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素庭
法者,治之正也。崇法,是人們對法律所表現出的忠誠意識、崇高追求、巨大熱情和高度信任,它包含著社會對法治的理性推崇,寄托著公民對法治的理想情感。崇法,表現了太原人民追求公正、敬仰法律的文明風範。
崇法之於人類,是文明社會的基本風範,是現代公民追求的價值標誌
人類的文明史就是一部法治的發展史。崇法不僅是文明社會的重要標誌,也是法治社會的精神基礎,還是現代公民的基本素質。
當前社會正處於轉型發展關鍵期,各種思想交彙、關係交織、矛盾交錯、利益交衝,不協調不和諧不穩定因素在增加,亟須秉持公平正義,崇法尚治,達致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明理、各方依法行事。
“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它將形同虛設。”已成人們崇法箴言。作為重要的社會價值,崇法已經升華為一種文明風尚,融入到人們的精神領域、價值觀念、生活方式和日常行為中。
太原之於崇法,有著豐厚的文化底蘊、深刻的探索實踐、強烈的發展需求
追至遠古,周成王封弟叔虞為唐侯,對治理當時太原提出要“啟以夏政,疆以戎索”,夏政、戎索即為法式製度。溯及明清,太原之晉商更憑奉行公平競爭、機會均等、遵守契約、規範操作的經營理念而縱橫天下,享譽海內。
今日太原,建設一流省會城市的任務繁重艱巨,麵對的矛盾問題紛繁複雜。在總結多年來依法治市生動實踐的基礎上,力倡力行“崇法”的價值取向,是貫徹依法治國方略,建設“法治太原”的需要;是創新社會管理,保障人民權益,堅持走民生導向發展之路的需要;是堅持用製度管權管事管人,把權力納入民主法治軌道,為經濟社會健康運行提供製度支撐和法治保障的需要。
崇法,不僅應成為執政者的應有特質,也應成為全社會的共識共行
一切法律,最重要不是鐫寫在銅表碑石上,而是銘刻在每一個公民的內心裏。要讓社會規則的產生立足於大多數人的認同,讓司法公正成為社會不公的最後終結者,讓每位社會成員真正從心底信法、守法、認法,讓遵守契約、信守約定成為社會常態。在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和生態文明各個方麵都要實現法製化,都要依法治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一個社會,公正的底線在於“法”,公正的體現也在於“法”。法要崇尚以人為本、崇尚正義公平,崇尚民主法治,崇尚和諧發展,崇尚政治文明。同時,要把製定良好的法律公正、合理、及時、有效地付諸實施,實現“良法”的內在價值追求。
我們不僅要尊崇憲法和法律,還要遵循各種法式法度、規章製度、方針政策和工作要求。尤其注重用法治的眼光審視發展中的問題,用法治的手段創新社會管理、用法治的方法維護大局穩定,讓人民群眾從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中認知、享受法律的公平和正義。
各級黨組織和廣大共產黨員一切活動都要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進行,做嚴格遵紀守法的表率。全體公職人員要自覺敬仰法律、恪守公正,逐步把知法守法、依法辦事作為一種重要的生活方式和行為習慣。各級領導幹部和執法人員尤其要把“崇法”奉為圭臬,努力做到心中有法、言必合法、行必依法,真正成為法律權威的堅定維護者、法律規章的模範遵守者、法治進程的有力推動者。