“茭白”。葦,蘆葦。眂葦,這裏指長滿菰葦的荒涼之地。
(295)瓦金皮繡,屋瓦塗金,皮衣刺繡。漿酒藿肉,把酒當作水漿,把肉當作粗食。藿,豆葉,古代稱粗劣食物為藿食。
(296)(pína瓶),有車蓋帷幕的高級車子。敖,《周朗傳》原文作“遨”。遊敖,遨遊、遊玩。
(297)迭相君臣,更替互為主奴。即隸是輿的臣,又是僚的君,以此類推。
夫妃匹亞旅(298),始皆略自他族,而與玉石重器金布畜產同俘,故一切資產視之。後世傳其遺法:帑者,金幣所藏也,《說文》。則稱婦子曰帑(299);臧藏本字。者(300),文書器物之府也,《周禮·宰夫》注。而婢仆以臧獲稱(301)。《書序》有“俘寶玉”(302),《春秋傳》言“內實四眔”(303),明其所克獲撫有,則人與資產不殊也。其次,怯懦者亡所略取,而歆專有(304),故合部人,相為盟誓(305),使凡略於他部之婦,其息女皆從母姓,則無嫌於內娶(306)。自是一部得並包數姓,而多縣屬母係(307)。及父係既盛,謠俗未變,猶丈夫稱氏,女子稱姓,然其名實愆矣(308)。
(298)妃匹,泛指妻妾。亞旅《尚書·牧誓》“嗟,我友邦塚君,禦事、司徒、司馬、馬空、亞旅、師氏、千夫長、百夫長。”本指職位低於卿的大夫、士等,這裏泛指臣仆。
(299)婦子,妻子。帑(nú奴),古代藏金帛的府庫。也為“奴”的假借字。章氏根據“帑”兼指金帛和妻子,說明古代把二者“一切財產視之”。
(300)臧《周禮·宰夫》“府,掌官契以治藏。”鄭玄注“治藏,藏文書及器物。”
(301)臧獲,奴婢。參見《儒俠》第六注(3)。
(302)俘寶玉《尚書·湯誓》後所附亡書《典寶》序:“夏師敗績,湯遂從之,遂伐三眕,俘厥寶玉。”鄭玄注“俘,取也。玉以禮神,使無水旱之災,故取而寶之。”
(303)眔,同“好”。美。四眔,四美人。
(304)歆,喜歡,愉悅。
(305)合,糾合。同“糾”。
(306)息女,親生女兒。無嫌於內娶,不妨礙在內部通婚。
(307)縣屬,係屬。縣,同“懸”。
(308)名實愆矣,名實不符。愆,差。
父係之始造,丈夫各私其子,其眖妒甚(309)。故羌、胡殺首子,所以蕩腸正世(310)。漢王章對成帝語。而越東有眗沐之國,其長子生,則解而食之(311),謂之宜弟。《墨子·節葬下篇》。何者?婦初來也,疑挾他姓遺腹以至,故生子則棄長而畜遲(312),其傳世受胙亦在少子。至今蒙古猶然,名少子則增言斡赤斤。斡赤斤,譯言“灶”也,謂其世守父灶,若言“不喪匕鬯”矣(313)。中國自三後代起(314),宗法立長,獨荊楚居南方,其風教與冀、眘、徐、豫間殊,時雜百濮諸民種(315),其俗立少。故《傳》曰:
“楚國之舉,恒在少者。”《左氏》文元年傳文。戶水寬人《春秋時代楚國相續法》曰(316):案楚熊渠卒(317),子熊摯紅立。摯紅卒,其弟代立,曰熊延。又熊嚴有子四人,長子伯霜,次子仲雪,次子叔堪,少子季徇。熊嚴卒,長子伯霜代立。熊霜卒,三弟爭立。是亦未嚐立少,蓋楚國民間之法也。其成法然也。
(309)妒,嫉妒。
(310)蕩腸正世《漢書·元後傳》“且羌胡尚殺首子以蕩腸正世。”顏師古注“蕩,洗滌也。言婦初來所生之子或它姓。”
(311)解,析,分割。解而食之,即分割吃掉。
(312)遲,指幼子。
(313)不喪匕鬯《周易·震卦》“震警百裏,不喪匕鬯。”匕,祭祀時用的木製器具,用以盛鼎中的牲肉於俎上。鬯,用黍和鬱金香調製而成的有香氣的酒。
(314)三後,三個帝王。此指虞夏商三代的君主。《左傳·昭公二十三年》“三後之姓,於今為庶。”注“三後,虞夏商。”
(315)百濮,古代部族名。《左傳·文公十六年》孔穎達疏“建寧郡南有濮夷,濮夷無君長總統,各以邑落自聚,故稱百濮。”
