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文》第二十五(2 / 3)

惟夫庶事繁興,文字亦日孳乳,則漸離表象之義而為正文(55)。如能,如豪,如群,如朋,其始表以猛獸羊雀(56)。此猶埃及古文,以雌蜂表至尊,以牡牛表有力,以馬爵之羽表性行愷直者。瞉利亞《英文學史》。久之能則有“態”(57),豪則有“砊”(58),群則有“砋”(59),朋則有“砎”(60),皆特製正文矣。而施於文辭者,猶習用舊文而怠更新體,由是表象主義日益浸淫。然賦頌之文,聲對之體,或反以代表為工(61),質言為拙(62),是則以病質為美疢也(63)。楊泉《物理論》有雲(64):“在金石曰堅,在草木曰緊,在人曰賢。”《藝文類聚》人部引。此謂本由一語,甲乇而為數文者(65)。然特就簡畢常言(66),以為條別,已不盡得其本義。

緊,本義訓纏絲急,引伸施於草木。斯義益衰,則治小學與為文辭者,所由忿爭互詬,而文學之事,彌以紛紜矣。

(55)正文,指文字的假借引申義,也即文字現有的含義。

(56)始表以猛獸羊雀《說文》:“能,熊屬……能獸堅中,故稱賢能,而強壯稱能傑也。”又“修(長)豪獸……從,下象毛足。”又“群,輩也”。段注“羊為群,犬為獨,引伸為凡類聚之稱。”又“朋,古文鳳,象形。鳳飛,群鳥從以萬數。故以為朋黨字。”

(57)態《說文》“態,意也。從心,能聲。”

(58)砊(háo豪)《說文》“砊,健也,從力,敖聲,讀若豪。”

(59)砋(qún群)《說文》“砋,群居也。從宀,君聲。”

(60)砎《說文》“砎,輔也。從人,朋聲。”

(61)代表,指表象文辭。

(62)質言,指質樸的文辭。

(63)美疢(—chèn襯),表麵有益實則有害。《左傳·襄公二十三年》:

“季孫之愛我,美疢也;孟孫之惡我也,藥石也;美疢不如藥石;夫石猶生我,疢之美,其毒茲多。”疢,病。

(64)楊泉《物理論》,參見《學變》第八注(78)。

(65)甲乇,甲坼。草木萌芽時孚甲裂開。《易·解》:“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坼。”此指衍生文字。

(66)簡畢,即簡牘。《爾雅·釋器》“簡,謂之畢。”郭璞注“今簡劄也。”

如右所述,言語不能無病。然則文辭愈工者,病亦愈劇。是其分際,則在文言、質言而已(67)。文辭雖以存質為本幹,然業曰文矣(68),其不能一從質言,可知也。文益離質,則表象益多,而病亦益篤。斯非直魏、晉以後然也,雖上自周、孔,下逮嬴、劉,其病已淹久矣(69)。湯武革命而及“黃牛之革”(70),皿蟲為蠱而雲“幹父之蠱”(71)。易者,象也(72),表象尤著。故治故訓者,亦始自《易》,而病質亦於今為烈焉。

(67)文言、質言,表象文辭和質樸文辭。

(68)業,已經。

(69)淹久,長久。《爾雅·釋詁》“淹,久也。”

(70)湯武革命《易·革·彖》“湯武革命,順乎天而應乎人。”黃牛之革,《易·革》“初九,鞏用黃牛之革。”章氏這裏意謂,同是革,既表示湯武革命,又表示黃牛之革。

(71)皿蟲為蠱《左傳·昭公元年》:“皿蟲為蠱。’”杜預注:“皿,器也。

器受蟲害為蠱。”幹父之蠱《易·蠱》“初六,幹父之蠱,有子。”《序卦傳》:“蠱者,事也。”章氏這裏意謂,同是蠱,既表示器物所生的蟲子,又表示事業。

(72)易者,象也《易·係辭傳》:“是故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易用象表達思想,故章氏以此論證中國文字表象主義的特點。

