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和平使者』董乃芹(1 / 1)

董乃芹,男,山西省長治市城區東街司法所所長。

2005年10月,長治市城區東街司法所悄然成立,董乃芹既是所長又是兵。當時人們還不知道司法所是幹什麼的。他親自起草了“告轄區居民群眾一封公開信”,深入轄區內每一個小區、每一戶居民家開展司法所職能宣傳,在全區第一家建立了“東街法律服務流動超市”,第一家建立了“聯合調解室”,受到省委主要領導的肯定。2006年3月,長治師範學校北圍牆自然倒塌,修複時遭到附近居民阻攔,董乃芹多次召集相關居民召開調處座談會,經過8天調解,使一場可能引發的群體性事件平穩化解。還有一次,他接到一個居民的電話:城區農行家屬院曹、王兩姓因門麵房產引發糾紛,雙方都聚集了數十人隨時都可能打起來,他放下電話後火速趕到現場,從中午12點一直勸說到晚上9點,不但有效製止了一場惡性群體性械鬥事件的發生,而且正確引導雙方進入訴訟程序,調解結案。任職以來,董乃芹共接收各類糾紛案件283件,成功調處270件,提供法律服務和法律谘詢351次。其中,主動說服當事人走向訴訟程序31件,有效製止群體性械鬥事件17起,製止群體性上訪事件8起。他在多年的實踐中摸索出的“親情法”、“引導法”、“中和法”,“搬梯子、潑冷水、解疙瘩”等獨到的調解方法在同行列中逐步推廣,受到群眾的廣泛讚譽。董乃芹對工作盡心盡責,對群眾體貼關心,化解了大量基層矛盾,被人稱為“和平使者”。他先後獲得山西省“優秀人民調解員”稱號,被省司法廳榮記“防激化個人二等功”,被司法部授予“全國人民調解能手”稱號,受到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的親切會見。他所在的東街司法所也獲得省、市“基層調解工作十佳單位”、全國“模範司法所”等榮譽,並榮立集體二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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