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亞當·斯密的著名理論,在市場經濟社會裏,在一隻看不見的手的指引下,人們在利追求自身利益的時候,他常常會比其實際上想要做的更有效地促進社會利益。
但是,真的是那樣嗎?難道就沒有例外的情況嗎?
納什提出的“納什均衡”理論就引出了一個與“看不見的手”原理相反的悖論。
先讓我們來聽一個故事:
劉剛和蘇生合謀盜竊,在破案過程中,抓到了這兩個犯罪嫌疑人。警方對他們進行隔離審訊,開始兩個人都矢口否認自己的盜竊行為。後來警方向他們交代了政策,如果主動坦白自己的罪行,隻判一年徒刑;但是如果拒不坦白自己的罪行,而被同夥檢舉出來,就要被判處10年徒刑;如果你們兩個都坦白了自己的罪行,那麼你們兩個都將被判處5年徒刑。
劉剛和蘇生麵臨著兩種選擇,抵賴或者坦白。如果他們不是處於被隔離的狀態,他們就可以建立一個攻守同盟,大家都拒不承認,抵賴到底,這樣兩個人合作的結果是都被判處一年徒刑,對他們兩個人來說,這是一個最好的結果。但是兩個人處於隔離的狀態,每一個人都擔心對方檢舉出自己的罪行。這個時候,他們考慮最多的是自己利益的最大化,這是理性經濟人從利己目的出發的唯一選擇。所以兩個嫌疑人都會有這樣一個思考的過程:如果對方招了,我不招,他被判一年,我將被判10年;如果我招了,對方不招,我將被判處一年徒刑,而他將被判處10年;如果我招了,他也招了,也要比他招了,我不招的結果要好。兩個人都同樣從自己的角度這樣想,所以最終兩個人都作出了對自己最有利的選擇——坦白。然而,他們兩個最終都麵臨著5年的監獄生涯。
這就是著名的“囚徒困境”。雖然兩個人都抵賴的結果是最好的,但是這是一種不可能的選擇,因為每一個人都不可能去冒險,因為他擔心對方坦白。這樣就出現了一個和傳統經濟學中“看不見的手”的原理相悖的結論,個人從自身利益出發,整體獲得的結果卻不是理性的,不是最好的選擇。
在上麵的這個故事中,兩個人唯一能作出的選擇就是坦白,坦白從個人的角度考慮是一個最優解,但是它不是兩個人的最優解,不是整體的最優解。而這種結果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卻又是一個唯一的結果,沒有第二種選擇,所以人們將這種結果稱為非合作博弈均衡。因為它是由美國著名經濟學家納什最先提出的,所以這種非合作均衡被人們稱作“納什均衡”。
非合作均衡是陷入僵局的一種均衡。雙方都采取了不合作的態度,兩個人首先想到的都是利己,但是最後不但沒有獲得利己的結果,而且還損害了對方的利益。如果雙方選擇合作,情況就截然不同,雙方不僅獲得利己的結果,而且還實現了利他的結果。
所以合作比不合作要好。在“囚徒困境”中雙方由於隔離無法合作。現實中的人們卻不是被隔離的狀態,雖然現實中的人們存在著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但是人們可以溝通,通過溝通實現雙方的了解。所以,當人們在遇到類似談判、講價、協商的時候,為了實現雙方的合作,我們完全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和對方進行真誠地交流,取得意見的一致,實現個人利益、整體利益的最佳,實現雙贏。
前年,我陪夫人到商場去買一件裘皮大衣。她看好了一個款式,上麵的標價是26000元。她就私下和我說這個裘皮大衣如果能講到15000元我就買。也就是說夫人對看好的這個裘皮大衣的心理承受價格是15000元。但是女人都是比較擅長講價的,她為了逼迫對方降低價格,講價的時候她給對方的還價竟然是12000元。賣者的心中也應該有一個最低的心理防線,現在假設他的心理承受價格也是15000元。但是他聽到我夫人說12000元之後,卻說:不行,這個款式最低也得18000元,他也給自己留出了一個退讓的空間。雙方喊出了各自的價格之後,對方都不認可,陷入了僵局,買賣無法達成一致意見,非合作均衡出現了。後來根據我們買賣成交的情況判斷,這個裘皮大衣的真實成本是也就是13000元錢左右(否則我們不可能以15000元的價格買下)。如果將雙方的出價平均一下,雙方完全能夠實現雙贏的結果,我的夫人以1500元的價格買到了自己滿意的裘皮大衣,商場則賺取了2000元的利潤。但是雙方都不肯說出自己心裏所期望的結果,因為擔心對方會在這個基礎上再進一步地討價還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