雖然,人未有生而無病者,而病必祈其少。纖汙漬染,寧知所屆(73)?荀氏有言:亂世之征,文章匿采(74)。《樂論》。焉可長也?近世奏牘關移,語本直核,純出史胥,其病猶少。而庸妄賓僚,謬施砐砓(75),案一事也,不雲“纖悉畢呈”,而雲“水落石出”;排一難也,不雲“禍胎可絕”,而雲“釜底抽薪”。表象既多,鄙倍斯甚。夫言苛則曰“吹毛求疵”;喻猛則曰“鷹擊毛鷙”,遷、固雅材,有其病矣。厚味臘毒(76),物極必反,遂於文格,最為庸下。是則表象之病,自古為昭。

(73)漬染,亦作“染漬”。傳染。屆,至。

(74)匿采,原文作“其文章慝而采”。言文章邪慝而多文采。

(75)砐砓《尚書·梓材》“若作室家,既勤垣墉,惟其砐砓茨。”原指以泥塗屋,此借指書寫。

(76)厚味臘毒《國語·周語下》:“高位癇疾顛,厚味癇臘毒。”韋昭注:

“臘,亟也。”

去昏就明,亦尚訓說求是而已。自昔文士,不錄章句(77),而劉彥和獨雲(78):“注釋為詞,解散論體,雜文雖異,總會是同。”《文心雕龍·論說篇》。斯固文辭之極致也。若鄭君之譜《毛詩》(79),公彥之釋《士禮》(80),武子之訓《穀梁》(81),台卿之讀《孟子》(82),師法義例,容有周疏,其文辭則皆砕然信美矣(83)。當文學陵遲(84),躁人喋喋(85),欲使漸持名實,非此莫由也。

(77)章句,古代經學家以分章析句來解說經義的一種著作文體。

(78)劉彥和,劉勰(?~520年)。南朝梁東莞莒縣(今屬山東)人。梁武帝時任東宮通事舍人,步兵校尉等職。著《文心雕龍》,為我國第一部體係較為完整的文學理論著作,晚年出家為僧,法名慧地。

(79)鄭君,鄭玄。譜《毛詩》,指鄭玄《毛詩譜》。

(80)公彥,賈公彥。唐代經學家,洛州永年(今屬河北)人。作《周禮義疏》《、儀禮義疏》,二書皆收入《十三經注疏》。

(81)武子,東晉經學家範寧。字武子,南陽順陽(治在今河南淅川東)

人。著有《春秋穀梁解集解》十二卷,收入《十三經注疏》。

(82)台卿,東漢經學家趙岐。字台卿,京兆長陵(今陝西鹹陽東北)人。

著《孟子章句》,收入《十三經注疏》。

(83)砕然(huà劃—),美盛貌。

(84)陵遲,漸趨衰敗。

(85)躁人,急躁之人。《易·係辭下》:“吉人之辭寡,躁人之辭多。”喋喋,多言貌。

有通俗之言,有科學之言,此學說與常語不能不分之由(86)。今若舉其略:炭也,鉛也,金剛石也,此三者質素相同,而成形各異,在化學家可均謂之炭。日與列宿,地與行星,在天文亦豈殊物?然施之官府民俗,則較然殊矣。夫盤盂鍾瞨,皆冶以金;幾案杯箸,皆雕以木;而立名各異,此自然之理。然苟無新造之字,則器用之新增者,其名必彼此相借矣。即如炱煤曰煤(87),古樹入地所化,亦因其形似而曰煤,不知此正宜作墨爾(88)。曩令古無墨字,則必當特造矣。

(86)學說與常語,指學術語言和日常語言。

(87)炱煤(tái—),火煙凝成的黑灰。

(88)墨,古代對煤的稱呼。顧炎武《日知錄》卷三十二“石炭”條“今人謂石炭為墨。”

有農牧之言,有士大夫之言,此文言與鄙語不能不分之由。天下之士大夫少而農牧多,故農牧所言,言之粉地也(89)。而世欲更文籍以從鄙語,冀人人可以理解,則文化易流(90),斯則左矣。今言道、義,其旨固殊也。農牧之言道,則曰道理;其言義,亦曰道理。今言仁人、善人,其旨亦有辨也。農牧之言仁人,則曰好人;其言善人,亦曰好人。更文籍而從之,當何以為別矣?夫裏巷恒言,大體不具,以是教授,適使其意訛淆,安得理解也?昔釋典言“般若”者(91),中國義曰“智慧”。以般若義廣,而智慧不足以盡之,然又無詞以攝代,為是不譯其義,而著其音。何者?超於物質之詞(92),高文典冊則愈完,遞下而詞遞缺,缺則兩義混矣。故教者不以鄙語易文言,譯者不以文言易學說,非好為詰詘也,苟取徑便而淆真意,寧勿徑便也。

