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守護和諧』蘇建國(1 / 1)

蘇建國,男,1951年出生,長子縣嵐水鄉嵐水村人。

1986年,蘇建國擔任長子縣嵐水鄉嵐水村民調委員,他每天必看中央電視台的《焦點訪談》、《今日說法》、《法律講堂》等欄目,並且刻苦自學《婚姻法》、《刑法》、《民事訴訟法》、《土地法》、《人口和計劃生育法》等與農村聯係緊密的法律法規,先後寫下了近10萬字的讀書筆記。村民之間起了爭執和衝突,雙方都會去找他“評評理”。村裏有四兄弟要分家,因為贍養老人分不下去,便跑來找蘇建國解決。蘇建國四家分頭跑,最終商量好四家按月接老人到家裏照顧,蘇建國做見證人進行監督。2007年,本村村民張某在河南滎陽施工時,突發腦溢血死亡,張某的家人和施工方因賠償達不成一致意見,蘇建國陪同張某家屬3次赴滎陽與建築公司協商賠付事宜,憑借著所學法律知識據理力爭,最終賠償金從11萬增加到19.7萬元。2010年3月,村民張合中和蘇紅印翻蓋樓房,因地界不清發生爭執,雙方當事人妻子已經打鬥在一起,男人手持棍棒、鐵釺也準備加入戰鬥,就在千鈞一發之際,蘇建國大喝一聲把雙方拉開,把當事人叫到村委辦公室上了一堂生動的法律知識課,經過一番苦心說教,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終於化幹戈為玉帛。

一位普普通通的農民,20多年如一日,憑著對群眾的愛心和對工作的責任感,共調解各類矛盾糾紛1300多起,成功率達99%。他還自己出資印製司法知識宣傳材料,免費向村民發放,普及法律知識,起到了維護社會穩定第一道防線守護員的作用。他被評為長治市“勞動模範”、長治市“百名優秀調解員”、山西省“第二屆十大法治人物”,被中華全國人民調解員協會授予“我為和諧做貢獻”人民調解主題活動“先進個人”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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