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五,她是那個同甘的人(1 / 1)

第二天是周六,難得一家三口一起吃頓午飯,林母一邊往林父碗裏添菜一邊歎氣,“她爸,你說這丫頭到底要找啥樣兒的?方錚吧,她嫌人太優秀,說有自卑感,我們單位那小張吧,她說不錯,就聰明過了頭,她占不了人便宜。”

林父狀似讚同地點了點頭,“聰明過了就變滑頭了,反正她年紀還輕,再挑挑,總有合適的。”

林玥看了一眼林父,又望向林母,難掩得意地道,“媽,看吧,咱爸都理解我,不是我排斥異性,實在是這出了社會,帥哥都扭曲了,我就尋思著得找個老實可靠的,我不占人便宜,也不能老被人算計著是吧。”

林母停下手中的筷子,“成,那改明兒我再替你張羅張羅,你要老實的還不簡單,一抓大把呢,以前是估摸著怕你心氣兒高,看不上眼,”頓了頓,林母又望向林父,“雖說晚了點兒,這閨女總算是熟了,你要找個老實的,你爸和我也就寬心了。”

林玥將夾著菜的筷子放進嘴裏嚼啊嚼,倏地嘎嘣一聲兒,她的牙差點兒沒被筷子給折了,林母一邊嚴肅地檢查她的牙,一邊認真地抱怨,“虧我還誇你晚熟,整一冒失小屁孩兒。”

林玥嘴都張酸了,於是不理會母親,自顧自地揉起腮幫子,不多時接了個電話,她稍微整理了番,便出門赴約去了。

她去的時候,方妙歌已經在那裏了,林玥在她對麵坐下,方妙歌一麵斟著茶一麵說道,“錫蘭紅茶,還合林小姐口味吧?”

林玥端起茶輕啜了一口,“洌喉留香,屬性溫熱,對女人很好。”

方妙歌微笑了笑,“看來就某些事物的看法上,我和林小姐趨於一致。”

林玥狀似不經意地說了句,“也許方小姐想說的是,我們在對於男人的品味上達成一致。”

方妙歌讚她,“林小姐真是聰明人。”

林玥繼續別有意味地說,“茶和人不一樣,我可以和方小姐同飲一壺茶,卻不能共享一個人。”

方妙歌笑得更婉約動人,“很高興在這一點上,我和林小姐又達成了共識。”

林玥想,席煜城的城府算是極深吧,而他待自己,卻從來是一派光明磊落的樣子,他甚至不屑向自己掩飾他和方妙歌之間的種種,他要麼不說,卻從來不會對自己說謊,有些時候,林玥倒更希望他能對自己用一點心計,那麼至少她不會看到那些她不期望看到的,如此一來,分開的時候他們還能對彼此保有不算難受的回憶。

方妙歌卻不同,她的城府心計不亞於席煜城,卻滴水不漏地用在自己身上,林玥似乎想起了什麼,突然不甚清醒地問,“兩年前,說是方錚朋友那個電話,是你打的吧?”

“林小姐比想象中的還更聰明,”她說,頗有些認真的語氣,倒不似玩笑的樣子。

林玥不由一怔,微訝於她這般輕而易舉便承認了,方妙歌繼續說道,“你大可不必怨恨我,我並沒有做出什麼過激的舉動,我隻是打了個電話給你,而正好那個時候,我想吃那家酒店的糕點了,煜城順路便載了我一程,僅此而已,所以你們的分手完全是出於你們自己的問題,就算我有什麼貢獻,充其量不過是導火索而已。”

終究是一場誤會,在遲到了整整兩年之後,就像打了一場馬拉鬆似的漫長官司,原告和被告同樣耗盡了最初始的勇氣和精力,在這個時候,法官宣布,原告獲勝,心境更無想象中的大起大落,當事人也許隻會在末尾唏噓一句,終於完了。

於是林玥歎了口氣,“煜城他,從頭到尾一直很信任你,直到現在,還是在信任你。”

席煜城一直將方妙歌排在林玥之前信任著,林玥想,這大抵是導致他們分手的真正原因。

方妙歌仿佛看出了她的失落,於是不甚在意地說,“如果你知道我和煜城在英國一起經曆了英國黑幫,煜城甚至錯手殺死過一個英國籍男子,諸如此類的種種,那樣的生活是沒有親身體會根本無可想象的,如果你知道的話,也許你能夠理解煜城和我之間的信任,容不得第三者甚至是你林玥也無法插足的。”

至此,林玥覺得她可以徹底地對那個人死心了,誠如方妙歌所說,他們經曆的是怎樣一段驚心動魄的情感,相形之下,她要的信任是怎樣一種可笑的蒼白,林玥想,怪不得他載自己飆車,怪不得他身手很好,林玥想,他一定是過怕了以前那段日子,所以才會一直回避,刻意忽略,林玥想,有些人表麵上將仇恨記得很深,就算他多厭惡那段過去都好,卻永遠不會拋下那個同自己共苦的人,席煜城就是這樣的人。

林玥想,她輸了,輸在她是那個同甘的人,方妙歌卻是那個共苦的人,從一開始,起點便不一樣,任憑她在後麵努力地追,方妙歌早已站在終點處,沐浴著春的風光,朝她揮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