(89)言之粉地也,兩句意為,農夫之言是語言的質地。粉地,素地。

(90)易流,易於交流。

(91)般若,梵文Prajn的音譯,譯為“智慧”“智”“慧”、“明”等。全稱“般若婆羅蜜多”。認為此智慧非世俗人所能有,是成佛所需要的特殊認識。主要特點在用以觀察諸法實相。

(92)物質之詞,指具體的詞彙。

誌念之曲折,不可字字而造之,然切用者不宜匱乏。此如直行曰“徑”,易言也;一曲一直曰“迂”,若不特為之名,則於言冗矣。如物有大小,易言也;自圓心以出輻線,稍前益大曰“砙”(93),若不特為之名,則於言冗矣。如形式之分合,易言也;望兩物平行者,漸遠而合成交角曰“砛”(94),若不特為之名,則於言冗矣。古義有精眇翔實者,而今弗用,舉而措之,亦猶修廢官也(95)。如火車中止,少頃即行,此宜用“輟”字古義(96)。如鐵路中斷,濟水複屬,此宜特為製字。雷霆擊物,昔稱曰“震”(97)。火山之發,上變陵穀,下遷地臧,今宜何稱?釜氣上烝,昔號曰“融”(98)。既烝複變,既烝複凝,今宜何號?南北極半歲見日,半歲不見日,昔名之“暨”(99)。赤道下晝夜平等者,今宜何名?東西半球兩足相抵,昔謂之“砞”。正當作舛(100)。東西背馳,終相會遇者,今宜何謂?以此比例,不翅千萬(101)。擇其要者,為之製字,則可矣。

(93)砙《說文》“稍前大也。段注:稍前大者,前段大於後也。”

(94)砛《說文》“望遠合也。從曰匕。匕,合也。讀若窈窕之窈。”

(95)修廢官,起用被廢棄的官名。《論語·堯曰》:“謹權量,審法度,修廢官,四方之政行也。”此段意為,使用已不被使用的古語,就像起用被廢棄的官號一樣。

(96)輟《說文》“車小缺複合者也。”

(97)震《說文》“劈曆振物者。”

(98)融《說文》“炊氣上出也。”

(99)暨《說文》“日頗見也。”段注“日頗見者,見而不全也。”

(100)舛《說文》“對臥也。”段注“謂人與人相對而休也。”

(101)不翅,不啻。

故有之字,今強借以名他物者,宜削去更定。若砠銻,本火齊珠也(102),今以銻為金類元素之名。汽,本水涸也(103),今以汽為蒸氣之名。名實混淆,易令眩惑。其在六書,誠有假借一科,然為用字法,非為造字法。至於同聲通用,益不可與造字並論矣。是故銻、汽等文,必當更定。

(102)火齊珠也《說文》“砠銻,火齊也。”火齊,玫瑰珠石。

(103)水涸也《說文》“汽,水涸也。”段注:“水涸為將盡之時,故引申之義曰危、曰已。”

官吏立名,疆域大號,其稱謂與事權不同者,自古有之。如秦以禦史為三公,於周特簪筆之吏(104);唐以侍中為宰相,於漢則奉壺之役也(105)。然封駁之官,謂之給事(106);一萃之長,號以千總(107);則已甚矣。若夫展轉沿襲,至不可通者,則始於元後(108)。如升州為府,而府仍號以某州(109),最為無義。今官書文牘,輒言各直省(110),此複襲明而誤。彼時有南北直隸,故曰各直;有十三省(111),故曰各省。今直隸非有二也,且亦一行省耳。然則稱各省已足;省當稱司,或當稱部,前人已言之,此姑從俗。仍言各直,所指安在?乃觀於日本之官號,何其剴切雅馴也(112)?近法東鄰,庶幾複古哉!

