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前的一個星期五(1 / 2)

第一回合,幼稚園時代。

淩霄和蓮希是一起上大班的。幼稚園裏的男孩子都知道淩霄有個甩都甩不掉小跟屁蟲。有著英雄夢想的男孩子們瞧不起糾結在兒女情節上的淩霄。被笑話、冷落的淩霄就欺負蓮希以證明自己的強大。但蓮希已經沒那麼好欺負了,還會找一幫嘰嘰喳喳的女孩去圍攻他。每次都夾著尾巴逃跑的淩霄就會暗暗的想:哼,看我回家怎麼收拾你!

回家?回家就更沒戲了。沈書槐寵蓮希不用說,淩涵也是將母性光輝發揮到極點,什麼好吃的好玩的都先給她。媽上次出差又給蓮希買了條新裙子,可是淩霄想要雙運動鞋卻是要了一個月都不給買,原因無非是什麼你的鞋夠多的,什麼你又不會好好愛護新鞋子等等。借口!買鞋子就是用來踢的,怎麼愛護?再說,媽怎麼不說蓮希的裙子都快塞滿櫃子了。不過新裙子漂亮是漂亮,但要是染上了墨水就不那麼好看了。別誤會,淩霄才不會那麼壞,去幹這種缺德事,那是同班的小胖不小心灑上去的,淩霄隻不過是偷偷的絆了一下正好拿著一管墨水的小胖而已。

第二回合,小學時代

今天競選班長,淩霄以一票之差落選,蓮希以一票之差獲選。切,不就是次次考年級第一麼,有什麼了不起!我的奧數競賽第一可不是白拿的!他氣得牙疼,恨不得馬上去拔了蓮希自行車車胎的芯,讓她走著回家!不過這隻能想想,如果真的是他讓蓮希步行,自己騎車回家那媽媽一定會罵他沒照顧好蓮希;如果不讓蓮希自己回家,要麼他推著車和她一起走回去,要麼他騎車帶蓮希回去,反正不管怎麼說到頭來累的還是淩霄。

然而下課後淩霄還是忍不住放了蓮希的自行車車胎氣,就算隻看看她沮喪的表情也好。

放學了,還沒走到車棚,兩人就被隔壁班的班草給攔下了,當然,目標不是淩霄就是蓮希。

“蓮希,聽說你今天獲選班長了,恭喜恭喜。”男生笑得有點諂媚。

“蓮希,你走不走,怎麼這麼慢?”淩霄頗為不耐煩地喊。

“蓮希,其實,其實我一直想對你說,我喜歡你,真的。你就是我心中的憐惜!”那個男生從而不聞淩霄的叫囂聲,不依不撓的堵在蓮希麵前。

“你還有完沒完,什麼心中的憐惜?惡心死了,聽了就想吐!”淩霄沒忍住,走上前指著男生罵。

“你是她什麼人,她的事不用你管。”男生想把淩霄撥開。

淩霄火了:敢惹我?打掉你門牙再說。想著,一拳揮上去,“我是她哥!”

一片混亂中,青了一隻眼睛的淩霄踏著自行車載著蓮希回家,蓮希坐在後座上,手環著淩霄的腰:“我才不是你妹妹呢!”不認他這個哥哥,環著他的腰幹嘛?粗暴地拉下蓮希的手,淩霄惡聲惡氣的說:“切,我也不稀罕做你這麼個惡女人的哥哥。蓮希氣了,索性跳下車來,氣鼓鼓的嘟著嘴自己向前走。淩霄也氣了,也不管回家會不會挨罵,同樣氣鼓鼓的把車踏得飛快,很快就把蓮希甩在身後。大不了,大不了他在小區門口在等她不就行了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