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遵守交通安全基本常識(2 / 3)

2.夜間駕駛員注意力和視力都會有所下降,甚至會出現困倦、打盹開車的情況,夜間我們也難以掌握汽車的速度和距離。所以在穿越馬路或與汽車擦肩而過時更應該比白天留神才是。

3.夜間由於反方向來的汽車燈光會影響駕駛員的視線,所以我們在穿行馬路前要十分注意,一定不要在馬路中間停留。

遵守雨、雪、冰道路行走法則

雨天駕駛員的視線較差,我們的雨衣雨傘最好是醒目的顏色。雨衣和雨傘也會遮擋視線影響觀察車輛行駛的情況,這時一定要慢行,不要隻顧躲雨而匆忙趕路。另外,雨天路滑,很容易摔倒,所以應該特別注意安全。

在下雪結冰的道路上行走最好穿防滑的鞋子,盡量不穿平底的鞋子,身體重心要放低,並且隨時注意車行狀況。由於汽車在冰雪上製動距離大大延長,還經常會出現刹車側滑、調頭失控的情況,所以一定要在人行道或靠路邊行走。遵守鐵路交通法則

1.不在鐵路上逗留、遊逛、撿拾煤渣、酒瓶等雜物。

2.不在鐵路路基上行走、乘涼或坐臥鐵軌。

3.不要鑽車、扒車、跳車。

4.不攀登電氣化鐵路上的接觸網支柱和鐵塔,以防觸電身亡。

5.我們在鐵路口、人行過道時,發現或聽到有火車開來,應立即躲避到鐵路鋼軌2米以外處,嚴禁停留在鐵路上,嚴禁搶行越過鐵路。

6.我們通過鐵路道口時,必須聽從道口看守人員和道口安全管理人員的指揮。

7.通過無人看守的道口時,須止步瞭望。在確認沒有列車即將通過後,才能通過。

8.凡遇到道口欄杆(欄門)關閉、音響器發出報警、道口信號顯示紅色燈光、或道口看守人員示意火車即將通過時,車輛、行人嚴禁搶行,必須依次停在停止線以外,沒有停止線的,停在距最外道鋼軌5米(欄門或報警器應設在這裏)以外,不得影響道口欄杆(欄門)的關閉,不得撞、鑽、爬越道口欄杆(欄門)。

9.沒有信號機的鐵路道口,兩個紅燈交替閃爍或紅燈穩定亮時,表示火車接近道口,請勿通行。

10.紅燈熄綠燈亮時,表示道口開通,方可通行。

11.遇有道口信號紅燈和綠燈同時熄滅時,要止步瞭望,確認安全後,方準通過。

12.列車行進中,千萬不要把手、腳、頭部伸到車窗外,以免被車窗卡住或被線路旁的信號設備及樹木剮傷。

13.中小學生不要到車門與車廂連接處玩耍,那裏很容易發生被車門或車廂連接板夾傷、擠傷等傷害事故。

14.在列車上沏茶,不要倒水太滿,以防發生燙傷。

15.睡在中、上鋪的同學,要將車上的安全皮帶掛好,防止睡覺時掉下來摔傷。

16.使用後的罐頭瓶、汽水瓶等廢棄物品,不要隨手扔到車窗外,這樣做既不衛生,也容易砸傷鐵道旁的行人及鐵路工人。

17.不帶易燃易爆等危險品上車,也不要在列車上玩打火機、火柴等危險品。

遵守水上交通法則

1.不乘坐無牌無證船舶。船舶駕駛人員、輪機人員、渡工必須持有當地港務(航)監督機關發給的駕駛證、船員證、渡工證,船舶要有船舶檢驗部門發給的船舶合格證書。

2.不乘坐客船、客渡以外的船舶。客船、客渡船必須持有船名牌,劃有載重線,並在明顯位置標有本船載客定額數。

3.不乘坐超載船舶和人貨混裝的船舶。客船、客渡船要按批準的航線和航區航行,嚴禁違章超載,人貨混裝。

4.不乘坐冒險航行的船舶。遇到大風、大雨、洪水、濃霧等不良天氣,船舶和渡船設備簡陋、技術狀況不良,嚴禁冒險航行。

5.集體乘船時應注意:要有老師帶隊、指揮;上下船要排隊,不得爭先恐後;在船上要坐穩,不得打鬧,走動;要聽從船上工作人員的指揮,維護好船上秩序。學生交通安全常識

一、道路交通安全常識

1.指揮燈信號的含義

(1)綠燈亮時,準許車輛、行人通行;

(2)紅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

(3)黃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但已超過停止線的車輛和已經進入人行橫道的行人,可以繼續通行;

(4)黃燈閃爍時,車輛、行人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2.行人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須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須靠邊行走;

(2)橫過車行道,須走人行橫道。

(3)不準穿越、倚坐道口護攔。

(4)不準在道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5)列隊通過道路時,每橫列不準超過2人。兒童的隊列,須在人行道上行進。

3.橫穿馬路注意事項:

橫穿馬路,可能遇到的危險因素會大大增加,應特別注意安全。

(1)穿越馬路,要聽從交通民警的指揮;要遵守交通規則,做到“綠燈行,紅燈停”。

(2)穿越馬路,要走人行橫道線;在有過街天橋和過街地道的路段,應自覺走過街天橋和地下通道。

(3)穿越馬路時,要走直線,不可迂回穿行;在沒有人行橫道的路段,應先看左邊,再看右邊,在確認沒有機動車通過時才可以穿越馬路。

(4)不要翻越道路中央的安全護欄和隔離墩。

(5)不要突然橫穿馬路,特別是馬路對麵有熟人、朋友呼喚,或者自己要乘坐的公共汽車已經進站,千萬不能貿然行事,以免發生意外。

4.乘車人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汽車、電車等機動車,是人們最常用的交通工具,為保證乘坐安全,應注意以下各點:

(1)乘坐公共汽(電)車,要排隊候車,按先後順序上車,不要擁擠。上下車均應等車停穩以後,先下後上,不要爭搶。

(2)不要把汽油、爆竹等易燃易爆的危險品帶入車內。

(3)乘車時不要把頭、手、胳膊伸出手窗外,以免被對麵來車或路邊樹木等刮傷;也不要向車窗外亂扔雜物,以免傷及他人。

(4)乘車時要坐穩扶好,沒有座位時,要雙腳自然分開,側向站立,手應握緊扶手,以免車輛緊急刹車時摔倒受傷。

(5)乘坐小轎車、微型客車時,在前排乘坐時應係好安全帶。

(6)盡量避免乘坐卡車、拖拉機;必須乘坐時,千萬不要站立在後車廂裏或坐在車廂板上。

(7)不要在機動車道上招呼出租汽車。

5.騎自行車要注意哪些安全事項:

騎自行車外出比起走路,不安全的因素增加了,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項如下:

(1)要經常檢修自行車,保持車況完好。車閘、車鈴是否靈敏、正常,尤其重要。

(2)自行車的車型大小要合適,不要騎兒童玩具車上街。也不要人小騎大型車。

(3)不要在馬路上學騎自行車;未滿12歲的兒童,不要騎自行車上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