(104)禦史,禦史大夫。秦代與丞相、太尉合稱三公。簪筆之吏,指抄錄、書寫的低級官吏。

(105)侍中,秦始置,為丞相屬官。唐代為門下省長官,為宰相之職。

奉壺之役,袁枚《隨園隨筆》:“秦漢侍中本丞相史,不過掌虎子、捧唾壺等事。而晉以後之侍中,乃宰相也。”

(106)封駁,對詔敕認為不當,封還和加以駁正。漢代封駁無專職掌管,唐代規定,凡詔敕須經門下省,如認為失宜不當,可封還駁正。給事,指給事中。隋唐以後為門下省要職,掌駁正政令之違失。

(107)一萃,聚集在一起的士兵。千總,武官名。清代有營千總、衛千總等。

(108)元後,元代以後。

(109)號以某州,如蘇州、杭州,本以州名,升府後,稱蘇州府、杭州府。

(110)直省,指直屬於京師的地區。明代有南(南京)北(北京)二直隸。

(111)十三省,明代分全國為十三承宣布政使司,亦俗稱十三省。

(112)剴切,切實。《新唐書·魏徵傳》:“凡二百餘奏,無不剴切當帝心。”

轉譯官號,其事尤難。蓋各國異製,無緣相擬。或謂宜一切譯音,如漢時且渠、當戶例(113)。然左右賢王(114),僮仆都尉(115),則固譯義矣。要之,中國當自定官號,名實既核,則相切者多(116),必不能比傅(117),然後如賢王、仆尉,非漢所有,而特為作名可也。並不能為之作名者,然後從且渠、當戶例可也。

(113)且渠、當戶,匈奴官號。秦漢時匈奴自左右賢王以下分二十四部,部各置屬官,且渠、當戶等諸官號各以權力優劣、部眾多寡為高下次第。

(114)左右賢王,匈奴官名。即左右屠耆王(屠耆王為匈奴語“賢”)。

為單於手下的最高官職。

(115)僮仆都尉,匈奴官名。置於焉耆、危滇、尉黎間,掌諸國賦稅。匈奴視諸國為僮仆,故名。

(116)相切,相符。

(117)比傅,比附。

人名地名,雖舉音而當知其義。

從說之(118),苫越生子,命曰陽州(119),人以地名也。蒲姑,東土奄君之號(120),人地互稱也。懷壞,汜砡(121),由事得稱;仲中,砢和(122),義事兼具。此其模略可知也。

(118)從說,縱說。與橫說相對。

(119)命曰陽州《左傳·定公八年》:“苫越生子,將待事而名之。陽州之役獲焉,名之曰陽州。”

(120)蒲姑,亦作“薄姑”。商的屬國。周成王滅奄,遷其君於蒲姑,因稱。

(121)懷壞,汜砡《荀子·儒效》:“武王之誅紂也,行之日以兵忌,東麵而迎太歲,至汜而砡,至懷而壞,至共頭而山隧。”懷,地名。壞,指河水泛濫衝壞道路;汜,水名;砡,同“泛”。

(122)仲中,砢和《孝經·開宗明義章》“仲尼居,曾子侍。”邢疏:“孔子名丘,字仲尼。而劉砤述張禹之義,以為仲者,中也;尼者,和也。言孔子有中和之德,故曰仲尼。”砢,通“尼”。

橫說之,釋典言世間名字,或有因緣,或無因緣。其大齊曰(123):有因緣者,如舍利弗(124),母名舍利,因母立字,故名舍利弗;如摩砨羅道人,生摩砨羅國,因國立名,故名摩砨羅。無因緣者,如曼陀婆(125),一名二實,一名殿堂,二名飲漿,堂不飲漿,亦複得名為曼陀婆;如薩婆車多(126),名為蛇蓋,實非蛇蓋。然則渠搜以罽毳名(127),支那以蠶絲名,世謂震旦、支那,譯皆言秦。今人考得,實為蠶義。域多利以英吉利主名(128),非律賓以西班牙王名(129),是亦地名之有因緣者也。若能瞈集故言,如昔儒之為《春秋名字解詁》者(130),其於古訓當愈明也。

(123)大齊,大概。

(124)舍利弗,舍利弗多羅之略稱。釋迦牟尼十大弟子之一,號稱智慧第一。

(125)曼陀婆,亦譯曼荼羅。有二義,一為神壇、道場;一為花名,在印度被視為神聖植物,其果實可以飲食。

(126)薩婆車多,梵語蘑菇(sparchattra)。薩婆(spar)意為蛇,車多(chat-tra)意為蓋。故薩婆車多字麵有蛇蓋之意。《大般涅經》卷二十二“如薩婆車多,名為蛇蓋。實非蛇蓋,是名無因,強立名字。”

