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投心湖驚漣漪 第32章 直接領證(2 / 2)

“林耀晨你別太過分,都說了兄妹不可以結婚的,能不能有點法律常識?”林暮簡直想將他像打地鼠一樣,敲進地底下,再也別出來那種。

林耀晨倒是不惱,“我們又不是親兄妹,任何血緣關係都沒有,憑什麼不能結婚。哪條法律上寫著林耀晨不許和林暮結婚了?”

林暮:……你牛,你牛,你最牛!她不管了,看他怎麼折騰。

周邊的工作人員聽到對話,紛紛側目,有人發現主角竟然是三天兩頭就上新聞,掌控鬆杭市經濟命脈的活菩薩林耀晨。

四周議論聲悄然而起,大家都好奇地看著他們。林耀晨不是要和喬家大千金結婚的嗎?婚期據說都通報媒體了,好事將近的人竟然帶著自己妹妹來領證?

好一出豪門婚戀大戲,可比電視劇好看真實多了。

小姑娘撓撓頭,滿臉就寫著倆字:苦逼!

無奈,她打電話叫來領導,然後說明情況後委屈地站在一邊。

“先生,女士,你們是兄妹,這在法律上是不符合婚姻法的規定的,所以不能給你們辦理結婚證。”領導恭敬地道,他知道麵前的男人就是林耀晨,尤其是戶口本就擺在眼前,當然要客客氣氣的。

“不想廢話,她是我領養的,在飼養過程中我們彼此傾心,互相仰慕,現在想要結為連理,日後攜手與共,風雨同舟走下去。就這麼簡單,辦證吧。”林耀晨一副不容置嚎的口吻,一口氣說完,然後靜待。

林暮扶額,他這是宣誓啊?還沒到那個環節呢大哥!

領導這回也犯了難,林家惹不起,尤其是林耀晨這種鐵腕的主,他有資本在鬆杭市橫著走。

她拍拍站在一邊哆哆嗦嗦的小姑娘,“辦吧,按正常流程走。”

林暮下巴差點被嚇掉,什麼情況?這就同意給辦了?他林耀晨這三個字真就這麼好使?簡直是毀三觀啊有木有,連法律都要選擇無視嗎?

小姑娘坐回工位,按照正常流程走,問道,“請問二位是否自願與對方結婚?”

林暮:“不願意!”

林耀晨:“自願。”

二人給了完全相反的答案,圍觀眾人紛紛吸了口冷氣。咦?豪門婚戀變豪門強婚了?不過一想也是,林耀晨現在還是喬美瑜未婚夫呢,又沒做出澄清就來領證,一眼就看出那女娃子不樂意嘛。

“她的意見可以忽略,我說了算。”林耀晨淡定地道。

小姑娘又委屈地看了領導一眼,得到準許,然後無視林暮的怒目而視,將兩份登記表遞過去。

林耀晨大筆一揮,寥寥幾筆就將信息填完,見林暮沒動靜他拿過去幾筆寫完,抓著她手指頭按上印泥,啪地印上手印。

林暮想罵娘,她還有沒有人權了!

然後就是拍照,宣誓。林暮不願配合,林耀晨也不在意,強扯著她拍了照片,沒一會兒,花了9塊錢辦的紅本本就到手了。

林耀晨捏著翻開看,照片上的女人一臉不情願,但他不在乎,隻要綁在一起就夠了。以後,她會願意的。

“這是花過最少的錢買到的最無價的東西。”林耀晨揚起小本本在林暮眼前晃,得意得要上天。

林暮剜他一眼,心裏五味雜陳。林耀晨,你可知道這意味著什麼嗎?

離開之際,李錚從外麵大步走進來。

“辦好了。”他從公文包裏掏出一疊文件,遞給林耀晨。

林暮不解,什麼文件這麼著急,需要現在就送到他手上的?

林耀晨但笑不語,直接轉身遞給那個小姑娘,“公安局出具的認證公函,麻煩你幫我讀一下認證結果。”

小姑娘接過文件,直接翻到最後一頁認證結果處,“經仔細查證,認證梳理調查後得出以下結果。戶主林黔與林暮係養父女關係,無任何血緣關係,戶主林黔與林耀晨係親生父子關係,故林暮與林耀晨二人無任何血緣關係,可以登記結婚。”

林暮懵逼,感情這男人一早就做好準備了。剛才她還在奇怪,以他的脾氣絕對不會浪費那麼多口舌,絕對是我讓你辦你就給我辦得了的吊炸天樣子,結果人家那麼有耐心周旋竟然是為了等公函!她這算不算上了賊船啊!

林耀晨聽完很滿意,溫柔地牽起林暮的手,昂首闊步走出民政局。

李錚扶額,又讓他來擦屁股。這回某人得償所願了,自己還得費盡心思堵這些閑雜人等的嘴!他悲哀地想,自己上輩子肯定欠了林耀晨很多很多很多的錢,多到這輩子要鞠躬盡瘁拚命地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