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護法衛士』郭玉生(1 / 1)

郭玉生,男,1966年出生,中共黨員,山西翰林閣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

郭玉生1988年山西省司法學校畢業,1990年以長治市總分第一名的優異成績考取律師資格。1999年,郭玉生在平順成立了全市首家縣級法律援助機構——平順縣法律援助中心,建立起縣、鄉、村三級法律援助組織網絡。2000年,他接待了平順法律援助中心的首位受援人——一個陝西籍的打工青年,下坑采礦時右臂被砸成粉碎性骨折而截肢,出院後公司拒絕承擔賠償責任。問題是該青年與公司並沒簽訂勞動合同,這對於爭取合法權益極為不利。為了及時取證,郭玉生第二天自費乘班車顛簸50多公裏,徒步10多公裏到公司取證,最後以公司支付6萬元的賠款而結案。2006年,平順青羊鎮的一個4歲孩子從一家民辦幼兒園二樓窗戶上摔下,致二級傷殘,郭玉生以最快的速度提供了法律援助,雖然很快拿到判決書,但賠償款卻一直沒能到位,影響了孩子的康複治療。郭玉生多方奔走,最後通過“新起點”小額愛心基金渠道,全力以赴為孩子爭取資助,使孩子得到了必要的治療。從業以來,經郭玉生辦理的案件達600多起,參與調解群體性突發事件23起,受援人數1817人,索賠金額2800餘萬元,承辦的案件調解率在50%以上。

一名基層律師,十多年如一日奔波於崎嶇山路、活躍於民間百姓,用公平正義為貧弱者排憂解困,受到廣大群眾的擁戴。他被評為中共山西省委聯係的高級專家、山西省“十大公益事業功臣”、全省司法行政係統“百優先進個人”、山西省“優秀青年衛士”,並被評為全國“法律援助先進個人”,入選“中國好人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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