(127)渠搜,古西戎國名。當大宛北界,在蔥嶺以西。《漢書·地理誌》作“渠叟”。顏師古注:“言此國織皮毛,以得其業。”罽毳,毛織品。

(128)域多利,今譯維多利亞。加拿大西岸城市。英吉利主,指英國十九世紀女王維多利亞。

(129)非律賓,即菲律賓。

(130)《春秋名字解詁》,清王引之撰。共兩卷。《續修四庫全書總目提要》稱“引之用小學說經……謂名字者,自昔相承之詁音,義相比附。詁訓之要在聲音不在文字。聲之相近者義每不相遠。就古人名字音韻之相比附,以觀聲音訓詁之會通。”

狗有懸蹄曰犬(131),《說文》。犬未成豪曰狗(132)。《釋畜》。通言則同,析言則異。故辨於墨子者曰:狗,犬也,而殺狗非殺犬也,可。《經下》。鳥白曰砪(133),霜雪白曰皚,玉石白曰砫。《說文》。色舉則類,形舉則殊。故駁於孟子者曰:白羽之白,猶白雪之白;白雪之白,猶白玉之白。《告子》。中夏言詞,有流矨而無疑止(134),多支別而乏中央(135)。觀斯二事,則可知矣。《釋故》以三十餘言總持一義(136),諒以八代殊名(137),方國異語,靡不集合,非一時能具數詞也。《方言》列訓“大”者十二語(138),列訓“至”者七語(139),而雲別國之言,初不往來。舊書雅記,俗語不失其方,今則或同。是知閉關裹足之世,人操土風,名實符號,局於一言,而文辭亦無儷語也(140)。

(131)懸蹄曰犬《說文》“犬,狗之有縣蹄者也。”

(132)未成豪曰狗《爾雅·釋畜》“犬未成豪,狗。”

(133)鳥白曰砪《說文》“砪,鳥之白也。”

(134)有流矨而無疑止,指言詞含義多有變化而不確定。疑止,凝止。

(135)多支別而乏中央,多殊名而乏共名。支別,指殊名。中央,指共名。

(136)以三十餘言總持一義,用三十多字來解釋一個詞的含義。如釋“大”三十九字,釋“病”三十字。

(137)諒,推想。八代,指三皇五帝。

(138)列訓“大”者十二語,《方言》:“碩、沈、巨、濯、汙、敦、夏、於,大也。”下共十二語。

(139)列訓“至”者七語《方言》“假、砮(古格字)、懷、摧、詹、戾、砏(古屆字),至也。”下共七語。

(140)儷語,對偶的文句。

若《史通·雜說》載姚最《梁後略》述高祖語曰:“得既在我,失亦在予。”以為“變我稱予,互文成句,求諸人語,理必不然”。由儷辭盛行,語須偶對故也。此於儷辭固傷繁鄭(141),抑觀莊周《山木》已雲:“吾無糧,我無食矣!”近世多讀“我”為“餓”。從《釋文》所舉一本也。然使辭避繁複,則但雲“吾無糧”足矣。《齊物論》雲:“今者吾喪我。”吾、我互舉,則此亦未必非互文。使祗有“我”字,而無同訓之“予”,則斯語不得就也。臧洪《與陳琳書》:“足下徼利於竟外,吾子托身於盟主。”許靖《與曹公書》:“國家安危,在於足下;百姓之命,懸於執事。”尋其辭例,是亦同揆(142)。使稱人者,徒曰“足下”,莫曰“吾子”、“執事”者,則斯語亦不得就也。爰在《柏舟》,則“覯閔既多(143),受侮不少”,義趣兩同,而表裏各異,非一訓數文之限。若乃素王十翼(144),史聃一經(145),捶句皆雙(146),儷辭是,察其文義,獨多對待。然老雲“為天下眝,為天下穀”,眝穀大同,《釋水》:“水注川曰眝,注眝曰穀。”此廣狹之異。《釋山》“山瀆無所通,眝。”《說文》“水出通川為穀。”此通塞之異。而《廣雅·釋山》則直雲“眝,穀也”。故謂大同。直取相變;孔雲“危者使平,易者使傾”(147),義有正負,文實互施;《晉語》韋解(148):“傾,危也。”

