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模式的轉變是中小企業生存發展必然涉及的重要問題之一。
中小企業在創建初期,多數是采用“家族製管理模式”。它是建立在所有權和經營權高度合一基礎之上,以“家長”為核心、以家族成員為主導、憑借個人權威和經驗實施的管理模式。這種管理模式,在家族企業的初創階段,較好地適應了企業發展的需要,為企業成功站住腳並向成長階段過渡發揮了積極作用。隨著企業的不斷發展,進入成長階段後“家族製管理模式”的局限性就日漸顯現出來。從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許多步入成長階段的中小企業,開始嚐試和探索變革管理模式,其中一部分中小企業已成功地完成了向“現代化企業管理模式”的轉變,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實現了企業的持續發展。但仍有相當一部分中小企業,或明知模式變革勢在必行,但態度不堅決,行動遲疑,步履艱難,企業發展遲緩;或對變革模式持懷疑態度,搖擺不定,致使企業陷入停滯不前的狀態;更有甚者,固守舊的管理模式,不思變革,企業經曆短暫的輝煌之後,迅速走向衰退甚至倒閉。
調查表明,目前我國已有近70%的家族企業在產權關係明晰的基礎上,相繼采用了有限責任公司的組織形式,這說明家族管理已開始向現代化管理轉變。但是,由於家族企業主的個人資本仍占企業資本總量的76%以上,有96%的家族企業的總經理或董事長仍然由家族業主擔任,這表明,企業管理模式的轉變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不會一蹴而就。
中小企業管理模式的轉變是曆史的必然,為什麼轉變卻如此艱難呢?這與企業老板的素質不高與組織領導能力不強有很大關係。在中小企業中,有一部分企業老板存在著人格缺陷,缺乏職業道德,甚至存在“假冒偽劣”現象:或不學無術、胸無點墨,隨意決策;或任人唯親、嫉賢妒能,不信任外來人才;或高高在上,喜歡一言堂,傲慢專橫,聽不得不同意見;或作風腐敗,鋪張浪費等。這些都嚴重阻礙了企業管理模式的轉變,直接影響了企業的生存與發展。
中小企業管理模式由家族製管理向現代化管理轉變,應從以下幾個方麵實施。
第一,實現所有權和管理權的分離
隨著企業由創業階段向成長階段的發展,企業的管理要求逐步提高,原有的簡單、粗線條的管理模式不再適應企業發展的需要,必須對企業的家族製管理進行改革。首先,要實行產權改革,明晰家族企業的產權關係,包括家族成員與創業元老與企業的產權關係,在實現企業產權多元化的基礎上,建立有限責任公司。其次,要依法設立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董事會要對股東會負責。公司設總經理,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並逐步實現企業管理權的轉移,即企業所有者不一定是企業經營管理者。同時使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製度化,克服個人專斷而造成的隨意性。第三,要尊重股東的權益,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第二,完善企業組織結構和管理製度
根據現代企業製度法人治理結構的要求,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總經理等法人管理機構,依照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原則,明確這些機構的職責界限、相互關係和運行機製,從而實現投資者與經營者的責權利關係和行為的規範化、製度化。要以管理團隊的科學決策,取代家長個人的經驗決策。隨著科學決策機製的不斷完善,企業的決策活動嚴格執行股東會和董事會的議事原則,堅持在製度化、規範化的製約下進行,有條件的企業要聘請外部專家擔任獨立董事,以提高企業重大決策的科學水平。要建立行之有效的經營管理組織和科學管理體製。組建以總經理為首的經營管理團隊和組織機構。廣泛吸納優秀的專業管理人才,將企業的經營管理權適度地下放給專業經營管理者,以充分調動其積極性,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