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孤兒之父』李林法(1 / 1)

李林法,男,長子縣民眾福利院院長。

2001年,李林法在長子縣糧油公司工作,他愛人生病住院時,同病房一對孤兒的遭遇,使他產生了創辦孤兒院的想法。他請示長子縣糧食局的領導提供了辦院場地,從自己家拿出了2萬元收拾房屋,購買了床、被子和學生書包等日常用品,到民政局辦齊了各種手續,成立了長子縣民眾福利院。福利院成立後,孩子從3個、7個增加到38個,寢室也由原來的兩間擴大到4間。照顧孩子的人手不夠,李林法就發動全家人來幫忙。他的妻子師彩虹是後勤總管,孩子們每天吃什麼飯,穿什麼衣服,宿舍的衛生如何,她全權負責。姐姐是福利院的免費護工,哪個孩子生病住院,她都得去醫院陪床看護,悉心照顧。在李林法的大嫂家,剛滿周歲的唇齶裂女嬰黨草芳躺在床上,旁邊的嬰兒車裏還躺著一個不滿3個月的女嬰。除了照顧孩子們的生活以外,李林法還做起了孩子們的家庭教師,利用一切時間給孩子們補課,家裏掛滿了孩子們的獎狀。現在,孩子們的生活費用和學習費用一年需要10萬元左右,再加上有的孩子治病,有的孩子上高中,開支就更大了。為了維持福利院的正常運轉,李林法多年的積蓄花光了,承包的荒山轉讓出去了。每到福利院揭不開鍋的時候,他就去各處“化緣”,他的誠心換來了社會各界的支持和理解。

讓沒有家的孩子有個家,讓讀不上書的孩子有書讀,是李林法最大的夢想。他用大愛圓了自己最大的夢,用寬廣的胸懷做了38個孩子的爹。他負債累累,卻溫暖了每一個孤兒的心靈。他被評為山西省“道德模範”,入選“中國助人為樂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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