(316)戶水寬人(1861~1935年),日本法學家。曾留學英、德等國,回國後任東京帝國大學、早稻田大學教授。《春秋時代楚國相續法》是其研究春秋時楚國王位世係傳承的著作。
(317)熊渠,西周時楚國君主,周夷王時首先稱王。以下世係見《史記·楚世家》。
宗法雖萌芽夏、商間,逮周始定(318),以適長承祀。凡宗,別子為祖(319),繼別者為大宗(320),繼高曾祖禰者為小宗(321)。大宗百世不遷(322)。小宗四(323),親盡(324),緦服竭而移矣(325)。婚姻則別以姓,宗法則別以氏。置司商以協名姓(326),而小史掌奠係世(327),辨昭穆(328),瞽眛鼓琴瑟以諷誦之(329),故能昭明百姓,無失舊貫。遭戰國兵亂,官失其守,人知氏而忘係姓,賴有《世本》、《公子譜》等(330),識其始卒。然弗能人人籀讀(331),故自周季至今,宗法顛墜。豪宗有族長,皆推其長老有德者,不以宗子。婚姻亦以氏別,雖崔郭、唐杜,灼然知出於一姓(332),猶相與為匹耦。禮極而遷,固所以為後王之道也。
(318)逮周始定,王國維《殷周製度論》雲“中國古代社會之變革,莫劇於殷周之際。”“周人製度大異於商者,一曰立子立嫡之製,由是而生宗法及喪服之製,並由是而有封建子弟之製,君天子臣諸侯之製……”
(319)凡宗,以下數語出自《禮記·喪服小記》。別子,嫡長子以外的庶子。別子為祖,根據周代宗法製的規定,天子、諸侯王位均由嫡長子繼承,長子以外的庶子分封出去建立新宗,而分封出去的別子為其新宗的始祖。以往經學家多認為宗法隻推行於諸侯以下,如《禮記·喪服小記》鄭玄注:“諸侯之庶子,別為後世為始祖也。”但近代以來學者多認為宗法也推行於天子。
(320)大宗,周代宗法製有大宗、小宗的區別,周天子的嫡長子世代繼承王位,為天下的大宗;嫡長子以外的庶子分封出去,對嫡長子來說是小宗,對其所屬的宗支又是大宗,如此區分,形成嚴格的宗族關係網。繼別者為大宗,繼承別子世襲諸侯的嫡長子,在其封國中同樣是大宗。
(321)高曾祖禰,指高祖、曾祖、祖父、父親四代。根據宗法製,小宗隻祭祀高曾祖禰四代祖先。
(322)百世不遷,周朝每個家族都有自己的宗廟,凡大宗即嫡長子係統的祖先神主,世代都在原有宗廟中享受祭祀。遷,指神主遷出神廟。
(323)四,四廟。小宗隻祭祀四代祖先,故立四廟。
(324)親,指血緣親屬關係。親盡,按照周代宗法規定,血緣親屬關係五世後就完了,隻保持同姓同族關係,稱五世親盡。
(325)緦服,用細麻布製成的喪服。古代喪禮規定,喪服根據親疏遠近和上下等級,分為五種,緦服是最輕的一種。在本宗內為高祖父母、從堂兄弟、在室從堂姐妹等服之,喪服時間僅三個月。緦服竭,指五世以外的同姓族人死後,即不需為之服喪,俗稱出五服。
移,神主移出宗廟。周代宗法規定,小宗到了五世,其子孫所屬支係,因五世親盡的緣故,必須把高祖的神主從原宗廟中遷出,另立宗廟,同時成為一新宗。
(326)司商,西周官名。《國語·周語》:“司商協民姓。”韋昭注:“司商,掌賜姓受族之官。”
(327)小史《周禮·春官》屬官之一,掌邦國史記和貴族世係。奠,定。
係世,即世係。
(328)昭穆,周代宗法分別親疏長幼的製度,左為尊,稱昭;右為卑,稱穆。凡宗廟、墓葬、次序,始祖居中,以下按父昭子穆順序排列,而舉行祭祀時,子孫也按此種規定排列行禮。見《周禮·春官·小宗伯·塚人》《、禮記》的《王製》《、祭統》等篇及注疏。
(329)瞽眛《周禮·春官》屬官之一,為樂師,在王者喪葬或祭祖時,“諷誦《詩》,世奠係,鼓琴瑟”。
(330)《公子譜》《通誌·藝文略》載吳楊蘊《春秋公子譜》一卷;杜預《小公子譜》六卷。
(331)籀(zhoù宙),讀書。《說文解字敘》:“尉律學僮(童)十七已(以)
上始試,諷籀書九千字乃得為史。”徐鍇注“籀,諷誦書也。”