《釋故》“平,易也。”陸績說此(149),即雲“易,平也”。非有一訓數文,亦不得為斯語矣。

(141)繁鄭,繁瑣。

(142)同揆,同一法則。

(143)砯閔,遭遇不幸。

(144)素王十翼,指孔子所撰《易傳》十篇。現代學者一般認為《易傳》並非全為孔子所著。

(145)史聃一經,指老子(聃)所著《道德經》。

(146)捶句,即捶章煉句。此指寫作文句。

(147)孔雲,孔子雲。引語見《易·係辭下》。

(148)韋解,指韋昭《國語注》。

(149)陸績(187~219年),三國吳經學家。字公紀,吳郡吳縣(今屬江蘇)人。悉心注《易》,並有《太玄經注》。

雖然,儷體為用,故由意有殊條,辭須翕辟,孑句無施(150),勢不可已。所以晉、宋作者,皆取對待為工,不以同訓為尚,亦見駢枝同物,義無機要者也(151)。明張燧作《千百年眼》十二卷(152),有《說古人文辭》一條,曰:“《修禊序》‘絲竹管弦’,本出《前漢·張禹傳》。

又如《易》曰‘明辨析也’,《莊子》雲‘周遍鹹’,《詩》雲‘昭明有融,高朗令終’,宋玉賦雲‘旦為朝雲’,古樂府雲‘莫夜不歸’,《左傳》雲‘遠哉遙遙’,《邯鄲淳碑》雲‘丘墓起墳’,古詩雲‘被服羅衣裳’,《莊子》雲‘吾無糧,我無食’《後漢書》雲‘食不充糧’。古人文辭,不厭鄭重,在今人則以為複矣。”案:張氏所舉,非必同訓。若雲“明而未融”、“墓而不墳”,則明、融,墓、墳,自有辨也。然析言則殊,通言則一,用之文辭,固取大同而遺小異,則雖謂一訓,可也。

(150)孑句,單句。

(151)駢枝,駢拇和枝指。《莊子·駢拇》“駢拇枝指,出乎性哉,而侈於德。”陸德明釋文引司馬彪雲:“駢拇,謂足拇指連第二指也。”又引《三倉》雲“枝指,手有六指也。”以上兩句意為,駢體對偶隻是形式的需要,而無實際意義。

(152)張燧,字和仲,明末湘潭人。著有《千百年眼》流傳於世。王夫之謂當時詞人恃此為稗飯之具。

夫琴瑟專一,不可為聽,分間布白,鄉背乃章(153)。故儷體之用,同訓者千不一二(154),而非同訓者擅其全部矣。辭氣不殊,名物異用,於是乎辭例作焉(155)。

(153)專一,亦作“專壹”。指同一種音調。《左傳·昭公二十年》:“若琴瑟之專壹,誰能聽之?”分間布白,亦作“斑間賦”白。《文選》何晏《景福殿賦》“斑間賦白,疏密有章。”李善注“《廣雅》曰:‘斑,分也。’毛萇《詩傳》曰‘:賦,布也。’《考工記》曰‘:畫之事,赤與白謂之章”,以上幾句意為,琴瑟隻有一個聲調,就不可奏出音樂,顏色各不相同,才能顯出差別。

(154)同訓者,指同義字詞。

(155)辭例,修辭條例。指下文的同趣、砞馳。

辭例者,即又不可執也(156)。若言“上下無常,進退無恒”;

《易·文言》。“處而不底(157),行而不流”;《左》襄二十九年傳。一則同趣,謂“上下”與“進退”,“常”與“恒”,皆同趣。一則砞馳(158)。謂“處”與“行”“底”與“流”,義相反對。要其辭例則一,詞性亦同,義有正負,而度無修短者也。至如《墨子·經說下》雲:“白馬多白,視馬不多視。”視馬,謂馬之善視者。白馬、視馬,辭例一也。而白為全體,視為一部,觀念既殊,則詞性亦殊矣。謝惠連《雪賦》雲(159):“皓鶴奪鮮、白鷳失素。”奪鮮、失素,辭例一也。而素為舉性,鮮為加性,《墨子·經上》有“移舉加”之文,謂言詞分移、舉、加三性。《經說上》釋之曰“狗犬,舉也;叱狗,加也。”蓋直指形質謂之舉,意存高下謂之加(160)。如素,即白色,是為直指形質。如鮮《方言》訓好《淮南·盌真訓》注訓明好。好者,由人意好之,是為意存高下。如平氣稱狗,是為直指形質;如激氣叱狗,是為意存高下。同一言狗,而有舉加之別,是猶長言、短言(161),固不係文字之殊矣。至如鮮、素之屬,皆形容詞也,而當定其科別。故今取《墨子》語,命之曰舉性形容詞,加性形容詞。觀念既殊,則詞性亦殊矣。