(332)出於一姓,崔、郭二氏,相傳都是先秦齊國貴族後裔,同為薑姓。
唐、杜二氏,相傳都是堯的後裔,同為祁姓。見《世本·氏姓篇》、《通地·氏族略》等。
凡姓世世不易,然其緣因母族(333),不廢父係者,或一人二姓。故舜姓兼姚、媯(334)。越為禹後則姓姒,為楚族則姓羋(335)。錫土因生而各統其德者,父子則亦殊姓。咎繇偃姓,其子伯益而嬴(336);唐堯祁姓,其子丹朱而狸矣(337)。及夫異係同姓,惟部落雜廁,更迭雄長,以為故然。則黃帝十四子,其一姓,亦作僖。其一依姓。《晉語》。禹生均國,其後為毛民,亦以依姓(338)。《山海經》。長狄氏亦以姓(339)。顓頊生頭,頭生苗民,猶姓也(340)。《山海經》。凡《山海經》姓氏世係之說,多有淆亂,姑依用之。
(333)緣因,因循,沿襲。
(334)舜姓兼姚、媯《初學記》卷九引《帝王世紀》謂:舜,姚姓,因生於姚墟而命姓;《史記·陳杞世家》謂舜姓媯氏,因娶堯二女後居於媯汭而命姓。《史記》張守節正義說媯是舜父之姓,舜則姓姚。
(335)越為禹後則姓姒《史記·越王勾踐世家》“越王勾踐其先禹之苗裔。《史記·五帝本紀》“帝禹為夏後(君)而別氏,姓姒氏。”為楚族則羋姓《漢書·地理誌下》顏師古注引臣瓚說:“按《世本》,越為羋姓,與楚同祖。”
(336)咎繇,即皋繇,一作皋陶,相傳為舜時的獄官。《史記·夏本紀》張守節正義引《帝王世紀》:“皋陶生於曲阜。曲阜,偃地,故帝因子,而以賜姓曰偃。”伯益,一作伯翳,相傳為皋陶之子。《潛夫論·誌氏姓》:皋陶“其子伯翳,能議百姓以佐舜禹,撫馴鳥獸,舜賜姓嬴”。
(337)唐堯祁姓《帝王世紀》:“帝堯陶唐氏,祁姓也。”丹朱,相傳為堯的嗣子。狸《世本》“狸氏,丹朱之後”。又《國語·周語上》:“周王命狸姓從祝史祭丹朱。”
(338)亦以依姓《山海經·大荒北經》:“有大澤方千裏,群鳥所解。有毛民之國(郭濮注:‘其人麵體皆生毛也’),依姓,食黍,使四鳥。禹生均國,均國生役采,役采生修眜。修眜殺綽人。帝念之,潛為之國,是此毛民。”
(339)長狄氏,亦作長翟氏。《路史》:“帝鴻氏後有長狄氏。”《史記·孔子世家》“汪罔氏之君,守封禺之山為姓。在虞、夏、商為汪罔,於周為長翟,今謂之大人。”
(340)頭,一作兜,相傳為黃帝苗裔,後被舜流放於崇山,“以變苗蠻”。《山海經·大荒北經》:“西北海外,黑水之北,有人有翼,名曰苗民。顓頊生頭,頭生苗民,苗民姓,食肉。”
凡氏數傳則易。有支庶別氏於大宗,孟孫之有子服(341),季孫之有公(342),荀氏之有中行也(343)。有亡逃懼禍而更氏,夫概王奔楚為堂眝氏(344),伍員屬子於齊為王孫氏(345),智果別族於大史為輔氏也(346)。有兼官、邑、字而為數氏,士又曰隨、範(347),荀又曰智(348),眡又曰冀也(349)。夫氏於國、邑者,封君以為恒義,及漢末絕,故趙兼因國以氏周陽(350),《漢書·酷吏周陽由傳》。而折像者,其先折侯張江(351)。《後漢書·方術折像傳》。然氏王父字者竟亡(352)。其以事誌(353),則久更眣駁喪實(354)。晉之羊舌大夫者(355),或傳說李果事(356),誇矣。中行穆子,嚐一相投壺,因以事氏(357)。《風俗通義》。案相投壺事在《左氏》昭十二年。而投氏亦言本之郇伯,以投策稱(358),此其割裂而成訛者。《廣韻》十九侯:漢有光祿投調,本自郇伯,為周畿內侯,恒王伐鄭,投先驅以策,其後氏焉。尋郇伯投策,史傳無征。而中行本分於荀氏,則知投壺氏變為投氏,其人尚自知荀氏苗裔,然已忘得氏所由,遂造投策之說。凡姓氏書多展轉傳訛,而變複為單之氏,尤易傅會。所謂割裂成訛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