(156)執,拘泥不變。

(157)底,停滯。

(158)同趣,同趨。砞馳,背弛。砞,同“舛”。

(159)謝惠連《雪賦》,文見《昭明文選》。

(160)直指形質謂之舉,客觀描述事物形態稱為舉。意存高下謂之加,對事物進行主觀判斷稱為加。

(161)長言、短言,古人標注字音用語。《公羊傳·莊公二十八年》:“《春秋》伐者為客,伐者為主。”何修注:“伐人者為客,讀伐,長言之,齊人語也;見伐者為主,讀伐,短言之,齊人語也。”長言若今讀平聲,短言若今讀入聲。

推是以言,春為蒼天,秋為旻天;《釋天》。仁覆湣下而言旻,遠視蒼然而言蒼;函德與表色不同也。天子曰後,庶人曰妻;《曲禮》。君母得言大後,民母不得言大妻;尊號與常名不同也。且元年一年,其實同也。遞數之始,於一曰元;駢列之舉,其一不曰元。故孔子書“元年”,子夏問曰:“曷不起初、哉、首、基(162)?”

張揖《上廣雅表》引《春秋元命苞》。若言一人,不得言初人、哉人矣。

中國、內國,其實同也,在外而正亦曰中,在內而倚不曰中(163)。故惠施曆物之意,曰:“至大無外,謂之大一;至小無內,謂之小一。”《莊子·天下》。無外者,尺度絕,而亦無中,然未嚐無內。若膠執辭例,而謂準度兩語,分寸無差,至於白視、素鮮,亦必為之穿穴形聲(164),改字易訓,則是削性以適例也。

(162)初、哉、首、基《爾雅·釋故第一》:“初、哉、首、基、肇、祖、元……

始也。”

(163)倚,偏倚。《禮記·中庸》“中立而不倚。”

(164)穿穴,猶穿鑿。

近世作者,高郵王氏實惟大師(165),其後諸儒,漸多皮傅(166)。觀其甚者,雖似渙解(167),方更詰鞫(168),宜有所殺止矣。

(165)高郵王氏,指王念孫、王引之父子。參見《清儒》第十二注(79)、(82)。

(166)皮傅,以膚淺見解牽強附會。

(167)渙解,即渙釋。謂渙然冰釋。

(168)詰鞫(—jú菊),迂曲難通。

古人文義,與今世習用者或殊,而世必以近語繩之。或舉《孟子·萬章篇》“親之欲其貴也,愛之欲其富也”,謂“之”、“其”同義,而用之不得不異。野哉!其未知蓋闕也。《康誥》(169):“孟侯,朕其弟,小子封。”“朕其弟”,即“朕之弟”也。《書序》(170):“虞舜側微(171),堯聞之聰明。”即“堯聞其聰明”也。《左》定二年傳“奪之杖以敲之。”“奪之杖”,即“奪其杖”也。夫何不可代用乎?

(169)《康誥》《尚書》篇名。

(170)《書序》《尚書》各篇篇首之語。另也指今存《尚書》正篇前的卷首部分,下引文為《舜典》書序。

(171)側微,卑賤。

蓋之、其、是、者四文,古實同義互用,特語有輕重,則相變耳。《鴻範》曰(172):“時五者來備。”《宋世家》作“五是來備”(173)。《後漢書·李雲傳》作“五氏”。氏、是同音通用。《荀爽傳》作“五韙”,以“韙”訓“是”,非其義也。以“是”同“者”訓矣。且“五是”,亦“時五”之倒語也。《藝文誌》“儒家者流”,以今世文義言之,“者”字甚詰詘難通。尋《說文》“者,別事詞也”,《喪服》注“者者,明為下出也。”故“者”義與“是”、與“此”相類,至今有“者番”、“者回”等語。“儒家者流”,儒家宜讀,者流為句。“者流”,猶言“此流”也。《釋訓》:“之子者,是子也。”故“之”亦與“是”、“此”義同。比類觀之,知古人於普通代名詞,通言互用,不得以《孟子》“之”、“其”偶異,而謂辭氣異施矣。

(172)《鴻範》《尚書》篇名。亦作《洪範》。

(173)《宋世家》《史記·宋世家》。

高郵王氏,以其絕學釋姬漢古書(174),冰解壤分,無所凝滯。信哉!千五百年未有其人也。猶有未豁然者,一曰倒植,一曰間語(175)。

(174)姬漢,周漢。此泛言上古。

(175)倒植,倒句。間語,古代修辭的一種。詳見下文。

倒植者,草昧未開之世,語言必先名詞,次及動詞,又次及助動詞。譬小兒欲啖棗者,皆先言棗,而後言啖。百姓昭明,壤土割裂,或順是以成語學(176),或逆是以為文辭(177)。支那幅土,言皆有序,若其蹤跡,未盡滌除。《書·禹貢》言“祗台德先”,鄭注“其敬悅天子之德既先。”即“先祗台德”也。《無逸》言“大王、王季,克自抑畏,文王俾服,即康功田功”(178),偽孔作“卑服”,今從《釋文》引馬本(179)。馬雲:“俾,使也。”是謂大王、王季,使文王就服康功田功。即“俾文王即服康功田功”也。《墨子·非樂》引武觀曰:“啟乃淫溢康樂,野於飲食。”即“飲食於野”也。此與“室於怒”、“市於色”一例,最易砄。《非命上》引《仲虺之告》曰(180):“帝式之惡,龔喪厥師。”即“帝式惡之”也。今本“式”作“伐”。據《非命中》、《非命下》更正。案《非命中》雲“帝式是惡,用厥師。”《非命下》雲:“帝式是增,用爽厥師。”式,用也。帝用之惡,即“帝用惡之”也。《詩·日月》言“逝不古處”,傳訓“逝”為“逮”,即“不逮古處”也;“逝不相好”,傳雲“不及我以相好”,即“不逮相好”也。《公羊》襄二十七年傳言“昧雉彼視”,即“視彼昧雉”也。此其排列,亦不能盡合矩度。要之此方古語,必有特別者矣。

(176)語學,遣詞造句的法則。

(177)逆是,指與“先名詞,次及動詞,又次及助動詞”次序相反。文辭,文章詞語。

(178)《無逸》《尚書》篇名。

(179)偽孔,即東晉梅賾所獻《孔安國尚書傳》。馬本,指東漢馬融《尚書注》。

(180)《仲虺之告》《尚書》篇名。

間語者,間介於有義之詞,似若繁冗,例以今世文義,又如詰詘難通。如《卷耳》言“采采卷耳”(181),而傳雲“采采,事采之也”,訓上“采”字為“事”;以今觀之,似迂曲不情。又如《載馳》言“載馳載驅”(182),傳雲“載,辭也”(183);其他“載”可訓“辭”者,多訓為“事”。如《釋故》雲“言,間也”,間即助詞。又雲“言,我也”。若《詩》“言告師氏”“言告言歸”、“受言臧之”之輩,以今觀之,皆可訓“間”,而傳皆訓“我”;箋則“言”訓“我”者(184),凡十七見。近人率以詰詘不通病之。毛公生於衰周,文學方盛,寧於助詞尚不能通?鄭君雖專治樸學,不尚文采,觀其《譜序》與《戒子書》(185),固文章之傑也。然其訓說,必如是雲者,正以二公深通古語耳。夫絕代方言,或在異域。日本與我隔海而近,周秦之際,往者雲屬(186),故其言有可以證古語者。彼凡涉人事之辭,語末率加“事”字,或以ユト代之,ユト亦事也。又凡語不煩言我而必舉我字者,往往而有,如“事采”輩,特以事字居前,其排列稍異東方,而“言告”、“言臧”之訓“我”,則正與東方一致。以今觀古,覺其詰詘,猶以漢觀和爾(187),在彼則調達如簧矣。雖然,訓事訓我,又不得膠執讀之。“事”與“我”即為助詞。故“載”之訓“事”,與訓“辭”同(188);“言”之訓“我”,與訓“間”同(189),同條共貫,皆以助唇吻之發聲轉氣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